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河北省事业单位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重点突破
2022-05-23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0日,河北省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事业单位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到2022年底,各省市至少实施1个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域或党政机关全面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各办公区实施全面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取得重大突破。各级事业单位节能部门负责对本级事业单位屋顶安装资源进行综合调查,制定实施方案后统一组织实施,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全面安装。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河北省发改委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推进全省事业单位合同能源管理
实施意见
各市(含定州、辛集)办公事务管理局(中心)、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雄安新区党政办公室、改革发展局、省级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资金在事业单位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应用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动节能减碳推进事业单位绿色发展,尽快实现“碳达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意见的通知》 《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国办发[2010]25号)国务院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实施例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事业单位绿色低碳引领行动推进碳达峰的方案》(国冠节能[2021]440号)等政策文件,现就推进碳达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我省事业单位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一、指南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推进、因地制宜”的总体思路,加快推动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节水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实现事业单位绿色低碳发展,节约能源能源资源,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大省和美丽河北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一是政府引导。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发挥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作用,推动事业单位转变自身职能。理念和主动作为,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公共事业单位节能服务体系公共能耗管理,促进合同能源管理长期健康发展。二是市场化运作。以需求为导向,推动节能服务机构提供能源审计、方案制定、融资投资、节能改造和运维管理“一站式”服务,完成合同能源管理闭环保障三是分类推进,兼顾事业单位性质和部门作用。示范引领,重点推进集中办公区和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带动其他事业单位有序扩张。四是因地制宜。根据能源审计结果,区分不同情况,因地制宜采取能源成本托管、节能利益共享等方式,实施综合或个别节能改造和光伏发电。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
二、范围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事业单位的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政府投资建设的学校、医院、文体场馆、科技馆等公共建筑。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方式。各级事业单位节能部门是推进事业单位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主体,直接负责推进事业单位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同级事业单位,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级事业单位。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各级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循序渐进。一是机关先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行政中心要优先实施综合节能改造型2022年底前,省市至少实施1个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域或全面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到“十四五”末“五年计划”,凡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域,将实施全面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其他党政机关和单位也要积极组织实施。按照同级事业单位节能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取得突破。各级事业单位节能主管部门对本级事业单位负责。全面排查机构屋顶安装资源,统一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全部安装。三是全面落实重点用能单位。全部列入全省事业单位重点用能单位 列入单位名单(年能耗500吨标准煤以上)的单位,特别是年能耗总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单位,力争实现到2023年底全面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到“十四五”末,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力争全面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四是系统产业有序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事业单位,除全面实施重点用能单位外,其他单位也要积极推进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工程。五是各类事业单位全面推进。对上述范围以外的事业单位,还应根据自身能源消耗情况,及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保全面推进。特别是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超过《河北省事业单位能耗限额标准》约束值的各类事业单位,应优先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四、实现程序
事业单位是能源管理合同实施的主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经济的原则,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确定标杆。事业单位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应委托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能源审计,编制运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并确定项目边界和能耗基准。在确定既有建筑能耗基准时,项目业主、物业管理单位和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将综合考虑既有建筑投产时间。 、能耗分计量、能耗监测平台数据等。新建建筑的能耗基准按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和其他相关规定 能耗核算 对标时,不可比的事实合理排除影响能耗的因素。对节能量大、投资多、服务周期长的合同节能项目,事业单位要组织专家制定合同能源实施方案,对能耗标杆进行再评价、再论证,确保方案优化、标杆合理。
(二)组织采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事业单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应当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采购方应加强采购需求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针对不同类型的节能改造需求制定采购实施方案。
(三)签订合同。事业单位和中标人参照《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2020))附录确定权利和各方义务、合同主体、合同期限等,按程序签订合同,明确事业单位用能数据保密责任。
以能源托管方式实施综合节能改造项目的,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综合性或个别节能改造项目以节能利益分享方式实施的,合同期限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发电或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5年。确需延长合同期限的,必须组织专家论证会,出具评估报告,并在合同中注明。
(四)组织实施。对于多个单位集中办公或合署办公楼,能源管理牵头单位或多个单位可联合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对于办公楼分散在多个区域的事业单位,可以采用多区域联动的方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项目实施前,公共机构应确保用能设备设施齐全、运行正常,并移交中标人。事业单位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聘请具有资质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监督管理;项目建成投产后,事业单位应当组织监理公司、物业管理单位和第三方审计检测机构进行项目建设。验收,确认改造效果和节能效果,出具验收报告。
在项目验收前,事业单位应组织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项目和物业的正常运行。
如果由于项目边界范围、建筑功能、用能设备、用能数量、业务承载能力、气候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节能量与预期节能量存在较大差距.在合同履行期内,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审批后,可通过补充协议对合同期限、成本和节能进行调整。上述信息应在确定能耗基准时达成一致,并在文件中注明。
(五)资产处置。项目合同期满前1个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的节能效果进行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应提交给公共机构。同时对能源系统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完整并正常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所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相关文件均应无偿上交公共机构。
五、资金支付与成本管理
事业单位按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缴纳的费用,列为能源费用。
报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费用时,向事业单位提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发票等相关必要材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能源审计、第三方评价论证、项目管理、施工监理、方案编制、评价验收等,均计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成本。
六、管理职责
(一)合同能源管理是事业单位实施全方位节能改造的主渠道。各级事业单位节能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要形成合力切实履行职责,统筹推进事业单位能源合同管理工作。要大力实施示范工程建设,及时总结宣传试点经验,推动能源合同管理工作发展全面推进能源合同管理工作,纳入年度主要工作计划、各项目标绩效考核及相关奖励表彰工作。
(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主管部门,按照同级事业单位节能主管部门统一部署部署,加强规划、管理和监督,积极深入推进同级制度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
(三)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项目的,应当及时将合同文本、项目计划等材料抄送节能主管部门。同级事业单位部门备案。
(四)市办事管理部门应在每年12月底前汇总本地区年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情况,报省办事管理局.
河北省办公室事务管理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2022 年 4 月 15 日
河北省政务办2022年4月15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