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购物中心规范性文件中的商业街管理规定
2022-09-17
今天,我们将详细介绍商业街区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收费。详细情况如下:
商圈店铺现场管理规定
1.目的
为顾客创造更好的购物环境,维护业主的店铺形象,促进业主的经营业绩。
2.范围
适用于商业街区店铺(包括商业街周边店铺、淘宝城格子店、儿童乐园店铺)。
3.职责
3.1商业街区运营部
负责商圈内商铺的管理,包括入驻、装修、日常管理和退出。
3.2财务部
负责核实和收取业主应支付的所有费用。
3.3市场部
负责商圈重大节日营销活动的策划、执行和氛围营造,协助商圈运营部进行整体宣传和重点门店宣传的策划审批。
3.4现场管理部
负责商业街区公共区域的秩序、秩序和卫生管理。
4.内容
4.1 商圈外商铺、促销场所的管理要求
4.1.1门店及促销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市防疫站出具的健康证明。
4.1.2 持外地身份证的门店和促销人员必须持有手机卡方可工作。
4.1.3 店铺、促销活动产生的垃圾,必须自行收集,用强力胶带打包扎好,由物业部门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不得倾倒在公共垃圾桶的商业街区。
4.1.4 店铺和促销活动产生的垃圾不得随意扔进各种渠道、厕所下水道等,自费进行堵塞、清洗、疏通等。
4.1.5商铺、促销活动产生的水、茶水等杂物,不得倒入商业街下水道。
4.1.6 所有家庭都需要在固定售电日购电。如果店铺电力不足,需要店主提前做好准备。
4.1.7 为每位店主落实“门前三包”:一包,门前干净整洁,不乱摊、乱搭、乱贴、涂鸦、描绘、随意挂、随意堆放等;二是门前环境干净整洁,无裸露的垃圾、粪便、污水、污渍、渣土、蚊虫滋生地;第三包是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干净整洁。
4.2 创业前的纪律
4.2.1为保持街道的宽敞,方便顾客通行,企业主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准停放。随意停放。
4.2.2 每天上午 9:00 前;15:00 pm之前到16:00 pm是店铺的加载时间;装载车辆禁止通行,车辆位于商业街区L型通道南侧。转入区块。
4.2.3 每天8:30-21:00,机动车禁止通行,各门店需提前准备装车;早上8点20分之前,垃圾必须清理干净,运出商业街。
4.2.4 店内公共区域严禁放置拖把、水桶、地垫、花草等物品。
4.2.5帐篷、超市小广场、促销商户必须在上午8:30前将货物放置到位
4.2.6 工作人员不得在商业街公共区域大声喧哗和打架,必须保持整体形象。
4.2.7 商家每天开店前必须彻底清洁店内和店外,每周至少清洁店内玻璃和墙壁一次,始终保持清洁光亮,树立良好的店铺形象。
4.3 商业纪律
4.3.1 店铺周边,以及天棚和亭底,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周边地面2米范围内的垃圾属于店铺,店铺必须及时清理。
4.3.2 禁止在店外悬挂、张贴、晾晒任何物品;店铺如需POP张贴、展会推广活动,需提前3天向商区运营部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张贴。
4.3.3 经营时对车间门的开启要求:车间门应始终向内开。
4.3.4 店内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占用公共空间。如有活动需要,需提前申请。
4.3.5 店铺声音的响度以不影响周边商家为准。
4.3.6 店员必须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不得做出一些无视顾客存在的行为(例如:顶撞顾客、擅自承诺顾客等),如果出现影响整体形象的事件,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罚。
4.3.7店铺之间如有相互诽谤,相关店铺将严肃处理。
4.3.8 店铺在经营过程中严禁做一些妨碍顾客购物的行为(如:施工、安装外立面灯箱),严禁放置一些店铺公共通道的道具;立面形象改变,店铺内线装修),需提前3天提交审核,并通知商业街区运营部门。
4.3.9 店铺在店外做促销或展览,须提前3天向商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晚上21:30—次日9:00前)商铺能耗管理,现场摆放的物资、宣传品、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商业街管理人员要求的时间段准时进出场馆,并按时放置宣传品的制作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层的实际情况确定,服从管理层的安排。
4.3.10 门店合作伙伴和员工不得在门店内外吸烟。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如果发现顾客吸烟,应礼貌地劝说他们将其熄灭。如发现不予制止,将处以200元罚款。
4.3.11店员一定要干净整洁,精力充沛,面带微笑。工作时严禁穿拖鞋或衣冠不整。
4.3.12个营业时间内,店员严禁在促销现场吃东西、玩游戏、开玩笑。
4.3.13 公司发布各种通知,各经营户要积极配合参与。如无故不参加,店铺将被罚款200元。
4.4装修施工
严格遵守《店铺装修流程》中的各项条款,违者第一次处以100元罚款(如不交,从合同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双倍);第二次停电处理,直至整改完成。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不整改或整改未造成事故的,处5000-20000元罚款,并由门店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4.5 防火检查要求
4.5.1每月5号,检查店内灭火器是否有压力,及时填写检查标签。
4.5.2 如果在消防检查过程中出现火灾隐患,本店将立即整改,对两个类似问题处以500元罚款。
4.5.3 公司消防检查过程中,企业主应积极配合,对出现的火灾隐患应以现场整改为主。人民币罚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所有住户都有义务及时拨打火警警报。
4.5.4 如发现店内有异常情况,请及时拨打公司报警电话。
相关工作内容
4.6.1 重大营销活动的策划与执行
在公司组织的重大营销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节、十一、年中、店庆、圣诞节等。 ,在统一的营销活动策划下,对商业街区进行统一宣传、统一氛围营造、统一文化活动安排。
4.6.2 统一营销
协助商业街区运营部门对商业街区和重点商铺进行宣传,宣传内容要与城市整体宣传协调统一。
4.6.2.1 如果要展示店铺促销的宣传资料,应按照《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摆放。
4.6.2.2 店铺需要发单页宣传或公司有免费宣传支持的,按照《**广告宣传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条例”。
4.6.2.3 店铺需要发布广告的,应当按照《广告展示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程序办理。
4.6.3 营造统一氛围
4.6.3.1 重大节假日统一营销活动,商圈氛围统一。形象应符合整体营销活动的统一形象。氛围预算由市场部估算,商区运营部上报。
4.6.3.2 商业区店铺使用美术用品,按《物品管理条例》相关程序办理。
4.6.4 统一文化活动安排
商业区内适合开展文化活动的场所,统一安排文化活动。辖区内商圈运营部门举办的文化活动,应当提前三天以上通知市场营销部门,市场营销部门在商圈内组织的文化活动应当提前三天协调。商业街区运营部门使用该场地。
4.6.5 统一照明建设
商业街区的照明应按照公司统一规划、支持商家自建、统一形象审核的原则进行建设。如果需要城市建设的亮化工程,应遵守相关规定。
4.7 后勤保障部相关工作内容
4.7.1 安全秩序部负责对商业街区公共区域的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各店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停车管理办法。
4.7.2 商圈内的商铺如需分发物料或广告,需到商圈运营部办理分发手续。未经授权分发,安全和秩序部有权停止和没收信息。
4.7.3 现场管理部门负责清理商业街区公共区域的卫生。各店铺产生的垃圾将全部扔进公司指定的垃圾堆放场,严禁投放到沿街供乘客使用的垃圾箱内。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餐饮垃圾清运管理条例》执行。
4.7.4 商业区公共区域严禁随意摆放物品。现场管理部门有权没收该物品并交由公司处理。
4.8 点球
店铺有上述违规行为的,商业街区经营部门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元至2万元的罚款,并有权为店铺公司解除合同拒绝服从管理。
5.相关/支持系统
5.1《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5.2《广告展示开发运营管理规定》
5.3《商圈运营百货收费流程》
5.4《店铺装修流程》
5.5《美陈陈列标准指南》
5.6《物品管理条例》
5.7《广告管理条例》
5.8《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9《餐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
5.10《商业街区管理规定》
商圈运营百货收费流程
1。目的
规范运营中心商圈运营部商业街、格子店、儿童商城店铺的收费。
2. 范围
适用于运营中心商圈运营部商业街所有店铺、潮流时尚格子店、儿童商城。
3. 职责
3.1运营中心商业街商业街格子店儿童商城负责人
负责商圈内商铺营业费用的征收。
3.综合服务中心设备工程部综合维修工2名
负责商业街、格子店、儿童商场用水明细的月度核定和下发。
3.综合服务中心设备工程部3强弱电维修工
负责商业街、电网店、儿童商城店铺用电量明细的月度核定和下发。对于一些不能使用插卡式电表的店铺,需要综合服务中心设备工程部强弱电维修人员进行人工抄表。存储用电量详情。
3.4 综合服务中心财务部结算会计
负责商业街、格子店、儿童商场的收费,并出具上月未缴费的店铺明细。
4. 内容
店铺费用的种类
步
工作内容及要求
形式
场地费(租用费)、物业管理费
1.成本检查
运营中心商圈运营部运营主管督促商户按照经综合服务中心财务部会计部门核对的店铺缴费明细进行缴费,并与财务部门核对每月15日综合服务中心为未付费客户服务。.
《付款单》
2.通知商家付款
商业街区运营部各部门运营主管负责通过向未缴费客户出具“催收函”的方式通知商户缴费。
3.充电
商户凭各部门运营主管出具的《缴费单》向综合服务中心财务部结算会计缴费。
水电费账单
1.成本检查
每月25日,综合服务中心设备工程部能耗统计员将《水电统计表》经审核更正后,传递给商业街区运营部各部门运营主管。
2.通知商家付款
商业街区运营部各部门运营总监负责在次月10日前通知商户缴费。
3.充电
商圈运营部各部门运营主管根据缴费明细出具《缴费单》,并发送至综合服务中心财务部。商业街区运营部门各部门运营主管负责二次支付。
纯规划方案的交流,不涉及项目本身的营销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