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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规征求意见:加强建筑能源管理 破坏能源系统最高罚款1万

2022-03-31

相关数据显示,全球40%以上的能源消耗和20%的温室气体排放来自建筑。制冷、制热、照明等,都构成了建筑物的能源消耗。近年来,建筑节能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近日,成都市政府官网公布了《成都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管理条例》旨在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建筑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记者了解到,《管理条例》提出利用建筑能耗监测技术,加强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能源管理。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应设计安装能耗监测设备和系统,实现对建筑能耗的实时监测和统计。

鼓励节能技术研发

发展节能空调、节能门窗等

如何理解建筑节能的概念?

《管理条例》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法律法规和建筑节能标准。在使用节能、可回收的建筑材料、产品和设备的前提下,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降低建筑使用过程中的采暖、制冷和照明能耗,并对建筑能耗进行监测技术,加强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能源管理,实现能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根据《管理条例》建筑能耗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设项目及其建筑节能监督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条例施行前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既有建筑,应逐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

《管理条例》提出鼓励建筑节能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大力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的应用,计划重点发展一系列绿色低碳建筑能源- 节能技术和产品,包括:

具有节能保温隔热性能的墙体和屋顶;节能门窗保温、气密技术;节能空调技术和产品;建筑照明节能技术及产品;自然能源、清洁能源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和设备;集中供冷、供热和热电冷联产技术;采暖空调系统温度控制和家庭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建筑节能和能耗检测评价技术;建筑垃圾回收技术和产品;绿色建材产品;

应监测新建公共建筑的能耗

制定不同类型民用建筑单位能耗指标

根据《管理条例》,新建或改(扩建)公共建筑应当设计安装能耗监测设备和系统。设备和系统应具备数据远传功能,并与市政能耗监测系统连接,实现建筑能耗。实时监控和统计。

建筑业主、权利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节能服务机构应当保证建筑能耗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得人为破坏建筑围护结构、能耗系统和能耗监测系统。 ; 管理系统维护和保证建筑能耗系统和能耗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建设项目安装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业主、权利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节能服务机构应当将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与市政能耗监测系统对接,实现建筑节能。能源消耗。实时监控和统计。

此外,《管理条例》还提出,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开展能耗监测、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宣传等工作。 ,制定不同类型民用建筑的单位能耗。消费配额。

建筑业主、使用人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节能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破坏建筑围护结构、能耗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或者拒绝配合建筑能耗监测、能耗监测系统等. 涉及消费统计、能效公告、能源审计等相关工作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红星新闻记者 王耀

编辑 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