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问道浙江“供电+能效服务”》封面报道
2023-01-22
近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密切关注浙江省能效提升情况。 其主管的《中国电力企业管理杂志》近期刊登了《问浙江“供电+能效服务”》封面报道。
本期杂志刊登了规划师论文《问浙江“供电+能效服务”》、浙江省级倡议《多轮驱动提升“供电+能效服务”》等6篇。基层供电企业典型案例,全景报告清晰勾勒出浙江在能效提升工作中的良好形象。 每篇文章的主题如下:
通过这样的“1+1+6”组合报道,不仅充分展示了浙江正在打造“供电+能效服务”新高地,构建稳定的能效服务供给体系,加快基层转型升级。供电企业服务团队、大数据赋能 能效提升、“供电+能效服务”进入常态化运营等多元化探索,彰显国网浙电能有效推动能效提升,“吞噬一切”出”,展示了国网浙江电力“供电+能效服务”的领导态度,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生动的经验和示范样本。
为什么要关注提高能效? 浙江好吗?
早在2014年,我国就提出了“能源消费革命”。
2014年6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提出“四次革命、一次合作”的新能源安全战略浙江能耗管理系统厂家排名,为新时期我国能源发展指明了方向。 .
2017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年)》,提出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开创节能减排新局面。
2020年9月22日,我国提出了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
这一切源于两点:一是碳排放压力大,我国目前碳排放总量位居世界第一;二是碳排放压力大。 二是我国总体能源利用还比较粗放,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较低。 国际能源署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平均能源利用效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万美元GDP能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40%以上,约为美国的两倍状态。
再看浙江,是一个能源消费大省,能源资源小省。 全省一次能源自产率仅为5%左右。 推进能源消费革命,提升全社会能效水平,对于浙江来说,是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内在动力,也是“身经百战”的熟悉领域”。
近年来,国网浙江电力不断探索节能降耗、提高能效之路。 国网浙江电力树立“能效是第一能源”、“节约能源是最清洁能源”的理念,协助政府精准调控能效提升,努力提升全社会能效水平以灵活精细化市场化方式,推动全社会能源共享、清洁共享、生态共建、成本分摊,许多做法走在全国前列,彰显了央企担当。
能效提升将是一个长期课题
随着碳达峰和碳中和行动的实施,能效提升将成为一个长期话题和一项常态化工作,永远在路上。 国网浙江电力致力于从“供电服务”向“供电+能效服务”延伸,将持续推进“供电+能效服务”从小到大,从有到有。
除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杂志》合作外,国网浙江电力还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适时推出“能效提升”“1+N”系列报道进行中”。 国网浙电微博等自有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在人民日报、新华网、新华财经、腾讯新闻、时事新闻、今日头条、电网头条客户端等刊登相关报道,实现了全媒体传播,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封面报道形成了良好的联动和呼应,营造了浓厚的话题氛围。
供稿:财经传媒中心 陈丽莎
供图:宁波公司王木斌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二级、三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验收导则》精神(民工新汉捷[2022]646号),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福州市重点用能单位二级、三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验收工作指南》,现印发给各位,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 年 1 月 9 日
福州市重点用能单位二三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工程验收导则
为做好福州市重点用能单位二级、三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验收工作,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取得实效,根据《专项管理办法》 《中央预算内污染防治和节能减碳投资办法》、《福建省重点项目》三级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福州市获得专项资金的重点用能单位
二级、三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验收工作。
二、验收内容
(一)项目建设是否按合同约定完成,实际投资金额。
(二)数据是否传输至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塔。
三、验收步骤
(一)获得县(市)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建设单位情况
区工信部门提交受理申请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见附件)。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现场核实项目是否竣工,并将数据传输至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项目实际投资额项目,出具验收报告,寄送验收报告,将企业验收申请书及证明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市节能中心对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供的验收报告、证明材料等材料进行审核。 市节能中心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反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节能中心对评审过程和结果负责。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市节能中心出具的审核意见,将验收工作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验收终审并报告验收结果。 企业对受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在15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并反馈相关企业。
四、相关要求
(一)拟建和在建项目按合同工期完成建设,数据可传输至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在项目建设完成后45日内完成验收。市)区应当自指南发布之日起20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二)项目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或数据无法传输至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的,县(市)区行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责令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超过3个月的能耗管理系统报告,应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整改后仍不能通过检查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按原渠道收回拨付资金; 企业实际投入低于项目补助金额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超出部分按原渠道补助资金追回。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隐瞒、虚报、弄虚作假。 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和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受理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公正。 工作人员在验收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贿赂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