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能耗指标采集、存储和使用管理办法,省级能耗指标80%按应用使用
2022-02-21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山东省能源消费指标获取、储存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促进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用能指标,确保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顺利实施。
《办法》明确了能耗指标收储范围能源能耗管理运营,包括省级综合能耗指标、产能调整、停产整合腾空的省级收储能耗指标根据全省产业布局。单位能源消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低效C类和低效D类区市调整的能耗指标,根据全省产业布局调整关闭,煤炭因产能整合、核电发展而腾空的指标。其他新能源“外电进山东”
在能耗指标使用方面,《办法》明确了使用范围、使用方式、价格和使用程序。总体思路是:省采购和仓储能耗指标既要保持重点,采用申报方式,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实施,又要体现省级采购和仓储能耗指标。公平原则。约20%的交易量将通过市场招标交易用于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对积极支持和配合省级能耗指标采集和存储的区市,优先支持其项目获得应用型使用指标。
对能耗指标的使用价格,按应用类别实行标杆价格制。基准价格暂定为200元/吨标准煤的能耗指标和150元/吨的煤炭指标。新兴产业项目在基准价格基础上给予不少于20%的优惠。市场招标类别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标杆价格确定。
在收储资金管理方面,《办法》明确省级能耗收储指标全部收费,统一入库,由省级财政部门管理。专门用于推进全省能源消费“双控”和煤炭消费减少。等待工作。
在监督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了项目建设单位、第三方评价机构和相关部门使用能耗指标采集和存储管理的违规认定和处罚措施,确保各环节能耗指标采集和存储满足要求。相关法律法规。
据介绍,根据国家工作部署,“十三五”期间,山东省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4070万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因此,各城市新增投资项目所需能源消耗必须达到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目标,新增耗煤项目必须实施煤炭减耗替代。去年以来,为有效拉动投资,省委、省政府和各市研究部署了一批重大项目,但能耗指标缺失严重制约了项目实施。《办法》的出台,有利于破解能源消耗指标在项目实施中的瓶颈制约,推动能源供给改革。(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