吉林省积极推进水泥钢铁超低排放改造
2022-01-22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环境质量继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下降,单位地区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确保目标任务完成达到国家规定,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至29.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 2.3%,地表水I-III类水体比例达到77.1%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2.8%以下, 重污染天气和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省污染农田安全利用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5.8%,草地综合植被覆盖率达到45.8%。72.3%,湿地保护率达到50%,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草地综合植被覆盖率达到45.8%。72.3%,湿地保护率达到50%,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草地综合植被覆盖率达到45.8%。72.3%,湿地保护率达到50%,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
到2035年,全省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经济成为振兴发展的重要支撑。碳排放达峰后先稳后降,为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生态环境将根本改善,人与自然会更好。巩固现代化建设和谐共生新格局,高质量实现美丽吉林建设目标。
加强污染减排和减碳协同治理,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科学制定我省碳达峰行动计划,重点围绕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以及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深入推进碳减排巅峰动作。加快从能源消费“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有序将建材、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化工、造纸、民航等行业纳入范围,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
坚决遏制盲目发展“两高”项目。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严格落实减少排污面积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止审批和建设。“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测兰州钢铁厂能耗管理系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依法合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国家钢铁、水泥熟料等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推进钢铁冶炼设施规模化改造。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
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全面开展清洁生产行动,加快钢铁、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全过程绿色转型,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大力推进绿色制造,支持企业实施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构建绿色供应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继续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和区域协同治理,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打好消除重污染天气的攻坚战。继续加大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实施分级绩效管理,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到2025年,全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0.7%以内。
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氮氧化物减排,推动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钢铁行业将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加强江湖治理,深入打好清水攻坚战
严格审批新建项目新取水许可证,特别是火电、石化、钢铁、有色金属等具有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高耗水行业,不得按照有关规定批准新的取水许可证。
完善污水处理和固废处理收费机制,全面实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电价制度,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加大用电支持力度在环保产业实力雄厚。
为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产业集聚区应当按照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开展排污后许可监管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排放、无证排放、逃避监管等行为。推进环评审批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化和规范化,逐步建立以环境激励政策为主体的正面清单、以环境约束政策为主体的负面清单等分类管理制度。
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着力落实污染防治决策部署,按照规定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回头看”依法依规,强化督察问责,形成警示威慑,强制责任落实。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督导帮扶。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完善相关考核办法,加强评估结果的应用。对未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具体要求,未完成攻坚战目标任务,未督促整改整改的地区和部门,依法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2021年,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基金预算,共计1.34亿元,共计19个单位或地区。
吉林省2021年度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吉林省好天比例达到94%,首次超过90%;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比例控制在0.3%以内;全省9个市(州)空气质量首次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改善位居全国前列。
2021年,吉林省将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对机动车等移动源实施监管。尤其是冬季采暖期,实施错峰采暖等措施,实现污染物分阶段、分批排放,最大限度降低冬季燃煤采暖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针对冬季供暖期重污染天气多发,吉林实行错开停产,分期分批实现污染物排放。全省水泥行业实行错峰生产,将冬季燃煤取暖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降到最低。
人不辜负青山,青山必不辜负人。从2013年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到2018年蓝天保卫战全面打响,一微克一微克,一微克一微克,一个个日日夜夜奋战。真正感受到生态“福利”,也是吉林振兴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