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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

2022-12-12

完善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机制

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源消费双控),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十三五”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能耗管理办法,能源消费双控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能源消费总量管理缺乏灵活性、能源消费双控缺乏差异化管理措施等问题。等问题。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实现“两个保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以建立科学管理体系为手段,以提升基础能力为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能源效率优先与合理用能相结合。坚持节能增效优先,严控能源消费强度,转方式、调结构,引导各地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适当增加管理灵活性,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能源合理利用。

——坚持通用要求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将节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遏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结合地方实际,区分分解能源消费双重控制目标,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

——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加强宏观引导,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能源使用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引导能源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促进能源综合利用各地区完成节能降耗目标。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严格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和成果应用,强化政策落实,对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能源结构优化明显的地区加大激励力度,对未能实现双控目标的地区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完善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压实职能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

——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规划。从大国出发,克服地方和部门的利己主义,防止追求局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干涉国家大局。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能源消费双控体系更加完善,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到2030年,能源消费双控体制进一步完善,能源消费强度继续明显下降,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能源结构更加优化。到2035年,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和综合节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有力支撑达峰后碳排放稳中适度减排目标的实现。

2.完善指标设置和分解实施机制

(四)合理设置国家和地方能耗双控指标。完善能源消耗双控指标管理。国家继续把降低能源消费强度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控制五年目标。国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消费强度下降实行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国家层面预留一定数量指标,统筹支持国家重大工程能源需求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家确定的五年目标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年度目标,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国家发改委根据全国和各地区能源消费强度下降情况,加强对地方年度目标任务的窗口指导。

(五)优化能源消费双控指标分解实施。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根据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方向、产业结构和布局、能源消费状况、节能潜力、能源资源禀赋、环境质量状况、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规划布局区域全面融合。结合五年规划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消费强度下降和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在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分解中,

3、增强能源消耗总量管理的灵活性

(六)实施国家重大工程能耗统筹。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在五年计划当期投产的有关重大项目,综合考虑国家能源消费双控目标,报国务院备案后,纳入在年度和五年计划当期能耗双控考核中减免项目能耗。

(七)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在建、拟开工和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名录),明确处置意见,并将调整情况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新增能耗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两高”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能效等级、环保要求、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对万吨标准煤以下的“两高”项目,各地要按照能源消费双控目标任务,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各地要严格控制节能审查、环评和审批准入,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

(八)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纳。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用电量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情况,对超额奖励可再生能源用电量责任的地区,用电量超过可再生能源用电责任最低权重 不纳入本地区年度和五年计划当期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九)鼓励地方超额完成能源消耗强度下降目标。对能源消费强度降低达到国家下达激励目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能源消费总量在现行能源消费双控考核中免予考核。五年计划。

(十)推进能源消费指标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能源使用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建设全国能源使用权交易市场,促进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优质企业、优质产业和经济发展较好地区流动聚集条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能源消费总量指标不足,需要新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同时确保完成减排基本目标的省(区、市)能源消耗强度,

4、完善能源消耗双控管理体系

(十一)推动地方实施能源预算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能源预算管理制度,制定能源预算管理方案,优先安排能源要素保障居民生活、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因地制宜、因行业施策,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可探索能源消费产出效益评价,制定区域、行业、企业单位能源消费产出效益评价指标和标准,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行业和项目倾斜,引导产业布局优化。鼓励各地依法依规通过淘汰劣质优优、降低能耗等方式腾出能源使用空间,并纳入地方能源预算统一管理,支持新能源需求整个地区的重点项目。引导居民形成节能生活方式,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减少能源浪费。严禁打着居民用电的旗号从事“两高”工程和产能过剩的生产经营活动。各省(自治区、

(十二)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各省(区、市)要切实加强对耗能大户特别是化石能源消费大项目的节能审查,做好与能源消费双控目标的衔接工作。全区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新建项目能效水平。新建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对未达到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基本目标进度要求的地区,在节能审查等环节,对高耗能项目的审批予以延缓和限制,和新的高耗能项目必须以能源消耗的等量减少来替代。深化节能审查制度改革,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节能管理服务,实行闭环管理。

(十三)完善能源消费双控考核制度。加大能源消费强度降低指标考核权重,合理设置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考核权重,研究控制化石能源消费考核指标,在各省(区、市)优质配置能源要素中央财政)和深挖节能潜力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凡已完成“五年计划”当期能源消费双控进度目标的地区,可视为完成能源消费双控年度目标。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经国务院批准后,移送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省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超额完成的地区,给予表彰,给予一定奖励;对未实现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基本目标的地区,要提出批评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对进度严重滞后、工作不力的地区,由有关方面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移交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省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超额完成的地区,给予表彰,给予一定奖励;对未实现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基本目标的地区,要提出批评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对进度严重滞后、工作不力的地区,由有关方面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移交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省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超额完成的地区,给予表彰,给予一定奖励;对未实现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基本目标的地区,要提出批评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对进度严重滞后、工作不力的地区,由有关方面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考核结果超额完成的地区,给予表彰,给予一定奖励;对未实现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基本目标的地区,要提出批评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对进度严重滞后、工作不力的地区,由有关方面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考核结果超额完成的地区,给予表彰,给予一定奖励;对未实现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基本目标的地区,要提出批评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对进度严重滞后、工作不力的地区,由有关方面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进度严重滞后、工作不力的地区,由有关方面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进度严重滞后、工作不力的地区,由有关方面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五、组织实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能源消费双控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协调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能源消费双控的关系,坚决遏制“两高”盲目发展。项目。省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能源消费双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下达的能源消费双控目标任务。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新的能源消费需求大的产业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加强与能源消费双控政策的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国家统计局将会同国家能源局做好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统计工作,指导各省(区、市)做好非化石能源消费统计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

(十五)加强预警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省(区、市)用能大项目建设投产进行调度,完善重点用能项目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用能单位,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应用。加强对全国和各省(区、市)能源消费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预警,发布能源消费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对预警级别高、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滞后的地区实施窗口指导,督促制定预警整治预案,合理控制新高能投产节奏-消费项目。定期评估国家能源消费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必要时按程序对相关目标进行适当调整。

(十六)完善经济政策。引导各地完善和落实促进节能的能源价格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促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支持方式,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在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落实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政策措施,为节能减排提供多元化支持。加强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鼓励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广能源综合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不断释放节能市场潜力和活力。

(十七)夯实基础设施。加强能源计量统计能力建设,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充实基层能源统计人员队伍。进一步完善节能法律法规,强化各类用能单位节能法定责任。完善节能标准体系,扩大节能标准覆盖面,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领域、各行业节能标准。加强对节能法律、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加强节能监管能力建设,压实执法主体责任,加大对地方各级政府和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对能源消耗双控中徇私舞弊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月2日建筑能耗监测管理平台,第十四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在珠海国际会展中心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珠海市建筑节能与能耗监测平台于当天正式上线。在全国率先将建筑能耗管理延伸至建筑全生命周期,将更好地促进节能减排。

本届大会以“推动绿色建筑进入品质时代”为主题,吸引了国内外近400位知名专家参会。

“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也将同期举办。300余家国内外企业将携最新技术成果和产品应用实例参展,涉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解决方案、智能建筑、绿色建材等领域。等,展览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

记者在现场看到,装配式建筑、智能车库、智能化工厂等优质工程模型展台吸引了众多专业观众的目光。

在珠海展区,参展企业戴上VR眼镜,挥手致意,在虚拟世界中快速搭建一座“绿色建筑”。此外,格力电器、兴业太阳能等珠海企业展出的节能减排产品,也在现场传播了珠海绿色城市的理念。

珠海市建筑节能与能耗监测平台也于同日正式上线。“该平台在全国率先引入全生命周期能耗管理理念,将建筑能耗管理延伸至建筑全生命周期,实现标准化、多维度的数据融合、分析、评价、评价。核查,这将为推进全市节能减排排污权交易打下坚实基础。珠海市住房规划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多年来,珠海不断倡导绿色创新,发展低碳经济。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珠海市绿色建筑面积达2038万平方米。同时,积极引导绿色产业发展,拥有以格力集团、兴业集团、泰坦电气为代表的绿色建筑和节能领域上市公司1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