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2023年2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3-02-18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2月10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长宁碳达峰实施方案》,将碳达峰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贯穿于经济发展全过程和方方面面。和社会发展。 组织实施“碳达峰八项行动”。
《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高质量绿色环保低碳企业和机构将形成集聚,实现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 重要进展,绿色生活方式广泛推广,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为重点,打造一批标杆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和高端品牌高峰论坛,打造“最低碳、最数字、最精细” “最虹桥”常宁背景。到2025年,全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确保完成全市既定目标。
“十五五”期间,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社会体系基本形成。 各类碳中和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取得良好效果,简单适度的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市民的自觉选择。 2030年前,确保与上海同步达峰。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长宁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井镇政府:
《长宁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于2022年12月5日经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执行。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2023 年 2 月 10 日
(此作品公开发表)
长宁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扎实推进长宁区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关于大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碳大丰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碳达峰和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推进经济和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以社会发展为导向,加快形成资源节约型,保护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环境空间格局,确保碳排放达峰如期实现,让“最低“碳虹桥”将成为长宁区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市的背景和名片。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优质绿色低碳企事业单位形成集聚,低碳技术创新应用、绿色生活方式取得重要进展 广泛落地,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为重点,打造一批标杆性综合试点示范项目和高端品牌峰会论坛,打造“最低碳、最数字化、最精致”的“最虹桥”长宁背景。 到2025年,全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确保完成本市既定目标。
“十五五”期间,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社会体系基本形成。 各类碳中和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取得良好效果,简单适度的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市民的自觉选择。 2030年前,确保与上海同步达峰。
三、重点工作
把碳达峰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方方面面,加强统筹规划,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措施和重点对象,组织实施“八项碳达峰行动”。
(一)
1.深入推进节能精细化管理。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工业项目发展全过程能耗双控要求,用单位能源消耗水平产出作为规划布局、项目引进、土地出让的依据。 重要门槛指标。 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科学评价新增耗能项目对能源消耗双控和碳达峰目标的影响,严格实施节能验收闭环管理。 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用能双控,通过目标考核、能效对标、配额管理、绿色电价、信用监管等激励约束,引导和督促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2、实施重点企业节能减碳计划。
鼓励重点用能单位自行开展碳排放核算,研究碳减排路径,深入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努力成为能效“领跑者”。 推动重点工业企业制定实施能效提升方案,提高能源精细化管理水平,明确淘汰落后设备、实施新能源替代专用设备的阶段性目标和建设路线图。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
(二)建筑提质增效行动
1.推动城市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合理规划城市建设总面积,严格控制高耗能建筑建设。 推进绿色施工,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技术,推动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筑融合发展,推广精装住宅。 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进建材循环利用,严格执行城市更新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 (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
2.深化新建建筑节能增效。
新建建筑按照《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执行,引导新建建筑节能达到先进水平,推动新建建筑逐步全面电气化。 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探索在土地出让环节增加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要求,推动未开工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住宅按照超低能耗标准建设。 -能源建筑标准。 “十四五”期间,将实施新建超低能耗建筑27万平方米。 “十五五”期间,新建住宅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50%,大规模推广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 . 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超低能耗建筑标准。 (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
3、深挖既有建筑节能潜力。
推进既有建筑大规模节能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实施超低能耗建筑改造。 支持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采取高效降温行动,更新淘汰低效设备,采用智能能源管理技术。 “十四五”、“十五”期间,对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超过300万平方米,其中对既有建筑进行超节能改造3万平方米。能耗低,节能改造120万元,平均节能率15%及以上 平方米,平均节能率3%及以上,节能改造180万平方米。 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管理功能,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能效对标管理,引导公共建筑持续绿色高效运行,实现能效最大化。 先进水平。 优化建筑能耗结构,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促进可再生能源应用。 到2025年,城市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到2030年进一步提高到15%。(责任单位:虹桥区办、区建管委、区机场管理局)
(三)绿色低碳交通行动
1.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改造。
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等清洁新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推动社会乘用车电动化。 到2025年,纯电动汽车将占个人新购车的50%以上。 加大传统燃油车低碳替代力度。 党政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环卫等公共场所新建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 到2035年,乘用车纯电动汽车占比将达到40%以上。 推动企业用清洁能源、机场新能源替代非道路移动能源。 (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机场管理局、区国资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商务委)
2.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将节能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设施绿色改造,加快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气)站、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编制《“十四五”长宁区充电桩建设规划》,“十四五”期间建设公共和专用充电桩1600个,推进充电桩示范小区和出租车示范站建设,探索建立上海市充电桩示范街道,鼓励商业设施开放夜间停车充电。 (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发改委、区房管局、区虹桥办、相关街镇)
3.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
完善公共交通体系,优化公共交通网络功能和布局。 加强重点商圈、园区、居民区公共交通保障服务,打通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米”。 完善慢行交通设施,保障慢行交通先行权,结合城市更新,依托“15分钟社区美好生活圈”建设,提高慢行通达性和便利性交通网络。 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到2035年达到85%。 (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办、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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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吸引绿色低碳企事业单位聚集。
把绿色低碳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和新兴增长点之一,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 制定“双碳”产业指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绿色低碳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双碳领域的项目合作,增强企业粘性。 加快低效园区和建筑改造改造,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加大力度开展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争取碳中和相关领域国家和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研发转化功能平台、研究机构等落地长宁。 “十四五”期间,力争引进“双碳”企业100家,企业总部10个,国际国内“双碳”研究机构1-2个,打造3个绿色低碳特色产业公园。 (责任单位:区招商办、区东红办、区科委、区商委、区发改委、街道镇)
2.实施龙头企业龙头计划。
充分发挥跨国企业总部的带动作用,践行节能减碳的社会责任,开展低碳技术应用和产业链碳中和试点示范。 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和上海市绿色低碳科技重大专项,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和产业化方面发挥主体作用,牵头组建创新联盟,深度探索绿色低碳技术。建立绿色低碳的“产学研金融中介”融合新机制新模式。 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和国内绿色低碳产品、技术和项目评价活动,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
(五)低碳转型
一、加快能源结构转型。
以区域企事业单位为重点,大力推进光伏项目建设。 “十四五”期间,累计建成光伏装机1.6万千瓦。 打造光伏示范标杆项目,将城市更新与建筑改造相结合,探索多项目、多领域包装推广,提高光伏建设整体盈利能力。 推动在合适的新建建筑中安装光伏发电。 2022年起,新建公共机构、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光伏安装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安装比例不低于30% %。 推动既有建筑安装光伏发电。 到2025年,公共机构和工业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30年全部安装。 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规资局、区建管委、区机场管理局、区国资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虹桥办、区东红办事处、各街镇)
2.开展碳中和试点示范。
探索开展零碳园区、零碳建筑等一体化试点,鼓励企业推出碳中和产品和服务,探索会议、论坛、展览等大型活动碳中和场景,在临空经济园区、新能源储能、高效光伏、“光储直接柔性”建筑能源系统、近零和零碳建筑建设运营等重点领域发展智能电网等技术应用示范。 通过“点、线、面”碳中和试点,探索中心城区碳中和路径。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虹桥办、区东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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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全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智能监管体系。
在现有建筑能耗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应用数字智能技术,拓展服务功能和应用场景。 以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一网统管”为目标,叠加碳排放管理功能,与供电公司、燃气公司合作,开发碳数据应用场景,升级打造智能碳排放监测平台减排,完善全区“双碳”数字化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区虹桥办、区生态环境局、区统计局)
2.提升区域智慧能源管理能力。
探索开展综合绿色电力碳中和“园中园”综合智慧能源管理试点。 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的微电网和电动汽车有序充电,适时推进试点公园和商业区的储能。 推进楼宇设备智能群控和电力需求侧响应。 鼓励企业建立数字化绿色低碳协同创新机制,开发数字化绿色低碳系统产品和智慧管理解决方案,并加强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区虹桥办、区东虹办、区科委、区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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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开展高端绿色低碳活动。
定期举办具有风向标引领的绿色低碳活动,力争国内外有影响力的行业年会、高峰论坛、功能性平台落户长宁。 积极参与国内外城市绿色低碳对话与合作,深化与长三角地区、国内外城市和机构在节能减碳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交流、合作和信息共享车型、新能源开发利用等。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招商办、区虹桥办)
2.构建长三角建筑碳中和机制。
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发起建立长三角CN100——建筑碳中和倡议机制,制定响应标准,继续扩大规模,引导长三角地区一批大型公共建筑实现碳中和,提高长宁服务长三角低碳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区虹桥办)
3.推动大虹桥双D创新领袖联盟。
加强成员单位在绿色低碳技术、标准、市场、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挖掘联盟成员背后的投资者、合作伙伴和项目资源,带动联盟不断扩大。长宁区绿色低碳产业规模和话语权继续提升。 (责任单位:相关街道、镇、区虹桥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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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引导市民全面深入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 鼓励企业参与本市碳普惠机制,在餐饮、商超、旅游、交通等消费领域开发碳普惠应用场景。 引导和鼓励市民参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类等绿色低碳行动。 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杜绝餐饮浪费。 全面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鼓励发展二手交易市场。 推广绿色低碳产品长宁能耗管理系统工厂,支持商场、超市、旅游商品店等设立绿色产品专卖区。 提高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机场管理局)
2.开展各类低碳示范工程。
结合高质量城区建设,推进绿色生态城区、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社区、绿色社区、人居花园、气候韧性社区建设。 加强先进节能技术的集成应用和示范,推进绿色商场、绿色旅游宾馆等示范建设。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虹桥办、区商务委、区文旅局)
四、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
成立长宁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碳达峰工作的统筹部署和系统推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 要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全区各领域工作进度,督促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强化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目标责任,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区级机关绩效考核体系。 开展年度碳达峰目标任务考核,并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委组织部)
(二)加大节能低碳投入
积极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在节能减碳、新能源发展等方面的绿色低碳扶持政策。 围绕打造低碳产业生态、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试点示范等领域,完善长宁区节能减排减碳政策,加大财政投入。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在碳达峰和碳中和背景下开展各类绿色投资,包括探索充换电等新技术新模式网络、新电网和可再生能源并应用。 发展市场化节能模式,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模式。 探索碳足迹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区招商办(金融办)、区商务委、区虹桥办、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普及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基础知识。 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文艺作品,制作文艺作品和公益广告。 继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在人民之中。 通过加强领导干部培训、编写绿色低碳手册、开展社区和学校宣传、在公众号开设碳中和专栏等多种方式,增强领导干部绿色低碳意识。各级和公众关于碳峰值和碳中和的信息。 理解。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党校(行政学院)、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各街镇)
附录:
长宁区碳峰实施计划任务处
丹东市卫计委DR系统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1、项目名称:丹东市卫计委DR系统采购项目
2.货号:-0014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3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8:00--16:00)
四、开标及投标日期:2018年9月29日
5、评标委员会委员:刘会义、王天旭、李星海、徐俊、宁文中
六、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中标产品数量、规格型号:
中标供应商:国药辽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沉阳市铁西区井星南街139-6号
中标金额:207万元(¥.00元)
数量:9 个
产品规格型号:蓝云缪斯(6600)。
七、采购单位:丹东市卫计委
采购项目联系人:余华
联系电话: -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江城街192号
八、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联系人:范文智
联系电话: -
地址:丹东市锦江街100号太阳财富中心8楼802室
投标供应商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丹东能耗管理系统招标公示,可在预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逾期不予受理。
在此,对各位投标供应商对采购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8 日
014()丹东市卫计委dr系统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