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浦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12-12
关于印发《黄浦区节能减排减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皇发开规[2022]2号
黄浦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黄浦区节能减排减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黄浦区节能减排减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黄浦区发改委
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
2022 年 8 月 10 日
附录
黄浦区节能减排减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发改标准〔2021〕5号)以及上海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要求,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投入,提高黄浦区节能减排、减碳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节能减排和碳减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根据本区节能减排和碳减排工作的具体目标和实际需要。区,加大对节能减排和碳减排的引导、支持和补贴力度。
二、支持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对象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的,应当是在本区依法设立、经营状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的用能单位或者组织,包括:在本区节能减排、减碳考核范围内,属地管理的节能服务机构等为本区提供节能减排、减碳服务的相关单位。
其中,申报对象为重点用能单位且申报项目涉及大型公共建筑的,应接入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数据交互良好。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信用状况良好,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无失信记录。
(三)申报项目符合当年专项资金扶持方向和重点的。
三、支持范围
(一)工业节能减排、减碳。主要用于支持商贸、住宿餐饮等服务业企业开展照明、空调、电梯、锅炉、水气、分布式能源等改造,支持工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实施效果明显、示范效应明显的节能减排、减碳技改项目。
(2)建筑节能减排和减碳。主要用于支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BIM技术应用、绿色施工、节能调整、和能源托管。
(三)交通节能减排、减碳。主要用于支持上海市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公共停车场公共充电桩建设等项目。公共充电桩(含快充充电桩)应全部接入市级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监测平台。
(4)合同能源管理。主要用于支持合同能源服务机构对用能单位开展的节能初步诊断服务,以及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的技术改造。
(五)新能源技术应用。主要用于支持新型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等新能源技术应用项目。
(六)发展循环经济。主要用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鼓励工业、城市建设和日常生活领域的废弃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支持挥发性有机物和塑料污染治理。
(七)智慧能源体系建设。主要用于支持区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区级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维护升级、“一网统管”节能管理升级、数字化智能管理平台等,以及开展国家电力需求侧响应试点项目等工作。
(8)碳峰碳中和实践。主要用于支持低碳城区建设,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积极推进企业碳中和、碳排放核查、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及相关认证工作。
(九)绿色金融发展。重点支持绿色金融发展,鼓励设立绿色金融组织,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推动绿色金融项目落地。
(十)节能减排、减碳新产品的研发、改造和推广。主要用于支持节能减排减碳新技术、新产品专利申请、产品检测、节能低碳认证、展会推广等;支持推广高效、节能、环保产品。
(十一)鼓励建立试点示范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绿色商场、低碳社区、低碳发展实践区、绿色生态城区、能效“领跑者”、绿色旅游酒店、等,以及碳普惠应用场景开发等国家或城市节能减排、减碳试点示范项目。
(十二)节能减排和减碳能力建设。支持区内重点用能单位和用能建筑开展能源(碳)审计;支持节能减排、减碳统计、宣传、培训等工作。支持节能减排、减碳相关课题研究;支持虚拟货币挖矿整顿;支持节能项目审查、评价和使用绩效评价等。
(十三)先进单位表彰。表彰和奖励为全区节能减排、减碳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支持在年度节能减碳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支持单位积极开展能效对标和能耗公示工作。支持在节能减排、减碳管理方面有较好经验,具有推广意义的单位。
(十四)先进个人表彰。表彰和奖励为全区节能减排、减碳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十五)用于支持国家和本市明确要求提供政策支持的节能减排、减碳事项,以及区政府确定的其他用途。
四、支持方式
(一)工业节能减排与减碳
对年节能20吨标准煤(含)以上或年减排二氧化碳30吨以上(含)的节能技改项目,节能减碳补贴金额为给予1200元/吨标准煤或800元/吨二氧化碳,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建筑节能减排与减碳
对建筑节能减排、减碳项目,经认定后,按建筑规模和受益面积给予补助。对获得市有关部门补助的示范项目,按照市补助金额给予项目1:1的配套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 交通节能减排与减碳
1.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停车场公共充电桩和60kW以上快充充电桩分别占共享泊位总数的15%和5%。经认定,支持项目投资的10%,最高30万元。.
(4) 合同能源管理
1.对年节能20吨标准煤(含)以上或年减排二氧化碳30吨以上(含)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节能减碳补贴. 其中,节能保障项目按800元/吨标准煤或550元/吨二氧化碳给予补贴,其他类型按1200元/吨标准煤或800元/吨二氧化碳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对符合上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补贴支持条件的单位,节能服务机构根据节能量给予诊断前补贴200元/吨标准煤,最高补贴额度为单个项目不超过6万元。
(5) 新能源技术应用
1.对纳入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按并网规模给予项目投资方1800元/千瓦的补贴,按实际并网规模的30%给予补贴项目的投资金额。给予实际投资的40%的补贴;对提供场地进行光伏建设并完成并网发电的业主,根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和实施效果,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5%的奖励。
2.对储能等其他新能源技术应用项目,经认定后,按照市级补助金额和投资规模给予配套支持。
(六)发展循环经济
对工业、城建、生活等领域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基础设施建设、逆向物流回收利用模式创新,认定具有示范意义的,最多30个对循环经济相关投资的30%给予30%的补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塑料污染治理等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七)智慧能源体系建设
1.参与国家电力需求侧响应试点的企业,经认定后按实际调峰电量给予补贴,单栋每年补贴不超过5万元。
2.支持区级能源消耗在线监测平台(碳排放智能监测系统)、重点单位碳排放台账管理建设、维护和升级等区级智慧能源系统建设项目。
3.对经认定实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重点用能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单项最高补助15万元。
(八)碳峰碳中和实践
1.对于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碳排放管理体系、产品碳足迹等认证的企业,以及积极开展碳信息公开等工作的企业,确定发挥引领作用的企业在示范中,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2.对碳普惠平台下达的示范项目和零碳园区等“零碳+”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3.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碳减排评估并制定碳峰值碳中和行动计划的企业,经鉴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
(九)绿色金融发展
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业务中心)等绿色金融专业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推广绿色金融产品,鼓励企业发起设立相应的碳中和绿色基金,并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结果。
(10)节能减排、减碳新产品研发、改造及推广
对涉及节能减排和碳减排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包括专利申请、产品检测、节能认证、展会推广等,最高给予所发生费用的50%的支持,最高为单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
对街道组织开展节能产品推广等惠民项目,经认定,按实际投入给予适当补助。
对区内有关部门认定的低碳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按等级和研究成果给予适当补助。
(十一)试点示范项目
对成功立项国家级或市级节能低碳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经认定,按照立项费用实际支出金额,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助。
(十二)节能减排和减碳能力建设
对本区节能减碳考核影响较大的用能(碳排放)单位和建筑物进行能源(碳)审计,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培训、调研节能减排相关课题、虚拟货币挖矿整治、节能减排 为碳扶持项目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核验收、能源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提供支持节能减排和碳减排。
支持在区内举办具有国际和全国影响力的绿色低碳产业论坛、发展峰会、创新大赛等大型主题活动。经认定,将根据活动费用给予一定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三)先进单位表彰
对在节能减排、减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在节能减排、减碳方面获得国家级、市级荣誉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的单位节能减碳,开展能效对标,对排名靠前并进行能耗公示的单位,根据其示范意义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十四)先进个人表彰
表彰和奖励为全区节能减排、减碳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补助或奖补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的支持范围之一申请确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相关补助。节能减排、减碳评价的原则和换算方法按照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五、部门职责
黄浦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以下简称“区节能减排办”)、区财政局共同负责统筹安排,统筹协调、监督管理专项资金。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建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机场管理局及区政府规定的其他部门(以下统称“项目管理部门”
六、申报及审查程序
申请单位应于每年9月底前向区节能减排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报送下一年度节能减排项目计划。区发改委、区财政局、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区节能减排具体目标,结合区财政,将区财政纳入下年度区级预算。各领域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
每年年初,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节能减排减碳计划》的要求,向区节能减排办公室提交上年度节能减排减碳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要求。申请单位也可申请支持当年正在实施或拟实施的重点项目。
区节能减排办公室按照部门职责将申请材料分发给相应的项目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汇总报区节能减排办。区节能减排办委托节能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评审组(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科委)科技委、区建管委、
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区发改委将在政务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如无异议能耗管理办法,由区财政局统一拨付资金。
七、基金监督管理
各项目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监督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区节能减排办委托有关单位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节能减排、减碳情况进行抽查评价。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申请人有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等行为的,经核实,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追回已拨付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八、附则
1.本措施实施过程中,如上级政策发生调整,本措施可相应优化调整;如果上级有新的政策,可以增加条款。
2、同一单位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享受政策。在享受本实施办法相关政策期间,区内其他同类政策可同时享受的,按照“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本办法自2022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管理办法由黄浦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随着6月最后一支卷烟出库,安徽中烟合肥卷烟厂圆满完成2022年上半年生产任务,公司上半年能耗指标为同时发布。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合肥卷烟厂卷烟综合能耗较2021年同期下降17.9%,同时该指标刷新半年度能耗最低水平公司在过去 10 年的情况。这也是合肥卷烟厂积极践行节能减排、推进“双碳”工作实施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合肥卷烟厂智能化生产场景。冯海东 摄
顶层设计,动前规划。2022年初,国家局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烟草行业碳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何做好“双碳”,成为每家烟草企业必须回答的问题。不要着急,但要快。面对新问题,合肥卷烟厂迅速行动起来。经过周密深入的调研和谋划,公司成立了由厂党委领导的“双碳”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双碳”工作管理组织架构,建立了“碳置换”和“ “碳减排”“碳循环”“碳改善”四个专业组确定“双碳”工作视角,出台《合肥卷烟厂节能减碳行动计划》,建立中长期-一期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管理体系的建立和管理思路的确立,为企业做好“双碳”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更好地开展“双碳”工作指明了方向。出台了《合肥卷烟厂节能减碳行动计划》,确立了中长期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管理体系的建立和管理思路的确立,为企业做好“双碳”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更好地开展“双碳”工作指明了方向。出台了《合肥卷烟厂节能减碳行动计划》,确立了中长期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管理体系的建立和管理思路的确立,为企业做好“双碳”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更好地开展“双碳”工作指明了方向。
突破概念,先学人物。面对“双碳”的理念、知识、政策,合肥卷烟厂人虚心求知,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通过全国节能宣传周的策划实施,举办“双碳”知识竞赛,营造“双碳”知识学习氛围。走出去,到格力电器、阳光电源等先进企业学习能源计量、节能降耗经验。请进,请省节能监察中心专家组进企业进行节能诊断,结合企业现状,形成诊断结果,明确节能改进路径;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刘文清走进企业讲授“双碳”知识,从科研角度洞察“双碳”研究,加深对“双碳”的认识“双碳”工作,理清技术攻关工作思路。
刘文清院士在合肥卷烟厂讲授“双碳”知识。冯海东 摄
要加快管理速度,首先要说的话。半年多来,合肥卷烟厂围绕精益基础和数字化赋能主线,通过一系列管理措施,在能源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修订能源管理考核方案,准确分配各类资源;实行能源定额管理,将重点用能环节的能耗与产量挂钩,实时显示在企业集控中心,对能耗进行量化、定期考核;拓展能源分析领域,将职工食堂能耗、行政办公区能耗纳入能源管理分析,不断细化管理粒度;同时,
合肥卷烟厂工单调度优化后的生产场景。冯海东 摄
关键点突破,真话是关键。学习要深入,行动要有效。为继续深化落实“双碳”工作,合肥卷烟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效。精准发力重点项目,在关键问题上取得重点突破。开展耗能大户空调系统专项管控研究,优化卷取卷包夜间停机空调运行方式,探索出一套满足需求的空调控制策略工艺标准经过多次试验,实现了系统最小负荷运行,是唯一一个每月可节电25000度的项目。通过工单调度优化,CTD气流干燥机有效运行时间占比从46%提升至54%,减少等待时间,降低设备能耗,每月节约能源约6300元。通过照明改造和控制方式优化,在不降低照明效果的情况下,大大降低了能耗水平。随着系列研究的深入开展和系列研究成果的落地能耗管理思路,合肥卷烟厂能源管理实现了一线人员科研能力的提升、企业能源消耗水平的降低、多方面的提升。节能管理取得突破。“双碳”工作全面推进。情况。CTD气流干燥机有效运行时间比例从46%提高到54%,减少等待时间,降低设备能耗,每月节约能源约6300元。通过照明改造和控制方式优化,在不降低照明效果的情况下,大大降低了能耗水平。随着系列研究的深入开展和系列研究成果的落地,合肥卷烟厂能源管理实现了一线人员科研能力的提升、企业能源消耗水平的降低、多方面的提升。节能管理取得突破。“双碳”工作全面推进。情况。CTD气流干燥机有效运行时间比例从46%提高到54%,减少等待时间,降低设备能耗,每月节约能源约6300元。通过照明改造和控制方式优化,在不降低照明效果的情况下,大大降低了能耗水平。随着系列研究的深入开展和系列研究成果的落地,合肥卷烟厂能源管理实现了一线人员科研能力的提升、企业能源消耗水平的降低、多方面的提升。节能管理取得突破。“双碳”工作全面推进。情况。
征途未洗鞍未歇,战鼓当即催。“双碳”工作是一项全神贯注、抓细抓细、全面推进的工作。也是一份责任,需要不断创新,深入工作。阶段性的成果,不会让合肥卷烟厂的人慢下来,反而会激发他们创业的热情,推动企业的能源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着眼未来,合肥卷烟厂将继续秉承“攀登者”精神,在光伏发电、电化学储能、能源系统升级、能源结构优化、管理体系完善、全员意识提升、碳减排技术研究、在绿色生产模式探索、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实现全方位突破和进步,努力开创企业能源管理新局面。合肥卷烟厂人将以成事不必在我心,成事必有我为使命,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不断开拓“双碳”管理新境界,攀登新的高峰。能源管理的高峰。创造能源消耗指标新纪录,助力合肥卷烟厂在“工业智慧、示范烟厂”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走得更稳、更实、更有力。(徐亮)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实现全方位突破进步,努力开创企业能源管理新局面。合肥卷烟厂人将以成事不必在我心,成事必有我为使命,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不断开拓“双碳”管理新境界,攀登新的高峰。能源管理的高峰。创造能源消耗指标新纪录,助力合肥卷烟厂在“工业智慧、示范烟厂”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走得更稳、更实、更有力。(徐亮)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实现全方位突破进步,努力开创企业能源管理新局面。合肥卷烟厂人将以成事不必在我心,成事必有我为使命,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不断开拓“双碳”管理新境界,攀登新的高峰。能源管理的高峰。创造能源消耗指标新纪录,助力合肥卷烟厂在“工业智慧、示范烟厂”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走得更稳、更实、更有力。(徐亮)合肥卷烟厂人将以成事不必在我心,成事必有我为使命,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不断开拓“双碳”管理新境界,攀登新的高峰。能源管理的高峰。创造能源消耗指标新纪录,助力合肥卷烟厂在“工业智慧、示范烟厂”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走得更稳、更实、更有力。(徐亮)合肥卷烟厂人将以成事不必在我心,成事必有我为使命,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不断开拓“双碳”管理新境界,攀登新的高峰。能源管理的高峰。创造能源消耗指标新纪录,助力合肥卷烟厂在“工业智慧、示范烟厂”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走得更稳、更实、更有力。(徐亮)助力合肥卷烟厂在“工业智慧、示范卷烟厂”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走得更稳、更实、更有力。(徐亮)助力合肥卷烟厂在“工业智慧、示范卷烟厂”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走得更稳、更实、更有力。(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