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
2022-05-24
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统计局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
(一)总体思路。在建立和完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对各项能耗指标数据质量的综合监测,评估各地能耗数据质量和对重点企业,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节能降耗进展,全面、真实地反映国家、地区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进展和成果。
(二)工作要求。在加强各项能耗指标统计的同时,监测能耗指标数据质量,确保各项能耗指标真实准确。要深入开展研究能源消耗指标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关系,科学建立监测指标体系,抓紧制定科学统一的能源消耗指标和GDP核算方案,从多方面计算单位GDP能耗等监测指标严格规范并不断完善主要监测指标核算的体制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严格的数据质量考核办法能耗监测管理系统方案,切实保障数据质量。消费减少n 指标及其数据质量由上级统计部门确定并批准。实施监测。统计局和节能减排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千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监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对本地区重点耗能企业进行监测。 2008年以来,各级统计部门建立了制度一、科学的季度、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核算体系,制定能反映本地区工作特点的能源消费数据质量评价办法。
二、监控节能降耗进度
(一)监测全国及各地区节能降耗进展。
监测指标: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电耗及其降低率;单位产品能耗、重点耗能产品产量及其增长率;重点耗能行业产值及增速等
(二)监测主要耗能行业节能降耗进度。
主要耗能行业包括: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油、化工、火力发电、造纸、纺织等。
监控指标:单位附加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
(三)重点耗能企业监控。
重点耗能企业是年消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
监测指标:单位产品能耗、能源加工转化效率、节能降耗投入等。
(四)监测“十一五”期间资源循环利用和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情况。
监控指标:资源回收指标;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节能改造。
三、监测区域单位GDP能耗数据质量及其降低率
(一)GDP监控。
第一组:地区GDP总量的反指标,用于检验GDP总量是否正常。
1.地区财政收入占 GDP 的百分比。
2.各地区税收占二、三产业增加值总和的比重。
3.本地区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占GDP比重的增幅。
第二组:与地区GDP增速相关的指标,用于检验当前物价GDP增速是否正常。
1.地区税收增长率。p>
2.区域内各类贷款增速。
3.区域内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p>
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4.地区。
第三组:该地区第三产业增加值相关指标,用于检验第三产业增加值是否正常。
1.地区第三产业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
2.区域第三产业税收增长速度。
(二)总能耗监控。
1.用电量在最终能耗中的占比,用于监测最终能耗是否正常。
2.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耗占区域能源消耗总量的比重,用于监测区域能源消耗总量是否正常。
3.火力发电、供热、洗煤、煤制品加工、炼油、焦化、制气等的转化效率,用于监测计算各种能源消耗量时是否涉及相关系数是正常的。
4.三个行业和行业的能源消耗和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用于监测每个行业和行业的能源消耗增长率是否与增加值增长率相关联。
5.主要产品产量和单位产品能耗用于监控重点耗能产品的能耗。
相关数据评价办法、核算制度等,由统计局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