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能源消耗指标采集、储存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2022-05-21
一、草稿背景
根据国家工作部署,“十三五”期间,我省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4070万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因此,各城市新投资项目所需能源消耗必须满足项目所在地的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目标,新开工的耗煤项目必须实施煤炭减耗替代。去年以来,为有效拉动投资,省委、省政府和各市研究部署了一批重大项目,但能耗指标缺失严重制约了项目实施。
为破解项目实施中能耗指标瓶颈制约能耗管理系统价格,推进能源要素供给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山东省《关于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建立“要素跟随项目”机制的意见》,研究制定《山东省能源消耗指标收集与储存管理办法(试行)》 ”。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能耗指标购储、能耗指标使用、购储资金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六章22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关于能耗指标的使用。明确了使用范围、方法、价格和程序。总体思路是:省采购和仓储能耗指标既要保持重点,采用申报方式,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实施,又要体现省级采购和仓储能耗指标。公平原则。约20%的交易量将通过市场招标交易用于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
二是关于基准价格。《管理办法》参照浙江等国家4个能源消费权交易试点能源消费指标交易均价,确定我省能源消费指标标杆价格为200元/吨标准煤,和煤炭指标150元/吨。对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新兴产业项目,给予不低于20%的优惠。
三是资金管理。明确省级能耗收储指标全部收费,统一入库,由省财政部门管理,专门用于推进全省能源消费和煤炭减耗“双控”。
四是监督管理。项目建设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及能耗指标采集、存储管理相关部门明确了违规认定和处罚措施,确保能耗指标采集、存储、使用各环节符合规定。相关法律法规。
三、2020年采购和库存指标相关信息
结合全省对新建耗煤项目能耗、压煤、减煤“双控”考核,《管理办法》提出的能耗指标包括能耗指标和煤炭指标,其中煤炭指标为进一步分为具体的类别。它是煤炭替代和煤炭消耗的指标。
(一)能耗指标是指项目所在城市因能源消耗增量空间不足,项目建设单位需要获得补偿的能源消耗量。1000万吨能源消耗量指标已采购入库,通过申请使用和市场招标两种交易方式,保障项目落地需求,相关项目建设单位采购使用。
(二)煤炭替代指数是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减少存量煤炭消耗量,需要腾出用于新建耗煤项目的煤炭消耗量。2020年计划关停相关产能和海阳核电替代煤炭消耗量中,1000万吨煤炭替代指标采购入库,项目建设单位通过两种交易方式采购使用:按申请使用并进行市场招标,确保项目落地需求。
(三)煤炭消费指数是指用煤企业因扩大生产或煤炭消费空间不足而需要支付的煤炭消耗量。2020年购储电量100亿度山东省由省外用电量增加,相当于约400万吨煤耗指标,通过申报方式,用于解决部分企业的煤炭消费空间问题,企业采购使用。
为便利城市和项目建设单位运行,根据《管理办法》主要内容,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山东省省级能耗指标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能源消耗指数交易,明确了煤炭替代指数交易和煤炭消耗指数交易的具体操作流程,明确了交易各方的责任。项目建设单位可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参与省级能耗指标采购、入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