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行业动态-能耗管理系统、能耗监测管理、工厂能耗管理系统、医院能耗管理、校园能耗管理-康沃思物联

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2023-07-02

南京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照明集团”)前身为南京市路灯管理所。 成立于1955年,主要负责南京主城区道路照明。

目前,南京照明集团已形成道路照明、景观照明、智慧城市、维护运营四大主业为一体的多元化业务格局,并形成贯穿全行业的“建设、管理、维护”统一的产业格局。产业链设施。 是目前行业内单一市场主体中管理维护地域最广、设施总数最多的综合性照明企业,是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南京地域特色的都市级综合运营商。 近年来,集团先后被评为2019年度南京市工人先锋号、2019-2021年度南京市文明单位、2021年度南京市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先进集体、2021年度南京市先进集体、 3A级信用企业。

2012年,南京照明集团确立了“立足基础设施,以‘服务城市、服务发展’为先,以‘单项为下、区域为上、系统为重’的发展理念” ”; 2013年制定并实施信息化“三步走”发展战略:信息路灯(2014-2016年)、智慧路灯(2017-2019年)、价值路灯(2020-2022年)。 2016年以来,特别是经过组合杆建设和景观照明三年提升计划的快速发展期,照明集团在自身基础上不断探索、总结,形成了“存量改造”与“增量新建”相结合的方式。自己多年来积累的实践经验。 统一照明新基建“五网通”轻量化建设的发展路径。

十年来,在“理念、战略、路径”三位一体的整体发展思维指引下,南京照明集团在十大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南京玄武湖全景亮化工程,为城市夜晚增添色彩

南京地标——南京长江大桥亮化工程

1、主营业务规模实现新跨越

截至目前,南京照明集团共拥有管理维护设施超过160万处,覆盖南京主城六区、江北新区、部分紫东地区,总面积约1350平方公里,占全市城市面积的84%。市场。 与2013年转型为企业相比,设施总数激增4倍,地域布局扩大3倍。

2、数字化智能运维形成新框架

南京照明集团建立了单灯监控系统、运维业务管理系统、设施资产管理系统、设施状态监控系统、地理信息系统(GIS)、采购供应链系统等六大系统,建设了一套设施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系统,实现线下运营的线上管理,实现照明设施的数字化信息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设施指标一屏分析、行业画像一屏透视、 -数据信息、设施运维的网络整合。 一键联动。

其中,单灯控制系统引发了设施维护模式的革命性变化。 “滴滴修灯”替代了人工巡检,大大提高了作业效率; 城市级物联网感知系统致力于打造广泛而密集的智慧杆生态系统,有效巩固了数据。 基地积极融入“一网统一管理”,为南京智慧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智慧杆物联传感综合运营平台——智慧城市应用系统“驾驶舱”

3、科技创新汇聚新动能

只有创新者前进,只有创新者强大,只有创新者获胜。 依托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五大工程,南京照明集团出台了《南京照明集团创新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及五项具体管理措施,成立了“总部+技术创新专项工作组+项目”团队”的科技创新模式,实行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清单挂帅”制度,建立科技项目成果转化专项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新,努力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新高地”,为创建“科技改革示范企业”和“创建一流示范企业”而不懈奋斗。

四、节能降耗取得新成果

南京照明集团积极践行“双碳”政策,坚决走绿色低碳照明之路。

一是聚焦节能材料,推广LED应用。 目前,集团下辖的LED设施总数已达14.2万个,占比64%。 其中,6.2万颗LED平均能耗每年下降96瓦,下降率达38%。 2017年至2021年,能源消费总量下降6000千瓦; 每年节省电费342.11万元、1112.1万元、1277.99万元; 碳减排量分别达到2.1万吨、2.9万吨、3.8万吨。

二是加强节能管理,实现单灯调光。 依托单灯监控系统的建立和应用,集团先后试点零点调光模式和场景定制调光模式。 31个道路样本区域,采用零点调光模式的路灯设施节能率为29.26%; 定制调光模式节能率为34.22%。

加强节能管理,实现单灯调光

5、项目立项及新部署实施

以2022年课题项目为例,南京照明集团全年共集体立项技术创新项目12项、管理创新项目5项。 其中“多功能灯杆综合装备箱”旨在填补照明行业乃至国内相关领域的市场空白; 《城市生命线技术体系及实施路径研究》旨在实现照明设施与南京城市生命线工程的纵向一体化;《城市更新区健康光环境创新技术研发》增加健康光环境功能在现有调光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研究,旨在在照明行业率先建立以健康光环境为中心的智能调光和“双碳”控制综合体系。

六、战略合作迈出新步伐

一是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产学研应用。 南京照明集团与东南大学成立“东南大学-江苏未来城市公共空间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智慧城市与照明联合研发中心”; 与南京工业大学就“智慧杆人工智能实验室建设”课题进行探讨。

二是深化行业交流,实现互利共赢。 集团与南京数字金融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数字研究院)展开战略合作; 与第四范式有限公司、南京新大卫星研究院等开展科研合作; 与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研究院、华为等合作,共同探讨城市物联网传感网络新趋势、新技术,助力智慧城市发展。

集团与东南大学成立“东南大学-江苏未来城市公共空间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智慧城市与照明联合研发中心”

七、人才建设新变化

一是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优化人才梯队结构。 南京照明集团建立了以能力为核心、道德行为为重点的人才选拔评价机制,大力营造爱人才、聚人才、珍惜人才、留住人才、使用人才的环境。 三年来,集团吸纳新员工32人,其中应届毕业生15人,占比47%,打造高层次人才“蓄水池”,为企业发展注入“活水源泉”。

二是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群体。 多年来承担南京市照明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发现和选拔了一批批既懂技术又懂信息化操作流程的技能人才。 自觉提高技能,练就过硬本领。

培养一批既懂技术又懂信息化运作流程的照明人才

八、党的建设引领新局面

南京照明集团党委始终发挥“指明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深化“党建+”建设,突出“三个引领”,强化坚持“三个协同”,坚持“三个融合”。 用好“三个班子”南京写字楼能耗管理系统,建立党组织指挥在前、党员责任下移的“党建+项目建设”工作模式,形成特色党建“智慧之灯点亮智慧之城”品牌活动共建党建,政工集团下棋的“大党建”格局。

九、品牌影响力展现新风采

在立足南京城市照明主战场的同时,南京照明集团积极向外拓展市场。 集团先后承接了拉萨大昭寺、青岛机场、沪苏通长江大桥等景观照明工程。 坚持“走出去”发展战略,扩大品牌影响力,提高企业知名度。

特别是2022年,在广西南宁举办的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首次设立照明技术展区。 南京照明集团将受中国照明学会邀请出席并参加此次展会。 全景沉浸式观看体验,重点关注基于数据中心和智能运维的数字化运营能力、以“五网融合”为抓手、以智慧杆为核心的双城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能力。 城市泛在物联网感知系统、智慧城市数字中平台的生态建设能力、以智慧感知为中心孵化的多种应用场景等,将充分发挥城市泛在物联网感知系统的国际化战略平台作用。中国—东盟博览会,精彩国际亮相。

集团承建的沪苏通长江大桥景观照明工程

十、奖项荣誉收获新收获

南京灯光集团先后打造了多个以玄武湖风景区、明城墙、长江大桥、秦淮湾等为主要代表作的夜景照明工程,坚定践行“照明,让城市生活更美好”的初心使命”。 近年来,集团屡获殊荣,特别是2021年“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梁维护改造照明工程(D2标段)”和“城市照明智能感知与设施创新管理系统”分别荣获“中国照明荣获“工程设计奖”一等奖、“中国照明奖科技创新奖”二等奖;南京南站夜景照明工程荣获缪斯国际设计照明设计金奖;南京玄武湖夜景照明工程荣获缪斯国际设计灯光设计最高奖——白金奖;集团旗下未来城荣获江北新区“灵雀工程”,并于2022年连续获奖,晋升为二星级麻雀企业。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南京照明集团主要负责人表示,通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团将立足照明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新发展阶段,实施公司新架构真正践行了低碳、节能、绿色照明产业新发展理念,坚持打造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城市照明产业。励精图治、兴业兴业、造福人民”。

集团承建的沪苏通长江大桥景观照明工程

校对 李海惠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8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节能减排“十四五”综合工作方案。 到2025年,全省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 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5.5万吨、4.76万吨、5.43万吨、3600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2 年 8 月 15 日

(本文已公开发布)

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年度计划《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遏制高耗能高耗能现象。 盲目发展减排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以下简称能源消费双控),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实现污染减排和碳减排协同,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实现碳峰值碳中和阶段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完善。 到2025年,全省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 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5.5万吨、4.76万吨、5.43万吨、3600吨。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工业节能减碳项目。 开展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整顿提升制造业1.5万多家高消耗低效率企业省。 围绕钢铁、建材、石化、化工、化纤、造纸、纺织七大行业,开展公共用能系统能效诊断,组织实施100项省级重点节能减排工作每年都有减碳技术改造项目。 推动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面完成钢铁、水泥超低排放改造。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机制,探索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氢能冶炼、非高炉冶炼、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一体化等低碳技术。 实施涂料、化工等产业集群分类管理,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 扩大节能减排工作覆盖面,开展数据中心能效提升行动,推进景观照明工程节能。 “十四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6%以上(扣除国家单列项目)、万元水耗工业增加值下降18%。 到2025年,力争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领域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50%。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一是牵头单位,市、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下同)

(二)重大平台节能环保提升项目。 实现重大产业平台能源体系整体优化,全面实施区域能源考核改革2.0版,建立健全重大产业平台区域能源考核事中事后监测制度,定期发布能源效率主要产业平台评估报告。 实施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升级行动,推动园区空间布局、产业循环环节优化、资源高效利用和节能减碳转型。 开展“污水零直接排放区”、清新园区和“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特殊污染物集中处理等“绿岛”项目建设。 到2025年,主要平台区域绩效考核覆盖率达到100%,60%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建成新园区,所有设区的市和60%的县(市、区)区)将建设成为“零垃圾城市”。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

(三)城市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全面贯彻城市建筑绿色低碳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管理理念,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低能耗建筑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 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中的使用。 开展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更新升级制冷技术和设备,提高制冷系统能效水平。 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渗漏治理工程。 到2025年,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设计节能率提高到75%以上,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局、省能源局)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项目。 加快美丽道路、美丽水道、城乡绿道网络建设,推进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等交通车辆新能源转化率,加强船舶清洁能源推广应用。 积极应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方式,发展智慧交通,以“转水”、“转铁”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运输,发展以“四港联动”为基础的多式联运核。 全面执行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车辆,加快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更换重型运营柴油卡车。 实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和维护制度。 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 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绿色物流园区建设。 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 开展邮政行业绿色网点和绿色配送中心建设,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加大绿色认证快递包装产品推广力度。 到2025年,全省主要城市公交车辆(除应急保障和特殊需求车辆外)新能源转化率达到80%,全省更新淘汰国IV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4万辆。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省邮政管理局)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项目。 因地制宜推动太阳能、生物质能在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应用,提高农村能源消费电气化水平。 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装备,推动农舍节能改造和绿色农舍建设。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农药化肥减量化和秸秆综合利用,完善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 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配套设施建设、运营和综合利用指导服务,促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行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强基增效、提高标准”行动。 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力争实现排水达标率95%,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资源利用率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 。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能源局)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项目。 开展事业单位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和办公建筑需求响应式绿色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 加大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力度。 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能机构建设。 到2025年,全省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节约型比例达到80%以上,全省事业单位煤炭零消耗和绿色采购比例达到80%。 (责任单位:省办公厅事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七)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 以环杭州湾为重点,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削减”,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 继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开展长江流域污染排查整治。排污口排入河流。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动重点领域和高耗水行业节水减排。 到2025年,全省管理内河通航船舶运输水污染物全部实现收集。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

(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推进现有燃煤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柔性化改造“三联动”。 严格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对新建、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和替代。 稳步有序推广煤制气发电机等燃料设备和建材行业煤炭减量,实施清洁电力、天然气替代。 推进大型燃煤电厂热电联产改造,充分挖掘供热潜力,推动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淘汰。 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火电机组退出力度,推广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燃煤供暖(蒸汽),促进发电、供热、冷却等回用改造因地制宜。 全面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达到24%左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 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污染物全过程治理。 以工业涂料、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广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 深化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持续对低效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提高废气收集率,同步运行处理设施率和拆除率。 加强油轮和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管理。 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量分别减少20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减少20%。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加快建设符合实际需要的污水、垃圾、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系统,扩大环境基础设施覆盖面。 实施城镇“污水零直接排放区”建设,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清洁化改造,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 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到2025年浙江能耗管理系统说明,各县(市、区)完成城镇“污水零直接排放区”建设,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400万吨/日,增加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每天增加300万吨。 新增改造污水管网4000公里,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约占65%。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办)

四、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优化能源消费双控体系。 科学分解各设区城市能源消费强度降低目标,实行能源消费强度降低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能源消费强度降低达到激励目标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将纳入现行能源消费双控考核免检范围。 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法,根据地区GDP增长目标和降低能源消费强度基本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 经济增长速度超过预期目标的地区可以相应调整能源消费总量目标。 单列全国能源消费的重大项目和原材料能源消耗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考核。 本年度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能源预算管理,开展能源预算监测预警、考核评价,强化能源预算约束力。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省能源局)

(二)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实施重点减排工程。 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将重点项目减排量分配到地方,污染治理任务重的地方承担相对较多的减排任务。 对生产企业实行差别化排污机制。 开展总量减排核算,加强与排污许可、环评审批系统的衔接,提高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 健全总量减排考核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总量减排监督管理,重点检查重复计算、弄虚作假,特别是未报告减排量和减排来源的行为。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三)坚决遏制盲目发展“两高”项目。 开展“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将现有“两高”项目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 严格执行新建项目每万元工业增加值0.52吨标准煤能效标准,加强新建项目对能源消耗双控影响评估和能源消耗来源审核指标。 建立健全“两高”工程产能、能源消耗、煤耗、污染物排放、碳减排等替代体系。 对于正在洽谈、尚未审批的“两高”项目,各地要认真分析评估对能源消耗、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双控的影响,再办理审批手续。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区划控制、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耗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面积削减等要求的项目,坚决暂停审批和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四)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能耗。 主要产品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工业项目,可全年使用“十四五”能耗指标。 各设区的市应当建立健全能源消费指标台账,协调本市范围内能源消费指标的使用。 对包含原材料能耗的新建项目,按照扣除原材料能耗后的能耗进行节能审查。 增加可再生能源用电量、节能技术改造实现节能降耗,以及公司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存量能源空间,可用于平衡重大项目能源需求。 对优质重大工业项目,积极争取单独列入国家能源消费清单。 对万元工业增加值消耗0.52吨标准煤以下的重大项目,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市安委办印发消防方案_浙江能耗管理系统说明_减排和节能

(五)完善法规标准。 推动《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等地方性法律法规制修订。 制定和修订节能标准,定期发布《浙江省工业能源效率指南》,推动重点行业能源效率显着提升。 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持续优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配套技术规范。 深入开展能效、节水、绿色产品龙头引领行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办公厅事务局、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六)完善经济政策。 加大对节能减排的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加大能源消费双控财政奖惩力度。 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实施力度。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融资。 加快发展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积极推动环境风险高地区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完善绿色信贷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优化风险管理和信贷管理机制,推动企业污染排放、环境违法记录等信息与信贷审批标准融合。 继续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制度,坚决取缔“两高”项目不合理价格支持政策。 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受益农户污水处理付费机制。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能源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省电力公司)

(七)完善市场机制。 深入开展能源使用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制定分行业能源消费权确权办法,迭代升级能源使用权交易平台,促进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聚集和产业流动。 进一步推进排污权市场化交易,逐步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 推动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 实行合同能源管理。 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加强能效标识管理体系建设。 完善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制度,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电力公司)

(八)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 严格执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完善能源计量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 完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能源消耗统计制度。 Build a fixed , the of in parks, and the of and for key units in the of . the of teams, the of data, and the of data. ( units: of , and , of and , of and , of , of , , )

(9) for and . by the "big " law , and a full- - and a fully- link law . Key - units set up posts and as . the of teams at the level and level, and set up full-time for key units. the of - and - staff of , and law , and . in the of new in the field of and , and the of . ( units: and , of and , of , of Human and , of and , , Power )

(10) for and . Focus on major tasks of and , focus on major , , and and and . - and - e-books, and - and other cross-, the of major - and - , and the . Build a -loop model of , , and , and the level of and . ( units: and , of and , Big Data , )

5. the of work

(一)加强组织领导。 The of and are for the and work in their areas, and the main are the first . They and , and the and goals of the with the five-year plan and plan for and . Fully , and the of the lower-level , and key units. state-owned and key - take the lead in - and - , and the of . The and and the of and and , do a good job of , the and of tasks, and risks in a , and major to the in a . ( units: and , of and , )

(2) and . to the , carry out the “14th Five-Year Plan” and of the - and - of the city with , the for the areas with , and the and for the areas with poor work. After the are by the , they will be over to the The in of as an basis for the and of the team and of the with . the for of , the of , and cross-cycle , and the of . to carry out the of the of and , take the of the total task as an , and the for . the party 's and , , and . ( units: Party , and , of and , )

(3) Carry out . Carry out in-depth to a green life. green and the of green and low- . and and of - and - .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 , and to and . the for the to in and . Carry out for and , and guide and the to their for and . ( units: and , Party , of and , of and , , , , Power )

: 1. "14th Five-Year Plan" for each city

2. "14th Five-Year Plan" - of major

3. for key in all and the "14th Five-Year P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