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工业节能减排信息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行业动态-能耗管理系统、能耗监测管理、工厂能耗管理系统、医院能耗管理、校园能耗管理-康沃思物联

关于加强工业节能减排信息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

2022-08-04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减排信息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

工信部[20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节能减排信息化监测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把握和分析节能减排形势,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工业节能减排监测预警体系建设,2011年5月,我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工业节能减排信息监测系统的通知》(工信部[2011] 237号,以下简称《通知》),启动了产业节能减排信息监测系统建设。在当地工信部门和重点监测企业的支持下,监测系统已投入试运行,总体运行良好,但仍存在报告进度不一致、数据不完整等问题。为加快监测体系建设,根据全国工业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电话会议和《通知》的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节能减排信息监测工作,并将其作为推进节能减排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举措。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做好区域内监测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和支持全国工业节能减排信息监测系统建设和组织日常信息报告工作。

二、尽快完成监控系统应用培训。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服务(监管)中心要加强对重点监测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未组织集中培训的,应在2012年2月15日前组织完成对本地区重点监测企业的集中培训,确保填报人员了解监测系统报告和指标体系,掌握操作方法和报告要求,切实做好数据报告工作。 如需集中培训的技术支持,可联系监控系统运维单位。

三、根据进度要求填写企业数据。根据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的监测企业名录建议,结合产业结构特点,开展能源利用和综合利用企业分布监测工作。资源方面,我部协调批准了各地区节能综合利用重点企业进行监测。清单(见附件1)。地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组织重点监测企业做好基础信息的初始化和录入工作工业能耗监测管理系统,认真开展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通知规定的时间和频率要求)要加强对企业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审查。目前,要做好2011年数据的填报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基期(2010年1-12月)的补充数据。以上数据应在2012年1月22日前填写完毕。从2012年起,我部门将通过简报等形式通报各地监测数据上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