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设计,保证质量……济南市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管理
2022-08-21
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管理的通知。监督管理建筑节能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通知明确了五项要求,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管理,规范建筑节能监测系统设计,确保专项工程产品和施工质量,严格组织工程验收,认真做好运维管理工作和数据上传。
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管理
本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应配备建筑节能监测系统,能耗监测数据必须上传市政府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
规范建筑节能监控系统设计
设计单位在设计建筑施工图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设计节能监测系统。设计文件应说明和设计能耗监测的类型和范围、监测点设置、用电量分项计量、监测系统结构、设备技术要求、系统传输方式、布线技术要求等。
确保特种工程产品和施工的质量
节能监控系统所用设备应采用通用标准化产品,自主开发产品应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质检机构组织认证,应用软件系统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权利或使用授权。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满足能源连续采集、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的要求。复杂建筑环境条件下的消耗数据。
严格组织工程验证
节能监测系统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联合验收,并向市政府提交节能监测项目审核申请表。或者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区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现场核查,并出具节能监测子系统现场核查表。
做好运维管理和数据上传
竣工验收后,各建设单位和业主应做好系统运维和数据应用工作济南能耗监测管理平台,确保能耗监测数据持续稳定上传,并对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数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定期进行检查通报。
齐鲁晚报齐鲁一点记者顾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