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数据中心能耗 北京市发改委等11部门印发10条“加强节能减排”-行业动态-能耗管理系统、能耗监测管理、工厂能耗管理系统、医院能耗管理、校园能耗管理-康沃思物联

严控数据中心能耗 北京市发改委等11部门印发10条“加强节能减排”

2022-04-25

11月1日,北京市委常委审议通过了《北京市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了加强节能减排的10条措施. 《纲领》提到,

加强重点数据中心用电监测,整治能效低的数据中心和非法数据中心,清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方案》要求加强石化、水泥、数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的能源管理。对于数据中心,要求严格控制数据中心的能耗,并提出:

年底前,全市重点用能单位中提供第三方(非自用)数据中心服务的企业用电实时数据将接入北京节能监控服务平台,实现实时准确的用电监控。对节能监测工作中发现的能效等级不高的数据中心企业,依法开展现场能效检查,深挖节能潜力,督促完成整改。

对于能耗强度不减反增或能耗增量超过五年规划时间进度要求的区域,可对数据中心项目区进行评估批准或更换能耗降低。

对未按要求进行节能审查或超出允许规模使用能源的数据中心项目,将按类别设置数据迁移过渡期,限期下令改造。对不能改造或者逾期未改造的数据中心项目,依法依规责令关闭。落实《北京市数据中心总体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加快关停低效数据中心。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要求,做好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排查工作,加强对异常用电的监测分析,坚决依法、坚决清除。一旦找到规定。

《方案》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办事管理局、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建局组织——农村建设委员会、市城管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由市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

以下为《纲领》原文:

所有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节能“第一能源”作用,进一步保障本市能源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制定了《北京市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实施实施。

能耗管理平台_能耗管理整改_糖尿病专科护理质量专项整改管理方案

特此通知我们。

北京市发改委

北京市政务总局

北京市教委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管委会

北京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能耗管理平台_糖尿病专科护理质量专项整改管理方案_能耗管理整改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北京市进一步加强节能实施方案

节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绿色北京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减碳减排措施的源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连续多年保持全国最好水平。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节能“第一能源”作用,进一步确保全市能源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我市能源运行特点,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倡导国家行动,依靠技术和专业服务,依靠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为保障,聚焦石化、水泥、数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夯实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用能单位三方责任2019-2021年两年平均下降5%左右。2021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250万吨标准煤左右,为实现绿色北京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十四五”期间。

二、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表率作用

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学校等机构要带头采取更严格、更精细的节能管理措施,确保事业单位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2%。

要制定《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节能低碳行为准则》,并组织实施。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带头示范,各项措施率先达到行为规范要求,原则上停止外景照明。

要加强能源消耗计量监测,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能源消耗数据分阶段、分类型(电、热等)实时监测。对用电量和接入平台进行时间监控,并在接入北京节能监测服务平台之前实行月度抄表报告制度。要深化数据分析利用,做好节能评估诊断工作,加强问题整改,促进能效持续提升。

能耗管理整改_能耗管理平台_糖尿病专科护理质量专项整改管理方案

要优化办公大厅、走廊、卫生间、电梯等不同区域的照明方案,充分利用自然光,加强传感器控制,杜绝“日光”;在会议结束和下班结束时关灯,以消除“永久灯”。室内温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标准。原则上,地下车库不加热。如果满足单独控制的条件,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时应提前关闭空调。在办公电脑上开启“关闭显示器10分钟不操作”等省电设置,下班前关闭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路由器等设备的电源,关闭会议会议结束后及时提供房间显示屏和会议控制设备。热水器的运行模式可以根据情况和时间段进行精细设置。在满足供水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开机和待机时间,减少开机和待机热水器的数量。短距离上下楼梯建议不要乘坐电梯,出差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集中交通。 (牵头单位:市办事管理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三、大力倡导全民节能

倡导市民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调节室内采暖温度,冬季避免长时间开外窗,减少热量损失。鼓励家庭使用高效燃气灶、灯具和家用电器。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我自愿每周少开车一天”“MaaS出行绿色全城”等碳普行动,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抓住“双11”等机遇,持续开展节能家电、家用LED照明灯具促进消费活动,适时补充节能门窗、一流能源等新品类- 高效壁挂炉。加大节能效果突出的良好经验和良好做法的宣传推广,增加能源浪费的曝光率。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委)

四、积极开展节能专业培训和咨询服务

开展“节能干事”培训。充分发挥全市节能专家人才队伍优势,结合不同行业用能特点,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开展“定制化”培训。 ,提高节能能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开展“三进”服务。组织专家、节能服务专业机构走进企业、公共建筑、社区,开展节能诊断和节能咨询服务。到年底,举办不少于100场活动,普及节能政策和技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区人民政府、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快实施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牵头服务,组织推进一批节能技改项目,开展项目节能预审,做好项目改造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工作,加强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激励资金挂钩。市区两级节能技术改造,更好调动企业改造积极性,尽快形成节能减排。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加快实施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加快推广使用LED等高效光源设备,科学合理控制路灯开启时间,推进路灯智能化分时分区控制。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区人民政府、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强石化、水泥、数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的能源管理

(一)严格控制和降低石化、水泥行业能耗规模

落实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以燕山石化和金隅集团两家水泥厂为重点,严格控制和降低石化、水泥行业年能耗规模。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严格控制数据中心能耗

年底前,全市重点用能单位中提供第三方(非自用)数据中心服务的企业用电实时数据将接入北京节能监控服务平台,实现实时准确的用电监控。对节能监测工作中发现的能效等级低的数据中心企业,依法开展现场能效检查,深挖节能潜力,督促完成整改。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对于能耗强度不减反增或能耗增量超过五年规划时间进度要求的区域,可对数据中心项目区进行评估批准或更换能耗降低。 (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对未按要求进行节能审查或超出允许规模使用能源的数据中心项目,将按类别设置数据迁移过渡期,限期下令改造。对不能改造或者逾期未改造的数据中心项目,依法依规责令关闭。落实《北京市数据中心总体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加快关停低效数据中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委、区人民政府、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要求,做好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排查工作,加强对异常用电的监测分析,坚决依法、坚决清除。一旦发现规定。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交通管理局)

(三)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改革政策

落实国家电价改革部署,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峰谷电价机制,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削峰填谷山谷。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对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燃煤发电基准电价20%的限制;高耗能企业通过电网公司代购电的,对其他用户代电网公司代购电价执行高价,具体幅度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代购电。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七、依法进一步加强节能执法检查

能耗管理整改_糖尿病专科护理质量专项整改管理方案_能耗管理平台

据此开展冬季节能监管专项行动,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综合监管,并根据综合监管情况选择部分单位情况,并依法依规到现场开展能源利用效率。运用国家淘汰用能设备等专项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跟踪督促企业加快整改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依法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商业建筑、宾馆、饭店、商场、电影院等公共建筑能耗管理整改,重点检查冬季室内温度控制。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依法开展能源计量领域监督检查。加强对热量表、燃气表、电能表等冬季采暖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八、强化各区、部门、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责任

严格落实市、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三级双控”目标责任制,细化明确年度节能降耗目标,强化能耗强度约束管理指标,并结合2020年受疫情影响的能源消耗情况。实际能源消耗总量基数较低,能源消耗总量得到合理控制,管理弹性适当增加。各区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区人民政府、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执行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管理制度,优化能源计量器具配置,严格执行节能报告。每月能源消耗数据到北京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系统。要加强对能源管理负责人的节能教育和在职节能培训。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建立健全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管理制度,完善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及时推动落实能耗定额全员管理工作,加强数据化分析,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能源消耗量或严重超标的能源消耗定额。公共建筑及其所有者和经营管理单位名单。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九、注意有序开展节能工作

要依法依规开展节能工作,保障公民日常生活用能,不得以加强节能为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各项节能措施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要合理降低景观照明强度,压缩开放时间。要加强公交、地铁的智能调度,根据季节变化和市民出行方式优化路线和班次,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系统能效。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委)

十、加强节能工作的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市委生态文明委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工作组的作用,协调推进全市节能领域重点工作,“周调度月报” “该制度将在今年冬季和明年春季采暖季实施。团队办公室每周组织相关单位讨论和安排重点节能工作。对进展缓慢的区、部门、用能单位,及时预警,按月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各区委、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节能专项工作方案,并报市发改委11月5日前交委进行衔接平衡,市发改委汇总市政府后上报。对区级审批权限内未取得审批备案程序的项目,以及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或超出许可规模使用能源的项目,要及时排查清理。 11月20日前将项目清单报市发改委、市经信。化工局已备案,加快组织整改。 (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