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国家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2-01-31
财建[2007]5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切实推进国家办公建筑节能工作和大型公共建筑,我们制定了《国家办公大楼和大型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特此发布,请遵守。
附件:《国家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7 年 10 月 24 日
附录:
国家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能源综合工作规划的通知》节能减排”(国发[2007]15号),本文件特制定。方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机关办公用房,是指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的办公用房;单体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本办法所称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能耗定额管理制度,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国家节能工作的资金。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
第三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 建立建筑节能监督制度的支出,包括建设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筑能耗统计、建筑能源审计、建筑节能宣传等方面的补助支出,其中建筑业补助支出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包括分表设备安装、数据联网等补贴费用;
(二)建筑节能改造费用优惠;
(三)财政部批准的其他与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相关的支出。
第四条 建筑节能监管制度补贴申请及审核
按照财政部、建设部统一部署,建立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中央财政一次性对建立能耗监测平台给予固定补助;初期,中央财政对建筑能耗统计、建筑节能审计、建筑节能宣传等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地方财政要对建立地方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给予适当支持。
并按照相关通知材料的要求向财政部提交上述资金申请。中央建筑节能监管系统补助资金由建设部会同国务院办公厅等单位向财政部申请。
(二)建筑节能监管系统补贴审核。财政部会同建设部对各地资金申请进行审核。中央政府建筑节能监管系统补贴资金经财政部审核,根据分计量装置安装数量等,核定监测平台建设补助金额;根据建筑能耗统计工作任务,进行建筑能耗审计,以及建筑节能宣传,审批相应的资金补贴金额。
第五条 建筑节能改造贴息资金的申请和审核
在建立有效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和可计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以合同能源管理的形式对国家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提供贷款贴息补贴。地方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贷款,中央给予50%的优惠;对中央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贷款,中央给予全额贴息。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必须在建筑节能监管范围内;建筑节能改造贷款必须用于建筑节能改造的直接支出。
(一)申请建筑节能改造贴息资金。地方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项目单位应根据贷款银行出具的付息清单向地方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 . 省财政厅会同建设部门对项目单位报送的贷款合同副本等贴息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于9月底前报财政部所在地金融监察专员办公室年签署审查意见,并于同年10月底前报财政部批准。
建设部会同国务院办公厅等单位向财政部申请中央节能改造项目贴息资金。部批准。
贷款期间按实际项目计提财政贴息;项目实际贷款期限超过3年的,财政贴息按3年计算。
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分项计量装置、监控平台设备等设备的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财政和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财政部、建设部将评估建筑节能监管制度和建筑节能改造的实际效果,将实际节能情况作为审批地方补贴资金的重要依据。财政部地方金融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贴息范围、贴息期限等条件,做好对项目单位提交的建筑节能改造贷款贴息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对弄虚作假、虚报补贴,或者截留、挪用、扣留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专项资金将予以追缴,并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令第28号)的规定处理。国务院427号)。
第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1:
国家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察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编制纲要
为规范和指导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编制,特制定本纲要。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筑概况和基本信息
包括各类国家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和总数、年总能耗、单位建筑面积年能耗。
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方案
1、能耗监测平台建设
(1)人员组织及培训计划
(2)监控对象的范围和数量
(3)分项计量装置和远传装置安装方案
(4)数据存储与分析系统建设方案
2、能耗统计工作计划
包括能耗统计机构、统计方法、工作计划等。
3、能源审计工作计划
(1)审计对象的确定:包括审计对象的确定原则、拟审计的建筑物总数、各审计对象的建筑物名称和类别、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等。
(2)审核内容:包括被审核建筑的基本信息、能源管理体系、空调、供暖和通风系统概况、能耗信息等。
4、节能宣传工作方案
(1)公示范围
(2)公开内容
(3)发布方式
(4)发表时间
三、技术支持单位
包括技术支持单位名称、人员构成等。
(1)数据采集中心技术支持单位
(2)能源审计技术支持单位
四、监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方案
包括监管体系建设总预算和分项预算、资金预算的计算方法、地方财政筹建补助资金数额等。
五、节能目标与技术经济分析
1、节能预测分析
2、经济效益分析
3、环境影响分析
附件二:
国家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察系统经费申请表
单位:面积10000平方米,资金10000元
工作内容
工作量
资金计算
建筑物数量
区域
一、监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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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热量计量装置
2. 电能计量装置
3. 远程传输
4. 数据存储和分析系统
二、能量统计
1. 单一业主建筑
2. 多业主建筑
三、能源审计
1. 能源密集型建筑
2. 基准测试
四、能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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