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区域能源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2-04-15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区域能源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省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赣江新区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赣府廷发[2018]33号)和《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府廷发[2018]33号) 根据发改环字[2020]28号文件的要求,我委制定了《关于印发的指导意见》。 《江西省区域能源评价(试行)》,供各地区实施区域能源评价政策参考。
2020 年 4 月 3 日
江西省区域能源评价指南(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区域能源评估工作程序,推动完成区域能源消费“双控”目标,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改革提高投资项目审批质量和效率的意见》(赣府厅发[2018]33号)和《江西省发展的通知》印发改革委”(办发改环字[2020]28号),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基本概念
本指南所称区域能源评价,是指实施能源消费“双控”目标的地区。提出与本地区产业规划相适应的各项节能措施和能效标准,编制区域节能审查负面清单,以审查后的区域节能代替一般企业项目节能报告报告,从而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的目标。
本指引所称“先行区”,是指在地理上划定、产业定位明确、落实能源“双控”目标、确保监管能力的重点发展区域、产业集群、特色小镇等重点发展区域。 .
省发展改革委是区域节能审核机构,负责审核区域节能报告。试点区域管理机构是区域能源评估的主体。主要负责区域能源评价的统筹规划、区域节能报告的编制、项目日常节能管理的组织工作。项目所在地试点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项目开工前实行承诺备案制度,并负责项目事后监管。
二、指南
1.一致性原则。区域节能报告及其审核意见的时效性应当与试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原则上不超过5年。区域节能报告中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的核算口径应与能耗统计口径一致。
2.分类管理原则。国家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国家批准的企业投资项目、试点地区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当量)以上的投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节能审查;列入区域节能报告负面清单的项目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节能审查工作。
3.客观性原则。试点区域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能源统计数据,编制区域节能报告。数据要详细、准确、客观,分析方法要科学、合理、可操作。区域评估的评估、审查和监督应当公平、公正、公开。
三、工作基础
(一)国家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全国人大二次修正案)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
3.《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4号)
4.《不单独开展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二)省级
1.《江西省实施办法》(省人大2018年第三次修订)
2.《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发改环字[2017]113号)
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发改环字[2017]1337号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42号) )
5.《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发改换字[2020]28号)
四、工作流程
1.编制区域节能报告
区域管理机构要全面收集、整理本区域基本情况及有关能源消耗数据资料,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节能报告。然后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组织评论
省发展改革委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区域节能评估报告,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区域节能报告评估,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区域节能报告评估意见。
3.审核和批准
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区域节能报告和相应的审核意见,出具区域节能报告的审核批准。区域规划布局、功能定位、能源消费水平发生重大变化的,试点区域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区域能源评价修改的书面申请,检查它。
4. 承诺记录
试点地区实行承诺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向当地节能主管部门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承诺。项目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区域节能报告和审核意见填写登记备案意见,并依法予以公开。
5.动态监管
承诺备案制度项目建成投产前,试点区域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承诺备案内容组织节能验收。区域管理机构和节能监督机构对项目的实际能耗水平进行检查。
负面清单行业实行项目绩效评价管理,项目节能报告编制、节能审查、节能验收等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执行。 》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定。
五、区域节能报告基本内容
(一)区域能源消费概况及产业规划
分析区域能源消费概况,包括能源供应条件、运输能力、当前负荷(容量)冗余、功能网络(包括电、热、天然气、水等)、区域余热、余压等资源。分析区域产业规划,根据区域公布的产业发展规划,分析区域产业的总体定位和发展方向、项目引进原则、鼓励项目和重点产业、限制和禁止项目和产业。
(二)区域能源“双控”目标
根据本地区节能主管部门分解下达的考核期节能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区行业能源消耗特点,确定能源消耗总量、增量和全区统计评估期内能源消费强度下降。全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三)区域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是根据高耗能行业、国家确定的产能过剩行业、国家批准(批准)的政府(企业)投资项目,结合试点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建立负面清单。区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负面清单内的项目实行项目评估管理。
(四)区域能效标准
根据区域内现有企业的技术水平,了解区域内不同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等能效现状。与国家和省颁布实施的强制性能耗标准进行对比,对标全区各行业能效状况。开展能效领跑者活动,推出一批区域能效利用效率领先的行业标杆,不断推动区域能效水平提升。
(五)区域节能措施
在区域内不同行业实施先进的节能技术措施,主要是指生产技术、电力、建筑、给排水、暖通空调、照明、控制、电气等方面的具体节能措施。落实各项节能管理措施,包括建立工业能源管理制度、能源统计、能源计量设备配置和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区域能源利用效率。
附件:1.区域节能报告参考模板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
附件1
区域节能报告样式
第一章 总则
一、节能评估背景
编制区域能效报告的政策背景、目的和必要性。
二、评估范围
根据区域能源评价实施范围的要求,明确评价对象、四到范围、评价周期。
三、节能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本工作指南、推荐淘汰目录、区域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区域材料。
四、节能评估内容
总结区域总体情况和能源消费水平,以及区域对全省能源消费“双控”目标的影响,提出区域工业能效要求和节能措施,提出区域绿色发展建议.
第二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源消费概况
一、区域基本情况及产业发展现状
包括人口、面积、交通、自然资源、经济发展等基本信息。
二、区域产业发展现状与规划
根据区域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分行业描述区域产业发展现状、发展规划和企业情况。
三、区域能源供应和使用
描述区域能源供应情况,分析区域能源消耗情况,包括能源消耗的种类、数量和分布,分析各领域、行业、负面清单内外的单位能源消耗量。
四、区能源发展规划
主要涉及区域能源供应发展规划、内部能源项目建设规划、内部能源供应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
第三章区域能效水平分析
第一节 区域能源“双控”指标确定
结合省市下达的能源消费“双控”目标任务,确定试点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
第二节 区域能效现状
根据区域内现有行业能效现状,梳理区域内各行业主要工艺、主要耗能设备和主要产品的能效水平,对标先进能效。
第三节 区域工业能效要求
结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具有区域特色和可操作性的区域工业能效要求,对现有项目与区域工业能效要求进行对标。区域工业能效要求作为区域能效指导指标,可根据单位面积能耗、单位面积产量、单位GDP能耗和工业能效指标制定。
第四章 区域产业类型界定
第一节 区域产业类型划分
分析区域内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耗情况,以及主要经济产出行业企业的产品产量。
第二节 区域内高耗能产业现状
分析区域内高耗能行业发展现状,高耗能行业对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影响。
第三节 区域内负面清单评价与界定
根据《江西省区域节能审查试点暂行办法》,结合区域产业发展现状,提出区域负面清单界定原则办公及生活区域能耗管理办法,负面清单项目类别为澄清。
第五章区域节能措施
第一节节能技术措施
梳理本地区现有节能技术措施,提出适合本地区的先进节能技术措施并探讨技术可行性,指导本地区先进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的推广应用。节能技术措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电力、燃气、给排水、暖通空调、新能源等领域的具体措施。
第二节 节能管理措施
结合区域产业、能源消耗等特点,建立区域能源管理体系,推进区域能源消耗统计体系建设,加强能源消耗在线监测,制定能源使用承诺、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等管理机制。节能奖励,积极开展“节能领军人物”活动,优化区域能源消费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同步推进。
第六章结论和建议
第一节 结论
第二节 建议
区域节能报告附件:
根据评估区域的具体情况,选择将以下内容纳入报告主体还是作为报告的附件:
1.设立区域的相关审批
2.区域位图
3.位置图
4.区域总体规划
附件二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
项目名称: 填表日期: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
(邮票)
单位法定代表人
工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接触
联系电话
项目性质
新建 □ 改建 □ 扩建 □
项目总投资
百万
投资管理类
审批 □ 审批 □ 备案 □
项目所属行业
建筑面积(m2)
建设规模和
主要内容
年能耗
能量类型
计量
单元
每年所需实物数量
参考折扣系数
年能耗
(当量值/当量值)
总能耗(吨标准煤,当量/当量值):
耗能工质
类型
计量
单元
年需求
物理量
参考标记
系数
年能耗
(当量值/当量值)
工质总能耗(吨标准煤)
一次和二次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
项目年总能耗(吨标准煤)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节能设计标准、规范、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本单位郑重承诺:
1.本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真实有效。
2.此项不属于区域评估可以确定的负面清单范围。
3.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或淘汰类,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和区域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4.本项目单位能耗、电耗、水耗均符合国家和省级能耗准入标准(无准入标准的,执行配额标准或地方能效指引)。
5、项目达产后,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吨标煤(当量值/当量值)以内。
6.本项目主要耗能设备按照国家相关节能技术标准选用,不存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设备。
7.本项目新增变压器容量为,新变压器型号为。
8.按规定提供相应的电能计量器具,实行电能计量管理。
9.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年月日
关于项目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原文: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区域能源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