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口岸推出新品!商用冷柜实施能效标识管理,新增冷凝机组,助您节能降耗!
2023-03-08
中国北车宁波4月9日消息(记者 杜金明 通讯员金松 王明贤 孟波)此前,有关部门宣布,自2018年6月1日起,家用及类似用途的交流换气扇、商用自带冷凝式冰箱将添加单元。 对两类实施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进口或销售上述产品的,必须按规定加贴能效标识。
我国新版《能效标识管理办法》于2016年6月1日颁布实施。能效标识分为五个等级,其中1级为最节能,5级为最节能。消费。 国标强制规定宁波能耗管理系统销售价格,达不到5级能效比的机器不得销售。 实施能效标识的产品已达14批次、37类,其中家用冰箱、空调、洗衣机、电风扇等日用和办公用品,能源在全国有9000多家注册企业。效率标识制度产生了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统计,2017年1-12月,宁波地区共进口《目录》所列节能产品935批次,价值4470.37万美元。 根据《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进口上述产品时,生产者或者进口商应当主动向授权机构备案,在产品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效标识。或产品的最小包装,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检验检疫机构对节能产品实行现场检验和实验室监测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模式。 需要进行科学研究、检测和进口加工再出口的进口产品,无需粘贴能效标识,但须经口岸检验检疫部门事先批准。 对违反《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规定的,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有权依据《能效标识管理办法》和《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8日至1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创造条件,尽快实现能源消费“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这一决定,“推动能源消费‘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政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碳强度定义:
碳排放强度,又称碳排放强度( ),是指单位国民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即碳排放强度=碳排放量/GDP。 该指标主要用于衡量一国经济与碳排放量之间的关系。 如果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伴随着单位国民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下降,则意味着该国已经实现了低碳发展模式。 与总体碳排放目标不同,碳排放强度目标是一个相对指标,即碳排放量相对于经济增长会增加或减少多少; 而总体碳排放目标是一个绝对指标,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会增加或减少多少。 碳排放应该控制在什么水平。
未来,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将成为中央考核地方政府的重要指标。 如何计算各省碳排放总量和强度? 什么是省配额,如何减少碳排放? 如何与能耗双控对接?
1. 各省碳排放总量定义:
我们现在所说的“碳”,其实是指温室气体。 2006 年 IPCC 指南给出了温室气体排放源的部门和类别,包括能源、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 (IPPU)、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使用 (AFOLU) 以及废弃物(图 2)。 每个部门包含几个子类别。 例如,能源部门包括燃料燃烧和燃料逸散排放两个子类别(图 3); 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 (IPPU) 包括采矿、化学、金属、电子、其他生产、卤化碳和六氟化物硫的生产、卤化碳和六氟化硫的消耗等(图 4); 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 (AFOLU) 部门,包括牲畜、土地、土地上积累的资源等(图 5); 废弃物领域包括固体废弃物的填埋处理、生物处理、焚烧和露天焚烧、废水处理等(图6)。
图 2 年指南结构
图3 能源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源及气体
图 4 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 (IPPU) 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源和气体
图 5 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 (AFLOU) 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源和气体
图6 垃圾处理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源及气体
国家、省、企业“碳”计量方法和原则
在明确了“双碳”碳所涵盖的气体和主要排放源后,如何量化碳排放成为实现碳峰碳中和的关键。 不同层次对“双碳”碳的量化方法不同,考虑的范围和关注的重点也不同。
1)国家层面的“碳”排放量测算
根据199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会议决议(FCCC/CP/1999/7),缔约方应使用199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修订版)来执行《蒙特利尔议定书》对不受控制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源和汇进行了计算,提出了温室气体的全球变暖潜能值(GWP)来衡量各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2013 年第九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要求附件一缔约方使用 2006 年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并鼓励使用 2006 年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的 2013 年补充文件:湿地,以及使用 100 年IPCC 第四次评估报告中温室气体的全球变暖潜势。 在《巴黎协定》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下,非附件一缔约方将充分利用2006年IPCC《2024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计算本国温室气体清单,提交连续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目前最新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是IPCC组织的全球科学家对2006年指南进行修订完善后的《2019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细化指南》。
2006年IPCC指南涵盖了人为“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充分考虑了部门之间的交叉和重复,给出了解决跨部门重叠和重复的计算和报告方法,避免重复计算和重复。遗漏。
2)省级“碳”排放量测算
2010年,国家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和研究单位在IPCC清单指南的基础上,编制了《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该指南已在省和地方层面得到广泛应用。 层级温室气体清单计算为地方政府制定温室气体控制规划、设计达峰路径提供技术支持。 在编制省级清单过程中,电力行业的“碳”排放是最主要的排放源。 考虑到电力生产和消费的区域差异,基于区域间公平性的考虑,省级清单指南特别增加了与电力调入调出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相同计算方法。 电力转移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是省域温室气体排放量的重要信息内容,对一个地区制定碳减排政策措施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
根据中国碳排放数据库(CEADs)2018年数据,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碳排放空间分布差异显着:
◆排放量差异:河北、山东、江苏、内蒙古、广东排在前五位,排放总量超过5亿吨。 产业结构重,能源结构偏煤,大量为国外提供高载能产品; 福建在全国排名第16位。 排放总量为2.61亿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强度差异:全国碳排放强度为1152千克/万元,宁夏、内蒙古、山西、新疆、河北位居前五,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福建位居后五。 福建排名倒数第五,强度为676,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8.7%。
◆压力差:河北、内蒙、山东等量大、强度高的省份,控碳压力大; 北京、上海、福建等总量和强度较低的省份,控碳压力较小; 浙江、浙江等排放总量高、强度低的江苏省和广东省,由于排放量大,在碳控制方面也面临挑战(图1)。
各省碳排放总量及强度分布(2018年)
3)企业层面的“碳”排放量测算
在清洁发展机制(CDM)的资金支持下,国家发改委于2013年至2015年分三批编制发布了24个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办法和报告指南,为核算提供了技术支持。 2015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通则》和发电、钢铁等10个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国家标准。钢铁、民航、化工,2016年6月。1月1日起实施,有助于解决温室气体核算准则不统一问题。 随着碳市场的正式启动,企业层面的“碳”排放量化方法变得越来越重要,迫切需要制定服务于碳市场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
4)工作范围要明确
我国力争2030年实现碳排放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这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必然的选择。 目前,国家正在上上下下,围绕碳峰碳中和开展了大量工作。
地方、行业、企业在设计碳中和达峰路径时,首先要明确边界,包括地理区域、行业、企业覆盖范围,明确跨区域、跨行业、企业与上下游的关系. IPCC指南给出的计算方法是基于全国所有部门的排放量,不存在省市县之间的跨界和交叉问题。 但是,在设计地方、行业和企业达峰行动计划和碳中和路径时,必须考虑跨区域关系和上下游关系。 例如,在化石能源消费大省和外购电力比例高的地区,计算碳排放量时必须考虑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 同时,还要考虑电力、热力等跨区域输送关系,明确它们的界线和界线。 关系。
此外,在设计碳达峰行动计划和碳中和路径时,应明确哪些气体包括在碳中,哪些排放源涵盖在内。 目前,我国的碳达峰明确指的是能源和工业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 未来的碳中和路径设计是否涵盖所有温室气体,是否包括所有排放源,需要进一步明确。
因此,明确边界和范围是开展“双碳”工作的首要任务。
5)计算方法应规范统一
通过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构建一套结合国际公约要求和国内实际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势在必行。 特别是要加强与IPCC指南的衔接,确保全国总量与按照IPCC指南计算的国家清单不存在较大差异。 目前,《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指南》亟待修订。 充分衔接IPCC指南最新成果,结合我国实际修订完善省级清单指南。 为地方和企业制定减排路径设置和政策选择提供依据。
6)基础数据要透明完整
碳达峰和碳中和是我国未来4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重要任务。 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必须考虑连续性和一致性。 这就要求在核算特定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时保持时间序列的连续性,并确保核算方法、数据来源和假设的清晰、透明和全面。 因此,迫切需要构建一个完整、规范、动态更新的数据共享平台,协调各相关部门的数据,服务于碳排放核算。 该平台将有助于掌握温室气体排放的真实情况,挖掘减排潜力。 ,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使国家排放清单和省排放清单有效对接,国内工作助力国际谈判。
7)工作团队要稳定、专业
一支稳定、专业的研究团队对于开展碳峰碳中和工作十分重要。 加强碳峰碳中和能力建设刻不容缓。 建议通过加强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通过系统的培训学习,形成一支专业稳定的专业研究队伍。 负责为地方和企业决策者提供技术支持,依托透明完整的数据,结合统一规范的工作方法,将对碳达峰碳中和路径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帮助地方政府和部门落实碳达峰目标,实现碳中和的愿景。
2、碳排放强度:
一、碳排放强度的定义
碳排放强度,又称碳排放强度( ),是指单位国民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即碳排放强度=碳排放量/GDP。 该指标主要用于衡量一国经济与碳排放量之间的关系。 如果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伴随着单位国民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下降,则意味着该国已经实现了低碳发展模式。 与总体碳排放目标不同,碳排放强度目标是一个相对指标,即碳排放量相对于经济增长会增加或减少多少; 而总体碳排放目标是一个绝对指标,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会增加或减少多少。 碳排放应该控制在什么水平?
二、碳排放强度介绍
1998年,中国签署《京都议定书》,承诺制定国家和地区减排计划,合作推进减排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强人才培训和国际人才交流。 2009年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中国首次做出量化减排目标承诺,即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下降40%至45%与2005年相比。
(一)各国/地区碳排放强度比较
根据各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化进程的差异,大致可以分为两大阵营。 一是以美、英、德为首的工业化发达国家,碳排放强度普遍在1930年代达到峰值。 强度一般在2~/IntGK$之间。 另一个是以中国、印度、巴西等为首的新兴经济体,普遍在1990年代达到顶峰。 主要新兴经济体碳排放峰值强度较小,一般在0.5~/IntGK$之间。 我国有两个高峰年,第一个高峰年是1960年,第二个高峰年是1978年。
表1 各国单位GDP碳排放强度峰值
(二)我国碳排放强度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人口增长和化工、建材、矿山等工业的发展,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不断增加,生态环境日趋严峻。 碳排放量增加的基本原因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人口增加。 中国人口在1995年突破12亿,2005年突破13亿,2019年突破14亿。人口的增长创造了能源消费需求,进一步推动了碳排放量的增长。 二是产业结构不合理。 中国第二次工业革命背景下的GDP增长主要依靠以化石能源为主的经济增长,这导致二氧化碳排放量急剧上升。 2020年,中国碳排放量仍在上升,没有拐点。 但如果考虑到碳排放强度,即每万元GDP排放的二氧化碳量,2011-2020年将有明显的下降趋势,这意味着中国减排效果正在提升.
2011-2020年中国碳排放强度变化趋势(吨/万元)
三、我国碳排放强度影响因素
我国碳排放强度主要受能源效率、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三个方面的影响:
1.能源效率。 能源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技术进步。 20年来,我国无论是物理节能等硬技术,还是管理体系等软技术,都取得了长足进步。 这是近年来我国能源效率提高的主要原因。 . 从能源效率对我国碳排放强度变化的作用来看,未来五十年能源效率仍将是我国碳减排的主因。 因此,我国在后续减排工作中将继续关注能源。 效率提升;
2.能源结构。 能源结构调整对我国碳排放强度有影响。 这主要是因为近20年来煤炭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一直居高不下,能源结构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因此,我国通过控制煤炭比重、优化能源结构来实现节能减排。 有很大的潜力;
3、产业结构。 多年来,产业结构调整一直阻碍着我国碳排放强度的降低。 这主要是因为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还没有适应低碳发展的要求。 高耗能产业的兴起,带动了第二产业比重的提高。 碳排放强度的权重和影响力增加,导致产业结构因素对碳排放强度的降低起到阻碍作用。
3、连接方式:
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优化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加强能源消费“双控”政策与目标的衔接碳中和。 那么,如何推动能源“双控”政策与“双碳”目标任务的衔接? 本文拟从能源消费“双控”及其政策入手,强调放开一般能源预算管理和碳排放预算管理,积极推进能源消费“双控”向“双控”转变。控制”碳。
谈能源消费双控及其政策
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又称能源消费“双控”),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发展,是推动碳中和达峰目标的关键抓手。
国际能源署将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视为全球能源系统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途径。 能源活动排放的二氧化碳是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主体。 能源消费“双控”是实现碳峰值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支撑。 我国要如期实现碳排放峰值碳中和的目标,必须不断提高能源效率水平,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现碳排放处于较低的峰值水平。以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为前提。 峰,为实现碳中和愿景打下坚实基础。
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是一场攻坚战,需要制度设计先破后立,保障措施有力。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重控制制度方案》(发改环字[2021]1310号),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深化能源消费“双控”机制改革。 包括推进能源消费指标市场化交易、建立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制度、深化节能审查制度改革等,释放出强有力的政策信号。 同时,为完善制度的实施,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1
在部门分工方面,明确了政策衔接、统计核算、协同推进等措施。
#2
在预警调控方面,提出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发布完成能源消费“双控”目标的“晴雨表”等措施。
#3
在能力建设方面,重点加强节能监管、能源计量统计,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和节能法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开放能源综合预算管理和碳排放预算管理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 和能效目标,实施能源使用年度预算管理”。 2021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制的方案》,提出“推进地方能源预算管理”和“建立能源预算管理制度,制定能源预算管理计划。” 具体要求。 两份文件都指出了能源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 但是,为了更好地与“双碳”目标对接,需要将能源预算管理与碳排放预算管理衔接整合,形成一体化管理模式。
这种一体化管理模式的意义在于:
1个
通过能源预算管理与碳排放预算管理的衔接和整合,为行业内企业实现能源消耗“双控”和“双碳”目标提供决策和管理依据。
2个
通过对企业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核算和预算,生成基于企业发展的能源安全战略和碳排放措施,从而建立一体化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预算管理模型。
3 这种一体化管理模式是企业主动融入能源消耗“双控”“双碳”目标管理的有效载体,可为行业节能低碳发展提供示范。
本次一体化管理模式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个
分析和预算,确定管理计划。 分析判断企业上一个周期的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和总量,计算和预算下一个周期的能耗和碳排放指标,制定管理策略和管理措施。
2个
围绕预算目标实施动态监督。 根据预算管理确定的目标,具体确定年度能耗“双控”和“双碳”管理目标,以时间为单位(进一步细化)实行年度统计对标和反馈调整的动态管理。
积极开展能源消费“双控”向碳“双控”转变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现碳中和目标进行第36次集体学习。 制”,完善“双碳”标准,构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动能源“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序推进碳中和,推动能源消费“双控”向碳“双控”。 在从能源消耗“双控”向碳“双控”转变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需要认识到,实现“双碳”目标任重道远,规划尽早实施精准施策,多措并举,推动“双碳控”向碳“双控”转变,为更好实现“双碳”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总体来看,推动能源消费“双控”向碳“双控”转变,需要做好以下两项重要工作:
01
加快建立全面科学的碳排放核算体系。
随着政府工作目标逐渐从能源消耗“双控”转向碳“双控”,及时准确监测和获取碳排放信息,将有助于各行各业和决策部门准确研判碳排放。各地区、行业、部门碳排放情况。 实际排放。 近年来,虽然碳排放核算体系建设和完善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数据质量不可靠、核算方法不统一、统计口径不规范等诸多问题。
02
因地制宜、差异化施策矿业能耗管理系统,稳步推进能源消费“双控”向碳“双控”转变。 如何科学合理地配置碳“双控”指标,成为决策部门重点关注的重要问题。 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产业基础、资源环境等存在较大差异,各地区的碳中和之路不可能千篇一律。 在碳“双控”指标配置上,要紧密结合区域发展实际,综合考虑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和产业结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