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发展改革委于2014年底联合发布限额管理暂行办法
2022-11-27
为提高公共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北京市公共建筑用电定额管理暂行办法》(京建发[ 〔2014〕17号)2014年底(以下简称原办法),对全市3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实施用电定额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在管建筑11258座(合计1.47亿平方米,占全市公共建筑面积的47%),用电量总体呈下降趋势。
旧方法遇到新问题
随着用电定额管理的深入,原有措施的推广实施面临一些新问题。一是确定用电量定额的基准年较早,需要及时调整更新;二是原有考核方式受条件限制,仅考核用电量,需完善综合能耗考核;新要求。
新举措助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为解决上述问题,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全市公共建筑用电定额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局管委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的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已经修订。
一是科学制定用电量定额。新办法规定,年度用电量定额根据前五年的历史用电量计算,以同类型建筑物的平均水平为上限。也就是说,在不超过同类建筑平均水平的前提下,可以动态调整用电定额计算所依据的历史年份。
二是完善考核办法。新办法参照本市同类建筑能耗指标,确定公共建筑能耗限值,并纳入考核标准。
三是提高信息沟通效率。新办法规定,信息采集和修改方式调整为在线方式,全程在线提交能耗管理方案,提高了信息的准确性和审核效率。
新版《北京市公共建筑用电量定额管理暂行办法》共23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今年以来,市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结合工作职责,着力解决问题、打击问题,为企业、为基层解决问题。
优化能源消费双控倒逼产业转型。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向县市宣讲国家和省最新能源消费“双控”政策,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能源消费强度总量双控制度的方案》 ,强化降低能耗强度的目标约束。适当提高能源消耗总量管理的灵活性。进一步推动县市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强能耗指标保障能耗管理问题,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统筹解决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与能源消费“双控”之间的矛盾,落实“项目为王”要求,立足宏观从微观入手,着力抓好堵攻坚难点,创新能源消耗要素,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市级统筹重大项目能耗指标,支持“十四五”期间省市规划布局的重大项目,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型执法。服务企业学习“两高”工程示范条件,按照产业政策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能源消费“双控”、煤炭消费减排等约束性要求进行指导和替代、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编制项目建设报告。根据项目能耗和能效水平,建立管理清单,实行“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进行节能诊断,根据先进能源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减碳改造方案行业的效率水平。
简政放权,抓好简政放权。按照省发改委有关通知精神,迅速将两权下放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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