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节约能源条例》颁布事业单位实行能源消耗配额制
2022-10-16
北京8月11日电 记者李莉《事业单位节能条例》日前由国务院公布。该规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节能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与单位负责人的考核评价挂钩。公共机构。事业单位应当在有关部门规定的能源消耗定额内使用能源,并应当说明超额使用情况。
事业单位节能主要是指电力、成品油、燃气、热力等能源的节约。综合来看能耗定额管理,我国存在事业单位能源消费总量偏大、能源消费增长速度较快、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条例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与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考核评价直接挂钩;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并实施能源消耗。计量系统是如实记录能耗计量的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等。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在有关部门规定的能源消耗限额内使用能源,加强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能源消耗超过能源消耗定额的,应当向管理本机关事务的同级人民政府组织作出说明。
条例规定了事业单位节能的一些具体措施,包括规定事业单位要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的运行调整、维护和检查,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鼓励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事业单位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载明节能管理的目标和要求;明确了公共机构办公设备、空调、电梯、照明等耗能系统和设备以及网络机房、食堂、锅炉房等重点耗能部位的节能运行规范。 E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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