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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0年能源消费“双控”工作方案》发布

2022-10-17

广东省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广东省2020年能源消费“双控”工作方案》。

它指出: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能源布局,着力构建多元能源供应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发电调度规定,优先考虑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协调电网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采购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全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天然气利用,加快发展海上风电,因地制宜发展陆上风电、生物质能和太阳能,安全发展核电高效、合理地接收西方力量。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7006万吨以下,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65亿吨以下。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超过26%。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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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0年能源消费“双控”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30号) 74)和《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粤发改字环[2017]76号)等要求,为确保完成全省2020年能源消费“双控” ”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践行新发展理念,以节约能源资源倒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促进新旧动能转换。2020年,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9年下降3.0%,能源消费总量增幅控制在1200万吨标准煤以内。

2、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

(一)加强能源消费“双控”管理。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合理分解下达地方以上人民政府2020年能源消费“双控”目标任务。组织实施2019年节能目标对地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责任考核考核,进一步完善能源消费“双控”体系。加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监测预警,坚持能耗“双控”态势分析制度和晴雨表制度,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市地方以上人民政府)

三、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能源领域核心技术研究,瞄准国际同行标杆企业,提高产品技术和工艺装备能效水平,支持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升级。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继续淘汰重点耗能行业落后产能。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设备,广泛收集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公布我省节能技术和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20年版)。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三)落实节能审查制度。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控制项目用能准入,从源头上切实提高新建项目能效水平,控制高耗能行业能耗不合理增加,坚决限制审批不符合能效水平的项目。加强节能审查与能源消费“双控”工作的有效衔接,坚持能源消费调控与服务经济发展相结合,确保新兴产业能源合理利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对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能源局、市人民

(四)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能源布局,着力构建多元能源供应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发电调度规定,优先考虑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协调电网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采购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全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天然气利用,加快发展海上风电,因地制宜发展陆上风电、生物质能和太阳能,安全发展核电高效、合理地接收西方力量。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7006万吨以下,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65亿吨以下。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超过26%。(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5)工业节能。突出重点用能企业和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推动重点行业和地区能效提升。继续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编制“十四五”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指南,开展水泥、玻璃、造纸、钢铁、纺织、石化、有色金属和数据中心。,带动行业能效水平提高。(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地方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6)建筑节能。推动编制《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发布实施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继续加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全面实施和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建设节能监管,确保节能标准落实到位。开展建筑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进一步推进现有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增加可再生能源在酒店、公寓、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中的应用。到2020年底,全省' “十三五”期间,城市绿色建筑将占新建建筑的6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2200万平方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地级以上人民政府)

(7)交通节能。制定绿色交通年度工作计划,继续推进绿色交通建设。推广绿色交通运输方式,确保铁路和水运货运量比2019年增加。 加大推进全省沿海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力度,完成《港口岸电布局规划》目标要求交通运输部。推进公共交通电动化,落实国家新能源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运营补贴政策,确保2020年全省新能源运营车辆保有量比2019年增加。(省交通厅、省能源局,

(八)商贸流通节能。制定绿色商场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绿色商场建设。以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场为重点,推动创建一批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循环利用资源、挖掘流通行业的节能潜力。(省商务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地方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九)事业单位节能。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在节能示范中的引领作用,继续做好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大专院校、医院、等,积极引导事业单位采取能源承包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利用方式 社会资本参与节能改造和能源管理。加强事业单位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推进垃圾分类,完成事业单位能耗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开展2019-2020年全国节约型事业单位示范单位评价验收。推进事业单位节水单位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省级机关、省级事业单位50%以上单位建成节水单位。2020年,事业单位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1%、10%和16%。(省能源局、省教育厅、卫健委、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推进事业单位节水单位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省级机关、省级事业单位50%以上单位建成节水单位。2020年,事业单位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1%、10%和16%。(省能源局、省教育厅、卫健委、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推进事业单位节水单位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省级机关、省级事业单位50%以上单位建成节水单位。2020年,事业单位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1%、10%和16%。(省能源局、省教育厅、卫健委、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力争到2020年底为省级机关和50%以上的省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单位。2020年,事业单位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1%、10%和16%。(省能源局、省教育厅、卫健委、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力争到2020年底为省级机关和50%以上的省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单位。2020年,事业单位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1%、10%和16%。(省能源局、省教育厅、卫健委、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十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导和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深挖节能潜力,引导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分析,继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提高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市地方以上人民政府)

(十一)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指标标准管控,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严格控制锅炉节能准入,继续开展燃煤锅炉、电机等关键耗能设备能效提升、工业锅炉节能减排和锅炉能效检测。开展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监督检查办公及生活区域能耗管理办法,加大对虚假能效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市人民

五、完善节能扶持政策和市场化机制

(十二)价格政策。加快建立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和价格政策体系。全面清理取消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建立健全居民用电、燃气、水分级定价制度。对城镇非生活用水超定额实行累进涨价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信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以上市政府)

(十三)财税激励政策。加大节能降耗相关资金统筹力度,支持重点节能工程、示范工程和能力建设。对国家节能环保产品实行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落实支持节能企业的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税务局、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十四)市场化机制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节能、低碳、环保的电力调度,鼓励电力用户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创新金融资本支持方式,支持通过能源管理合同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支持重点节能项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对节能减排的引导引领作用。金融中心。公布节能自愿承诺用能单位名单,引导用能单位自觉履行节能主体责任,通过自愿承诺履行节能法定义务,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六、加强节能监督检查

(十五)节能法规和标准。加快修订《广东省节能条例》,完善地方节能标准体系,支持企事业单位牵头或参与制定和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节能标准,鼓励重点能源用户制定并实施高于现行标准企业标准的主要性能指标,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建标准创新联盟,开展关键技术和标准研讨。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氢能)建设,以标准化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开展节能减排标准化试点,推动创建节能标准化示范。(省能源局、省工信厅、市场监管局)

(十六)节能监督执法。制定2020年全省节能监测规划,重点关注炼油、对二甲苯、纯碱、聚氯乙烯、硫酸、轮胎、甲醇等石化化工行业金属行业、建筑石膏、烧结墙体材料限值标准、沥青基防水卷材、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等建材行业,制糖、啤酒等轻工业,钢铁、平板玻璃等重点耗能企业实施专项监测。2020年,全省计划完成200多家用能单位节能监测任务。(省能源局、省工信厅、

七、加强节能宣传培训

(十七)节能宣传培训。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普及节能和绿色消费的理念和知识,营造全社会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积极搭建国内外节能技术装备展示和项目对接平台,充分发挥节能技术改造对促进节能产业优化升级、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作用。企业。组织开展各类节能业务培训,提高节能人员业务能力。(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