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北京市公共建筑用电量限额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2022-10-16
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发布新版《北京市公共建筑用电量限额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公共建筑能耗限值纳入考核标准。考核不合格的公共建筑不得参加绿色建筑评价标志。
公共建筑的用电量定额管理对于北京来说并不陌生。2014年,《北京市公共建筑用电量限额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全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实行用电量限额管理。截至目前,共有公共建筑11258座,面积约1.47亿平方米,占全市公共建筑面积的47%,整体用电量呈下降趋势。下跌趋势;下降趋势。“随着用电限额管理的深入,实施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市住建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建筑能耗管理系统,确定用电量限额的基准年较早,需要随着时间推移及时调整更新。. 同时,受条件限制,当时只考核用电量,有必要完善整体能耗考核。为解决老办法遇到的新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本次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当时只评估用电量,需要改进整体的能耗评估。为解决老办法遇到的新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本次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当时只评估用电量,需要改进整体的能耗评估。为解决老办法遇到的新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本次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与旧版本相比,新版本的管理方式有什么不同?记者注意到,一个明显的变化是公共建筑用电量限值的计算方法。新版管理办法提出,公共建筑用电量限额根据建筑历史用电量与北京市同类型建筑单位面积平均用电量取较小者确定两者中。也就是说,在不超过同类型建筑平均水平的前提下,可以动态调整计算用电量限额的历史年份。相似地,
将公共建筑能耗限值纳入考核标准是本次的第二次变化。新版管理办法规定,市住建委每年根据上年度实施对象的配额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实施对象进行评估,确定建筑物考核优秀和考核不合格的,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其中,考核优秀建筑是指本年度用电量未超标、单位面积用电量在同类建筑前5%的建筑。
根据规定,考核不合格的公共建筑不得参加绿色建筑评价标志。考核不合格的公共建筑业主、运营管理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不得参加当年市、区级文明单位、文明单位、节能带头人的评选。同时,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市城管委将在有序用电范围内优先考虑。罚款十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