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行业动态-能耗管理系统、能耗监测管理、工厂能耗管理系统、医院能耗管理、校园能耗管理-康沃思物联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2022-12-1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意见》发展绿色产业》(苏政发[2020]28号)和《无锡市加快智能化转型、数字化转型、绿色提升促进制造业降本增耗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减碳减碳(2022-2024年)》(西委办发[2022]8号),推动区域绿色发展理念和循环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区域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十九届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全面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体系,以碳峰值碳中和目标为导向,以绿色能源为导向以产业转型为重点,以节能降耗为重点,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速度完成本市下达的任务,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显着提高,形成绿色低碳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循环发展。为如期实现碳排放达峰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在无锡高新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纳税,财务制度健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一)依法生产经营管理,依法办妥各项法定许可手续,一年内未受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三年内未发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一年内未因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行为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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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信用管理规定;

(四)通过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兑现财政扶持资金时,综合评价为C类的企业,原则上80%兑现产业扶持资金,D类企业原则上不享受区财政扶持资金。

四、主要内容

1.支持节能降耗项目

1.1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对年节能量100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改造项目,按项目节能量给予补助,最高支持500元/吨标准煤。原则上,每个项目的最高支持金额为100万元。

1.2鼓励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方:支持项目投资额的20%,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节能效果,分级补助。对节能50吨标准煤以上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原则上最高支持20万元,每吨标准煤最高支持500元。

2.支持循环经济

鼓励企业开展循环经济项目。节能环保和可再生能源技术(产品)推广项目,节水、节材、废物回收、再制造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碳中和项目无锡能耗管理系统,实际投资额项目不超过总额(指项目不含税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主要为土建和设备购置)的10%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为200万元元。

3.支持创建绿色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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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工信部工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4.支持新能源推广应用

4.1 对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屋顶等场地的业主,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0.1元/瓦,单个项目最高补贴50万元。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投资区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者,按项目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0.0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限额为25万元。

4.2对实际投运的新建储能项目,按项目装机容量给予用户单位0.1元/瓦的一次性补贴,单次最高补贴50万元。单个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投资区外新建储能项目的投资者,将根据项目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0.0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限额为25万元。

5、智能能源管理平台及清洁生产项目

5.1对新建智能能源管控项目并接入节能在线监测平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5.2对开展清洁生产自愿并获得清洁生产审核证书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五、附则

(一)对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先补后补的原则给予支持;通过区“一案一议”获得扶持的企业,在协议期内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二)根据《科技和产业扶持领域区、园区街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本政策由区、街道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三)本政策意见由无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制定,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现予实施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习近平指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和生态问题的基本方略。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增强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近日,我市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绿色城市的实施方案》。淮安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目标要求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等均达到全省目标;Ⅲ的比例达到81.8%,好日子的比例达到81%左右。

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着增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稳定达峰后下降,生态环境将得到根本改善。“绿色高地、枢纽新城”的现实充分展现,建设美丽淮安的目标基本实现。

关键举措

一是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推动产业绿色升级,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提升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利用水平,构建绿色生态。供应链。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总产值比重达到3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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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循环体系

建设绿色物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到2025年,建成绿色高效、布局合理、多式联运、功能完备、集疏运高效的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形成“层次清晰、效率集约”的货运枢纽发展体系,功能突出,体系完备。” 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

三是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建设节约型机构比例达到90%,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适度节约、绿色出行、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四是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推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营造宜居城乡环境。到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城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资源利用率达到75%以上,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100%淮安工厂工业能耗管理系统,城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

五是推动能源系统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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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清洁低碳能源供应,促进能源高效消费,构建互联互通的综合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网保障体系,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推进五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加强能源消费强度限制性指标管控,增强能源消费总量弹性管理,促进污染减排与碳减排协同,构建灵活互动、智能互联的智慧能源体系。

六、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科技创新体系

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力度,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建立一批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和绿色技术创新联盟,引进和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和绿色企业技术中心,促进重大绿色技术成果的市场应用和规模化推广,支持绿色技术转化和转化。推广绿色科技创新成果。

七、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价格收费机制,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绿色金融支持,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

八是抓好落实保障

抓好落实,深化开放合作,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区域协调合作,引导外资投向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实施绿色转型,加强绿色供应链合作,促进绿色贸易发展和绿色贸易融资,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和生活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