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潍坊重点监测16家重点用能企业
2022-01-28
据国际能源网6月11日消息,山东省潍坊市发改委公告:《关于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实施情况现场节能监测的通知》(简称:作为通知),通知依据《潍坊市zO19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要点》,拟对16个重点能源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实施情况开展现场节能监察工作。 - 6 月中旬至 10 月中旬的消费单位。
重点监控内容:
一、源利用状态报告;
二、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三、落后用能产品、设备、工艺淘汰制度的实施;
四、能源管理岗位设置及能源管理负责人聘用制度的实施。
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实施现场节能监督的通知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市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掌握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情况和能源利用情况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9 按照《潍坊市节能监察工作要点》要求2019年市”,计划于6月中旬至10月中旬开展巡查。我市部分重点用能单位对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节能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控内容
1.提交能源利用状态报告。重点监管:报告提交的及时性;报告内容的完整性;报告内容的真实性等
2.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重点对国家颁布的国家和省单位产品能耗强制性指标标准进行监测。
3.落后用能产品、设备和工艺淘汰制度的实施。按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⒛I1年版)2013年修订版》,重点监测列入淘汰目录的工艺和设备(产品)的使用情况。
4、能源管理岗位的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备案)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监管:是否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是否任命能源管理负责人;能源管理负责人是否符合节能法律法规的要求;能源管理负责人是否按规定向节能主管部门登记(各)。
二。监测方法
督查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方式。
三、监控要求
1.北县和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参与重点耗能单位的专项督查工作。
⒉被监理单位要认真准备潍坊能耗监测管理系统,根据生产情况提供监理所需材料,积极配合现场监理工作,确保10月31日前在全市完成各项监理工作。
联系人:李平、胡永清电话:-
邮件:
潍坊市发改委
附:监管用能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