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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2-07-0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市政府决定开展推广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在重点能耗单位能耗在线监测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依托重点能耗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标准和规范,以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为支撑,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覆盖全市所有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能耗监测管理,实现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实时监测,提高能源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强化政府。能源管理、企业节能降本增效、公众“

二、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按照国家能源消费在线监测平台和山西省能源消费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升级的总体部署,主要开展能源消费在线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全市106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品种将实现。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通过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创新政府节能服务模式,提高重点用能单位能源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全市重点用能单位附加值能耗降低率不少于 30%。

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接入范围:长治市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近期接入范围为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包括年综合能耗5000吨的重点用能单位标煤以上,优先进入全市“百家”能耗单位。家”重点高耗能企业。

三、时间表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期为2016年至2019年,总体实施思路为:标准规范为先,重点用能企业侧系统建设可分步实施步骤根据自身能耗规模和实施难易程度。

第一阶段(2017年3月底前)完成全市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计划;启动长治市平台建设和企业端组织建设;将发布标准规范和数据收集参考指南。

第二阶段(2017年底前),逐步完善我市重点用能单位企业侧系统建设,完成50%以上重点用能企业企业侧系统建设,并实现数据接入我市在线监测平台。

第三阶段(2018年底前)完成覆盖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在线监测终端系统建设,实现国家和省级平台全面接入,稳定长期术语数据传输。

第四阶段(2019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城市平台功能,探索能耗精准预警和大数据实时分析工作机制;对全市能源消费在线监测系统的推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

市经信委负责统筹协调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推广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做好相关配合。

四、职位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推广和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为工程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提供必要保障。

(二)加强标准引导。市经信部门要科学制定能耗在线监测技术标准、数据采集导则、系统建设管理、验收规范等,确保能耗在线单位二级以上单位能耗计量数据纳入采集范围,各县市要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系统建设,督促重点用能单位按照标准完成企业侧系统建设和规范。

(三)严格资质审核。入选企业端系统需委托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软件评测机构进行基础功能和性能测试,并上报,确保建设质量。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项目资格审查、验收和验证。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