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印发《关于推进江苏省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行业动态-能耗管理系统、能耗监测管理、工厂能耗管理系统、医院能耗管理、校园能耗管理-康沃思物联

江苏省印发《关于推进江苏省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

2023-04-11

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江苏省推进智能建筑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聚焦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BIM+”数字集成设计、施工机器人和智能装备,从零部件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智能施工的具体实施指南。

1、建立建筑业互联网平台

1.制定工业互联网技术指南。 制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相关技术导则,明确建筑工业互联网的概念内涵和主要建设内容,提出标准制定、生态体系建设、平台管理加强等方面的工作要求,提供指导方向建筑行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指导意见。

2.建设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 建立全省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统一智能建造平台,促进全产业链各要素资源高效共享。 企业可以利用该平台进行BIM正向设计。 通过标准件库与生产施工管理系统对接,初步实现标准化设计方案一键绘制、设计数据一键导入工厂自动排产、施工进度与BIM设计模型动态关联、远程对施工高风险环节进行实时监管和动态预警。

3.积极培育垂直领域的行业级平台。 搭建建设工程招投标平台,明确工程招投标平台的基本功能模块; 建设建材集中采购平台,明确建材集中采购平台的基本功能模块; 搭建工程设备周转物资租赁平台,明确工程设备周转物资租赁标准 基本功能模块; 建设劳动用工管理平台,建立产业工人管理平台的系统架构、软件架构、安全架构; 搭建绿色施工平台,定义建筑垃圾智能处理、智能能耗监管、绿色建筑管理等模块; 搭建装配式建筑平台,建立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运营全过程管理体系。

4.鼓励大企业建设企业级平台。 依托企业级智能施工平台,贯穿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为大型企业提供一个管控中心,管理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涵盖设计、计算与定价、招标采购、生产、建设、运维环节,实现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信息的高效传输、交互和使用。

2、推广“BIM+”数字化集成设计

一、明确实施范围和要求。 使用建筑信息模型制定数字集成设计的项目范围。 建设单位在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中明确BIM技术应用的具体要求,并在合同中约定应用深度和提交结果。 招标评审专家 组内应有BIM专项评审专家。

2.加强BIM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应用。 在规划阶段,规划审查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采用BIM审批。 在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采用施工图BIM审查。 在竣工验收阶段,制定BIM交付标准,开展3D数字化竣工验收备案。 在运维阶段,BIM技术结合物联网技术,可实现对建筑运维故障的实时报警和实时响应江苏能耗管理平台系统,提高管理效率,降低使用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3.推广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审核施工图。 试点推广人工智能辅助审查施工图系统,与设计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国家设计规范和江苏省设计规范批量自动审查,节省审查时间等,提高审稿准确率。

4、研发数字化综合功能模块。 除自主建筑信息模型(BIM)软件外,根据建设项目阶段性任务,试点推广设计图纸智能辅助审核软件、基于BIM的性能分析软件、BIM协同平台软件和装饰智能设计软件,建立多功能、多元化的数字集成平台。

5、提供奖励等激励政策。 对应用BIM的示范工程项目给予一定补贴; 将数字化集成设计应用作为优秀工程选型的条件之一; 给予BIM技术专家一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3.加快建筑机器人和智能装备开发应用

1、推广测量机器人和智能量具。 土方测绘无人机一键采集地形信息,通过自主知识产权软件快速计算土方量; 利用3D测绘机器人自动规划路径到达待测区域,由点云扫描仪自动快速准确扫描测量墙面。 表面和圆柱体的平面度和垂直度; 应用智能实测工具,自动统计形成智能报表上传云端,实现实测,提高实测效率和准确度,实现数据智能分析。

2.推广应用零部件生产机器人。 围绕钢筋生产安装、模具安装拆卸、混凝土浇筑、钢构件下料焊接等工厂化生产关键工艺环节,推进工艺流程数字化和施工机器人应用; 应用智能钢筋绑扎机器人,实现钢筋自动夹持和结构搭建、钢筋视觉识别、跟踪定位、钢筋节点自动绑扎等功能; 模具装拆机器人的应用,基于自动分析的零部件信息,实现侧模识别、运输、注油、分类入库、打标、排模等全过程自动化生产。

3、研发建筑机器人和智能工程机械装备。 在材料配送、钢筋加工、喷涂、布料、铺装、隔墙板安装、高空焊接等现场施工环节,加强施工机器人的研发和应用,替代传统的粗放式施工作业; 推广应用智能塔机、智能混凝土泵送设备、自升式智能施工平台(建筑机)、架桥机、智能交通运输设备等智能施工机械设备,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4.使用工程监控机器人和清洁机器人。 在运维阶段,大力研发应用自主巡检机器人和结构性能智能监测机器人; 对于清洗难度大、风险系数高的幕墙,可采用无人机设备与建筑清洗机器人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彻底地及时对建筑玻璃幕墙进行清洗。

4、推进零部件智能化生产

1.建立基于BIM的标准化零件库。 编制装配式建筑标准化零部件图纸,在此基础上建立基于BIM的标准化零部件库,明确零部件分类编码规则、二维码分配规则、射频规则识别(RFID)信息,分配零部件 唯一身份信息,推动建立以零部件标准化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

2、建设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工厂。 建设钢构件智能化生产线,实现上下料、下料、废料回收、焊接等工序“无人化”; 建设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化生产线,将BIM模型智能分析为生产数据。 通过物联网和智能技术推动生产设备在线联动,实现自动打标、自动排模、预埋件激光定位检测、钢筋网自动加工、智能混凝土配送和高效节能自动维护; 预制构件专用运输车的研发与应用,实现自动化装卸,缩短作业时间; 利用RFID、二维码等物联网技术,实现预制构件从生产加工、入库、保管、调拨、出库、运输、进场验收等全过程的智能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

3、建立零部件质量追溯体系。 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可通过植入RFID芯片或粘贴二维码等方式,将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检验、零部件生产入库、零部件运输订单等信息实时录入系统,实现质量责任全程可追溯。过程。

5、推进施工管理智能化

1.推广基于BIM的智能施工管理规划。 应用BIM技术模拟施工过程各阶段不同场景工况,通过大数据分析辅助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机械选型、施工方案、资源计划、施工方案等内容可以进行智能决策或提供辅助决策数据,提高不同专业、不同工种之间的协同效率,避免因施工程序不合理、设备调用冲突、资源使用不合理而导致的各种生产问题,质量安全风险源识别不准确。

2、智能管理系统的研发与应用。 基于5G、BIM、GIS、AI等技术的融合,开展服务于政府、企业或项目方的智慧施工管理系统的研发与应用,围绕“人、机、物”五要素、方法、环境”在施工过程中,结合智能传感终端,实现对施工质量、成本、进度、安全、环保等多个纬度的全面监管,以及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高效管理,最终实现施工过程全面感知、生产智能化、互联协作、管理科学化的管理目标。

3、推进精益化管理。 推广价值管理、过程管理、最后计划员制度、5S、拉式管理、可视化管理等精益建设适用技术,充分利用精益建设的理念和工具,促进信息的及时共享和数据资源的共享项目建设各方之间。 循环互动,不断提升精益管理水平。

2022 年 1 月 24 日

主题词: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规划

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2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落实。

国务院

2021 年 12 月 28 日

(本文已被删除)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和完善绿色低碳生态体系。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排放达峰,实现碳中和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一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十九届全会精神机场企业综合能耗管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源消费双控)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水平。减排政策机制,促进能源大幅增长 gy利用效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减碳减污协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节能减排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综合能耗计算百科_岩棉制品综合能耗计算_机场企业综合能耗管理系统

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比2020年下降8%、8%、10%以上、10%以上。 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成效显着.

3、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产业绿色升级工程。 以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 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淬火、富氧强化冶炼等节能技术,鼓励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向电炉短流程炼钢转型. 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到2025年,完成5.3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全面实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 加强产业工艺创新,对涂料、化工等产业集群实施分类管理,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 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 “十四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 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减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占比达到能效基准水平将超过30%。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此处不再一一列举。)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 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治理,鼓励工业企业和园区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 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对片区进水异常的污水处理厂管网进行系统改造集中,并加强通用固态基础设施。 废弃物和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置,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绿岛”工程。 到2025年,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市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全面推进城市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营管理,推进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和“零废弃城市”建设。 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 因地制宜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加快工业余热和可再生能源在城市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 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重点建设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冷链物流等,更新升级制冷技术和装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高能效制冷系统。 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渗漏治理工程。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清洁供暖比重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项目。 推进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有序推进港口机场充换电、加注(气)、加氢、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租赁、物流、环卫保洁等车辆中的使用比例。 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路改铁”“路改水”运输,大力发展铁水、路铁、路水等多式联运。 全面执行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 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换代。 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修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 加强船舶清洁能源动力推广应用,推进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 提高铁路电气化水平,推广低能耗运输装备,推动实施首个铁路内燃机车国家排放标准。 大力发展智能交通,积极利用大数据优化交通组织模式。 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 加快推广应用标准化物流周转箱。 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子商务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采购和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 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新车总销量的比重达到20%左右,铁路和水路货运量比重进一步提高。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牵头,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国家铁路局、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程。 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 推广应用农用电动汽车、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发展节能型农业大棚,推进农舍节能改造和绿色农舍建设。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深入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推动全县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整治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消除农村大面积黑臭水体。 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治理和统一治理覆盖率分别达到55%和4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规模化养殖场氨氮排放总量减少5%。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资源、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项目。 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采暖、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成本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带头淘汰老旧汽车,带头购买和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新建和既有停车场必须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推进能源消费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能机构创建行动。 到2025年,创建2000个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选拔200个公共机构节能带头人。 (国家局、中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重点领域污染物减排工程。 继续推进重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 以珠三角、成渝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加强细颗粒物和大气污染协同治理。臭氧。 继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 到2025年,长江流域水质总体保持优,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 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节水治水行动,加强重要支流污染治理,开展入江排污口排查整治。 到2025年,黄河中上游(花园口以上)水质达到Ⅱ类。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牵头,交通运输部、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 要立足以煤炭为主体的基本国情,坚持先立后破,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着力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存量煤炭转型——火电机组节煤降耗、供热改造、灵活改造。 改革联动”,继续推进燃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稳妥有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气发生器、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和建材行业煤炭减排,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 推进大型燃煤电厂热电联产改造,充分挖掘供热潜力,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 加大淘汰落后燃煤锅炉和小型燃煤火电厂,推广利用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燃煤供暖(蒸汽)。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达到20%左右。 “十四五”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分别下降10%和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生长。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 推进原辅材料及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污染物全过程治理。 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广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 深化石化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提高废气收集率、处理设施同时运行率和去除率。 改造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推广采用全液接触浮板和浮顶罐高效双重密封技术,对废水系统高浓度废气实行分类收集处理。 加强油轮和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管理。 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和油墨的使用量分别减少20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的使用量减少20%。 (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加快建设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为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从城市延伸到乡镇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 推进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实施混联管网改造,更新修复老旧管网,加快填补处理能力缺口,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污泥。 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到2025年,新增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新增日均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实现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90%,实现80万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天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约占65%。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优化完善能耗双控体系。 坚持节能优先,加强能源消费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的灵活性,加强能源消费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目标任务的衔接和碳中和。 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地区能源消费强度下降目标。 国家对“十四五”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消费强度下降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实行双目标管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细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公布。 完善能源消耗总量指标的确定方法。 各省(区、市)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目标和能源消费强度下降基本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 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的地区可相应调整能源消费。 总消费目标。 对已降低能源消费强度达到国家下达激励目标的地区,在现行能源消费双控考核中,其能源消费总量免予考核。 “十四五”期间,各地区新增可再生能源用电量不计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原材料能耗不纳入国家和地方能耗双控考核。 有序实施国家重大工程能源单独消费,支持国家重大工程建设。 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对预警级别高的地区加强工作指导。 推动能源预算管理科学有序实施,优化能源要素合理配置。 (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为重要抓手,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结构优化调整,提高环境治理水平,推动实施重点减排减排项目,形成有效的减排能力。 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 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重点项目减排量落实到地方,污染治理任务重的地方承担相对较多的减排任务。 完善减排总量核算方法,制定核算技术指南,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制度的衔接,提高减排总量核算信息化水平。 完善减排总量考核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减排总量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处重复计算、弄虚作假,特别是不报告减排量和减排来源的行为。 (生态环境部负责)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根据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政策法规,对在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进行评价检查,拟建、竣工,建立工作清单,明确处置意见,严禁违规建设和运营“两高”项目,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 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程序及结果的监督评价,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依规调整审批权限。 加强对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两高”项目的工作指导。 从严财经纪律,引导金融机构完善“两高”项目融资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牵头,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能源局等负责职责分工)

(四)完善法规标准。 推动资源综合利用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事业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电力需求侧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管理等措施 制修订一批强制性节能标准国际先进水平,深入开展能效节水领跑者引领行动。 制修订消费品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标准和涉及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内排放标准。 研究制定轻型车、重型车排放标准和下一阶段油品质量标准。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司法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按分工负责职责)

(五)完善经济政策。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支持力度,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研究对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和考核结果超额完成的地区给予奖励. 逐步规范和取消低效化石能源补贴。 扩大中央财政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支持范围。 建立各级地方财政投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共享机制。 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面。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融资,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绿色贷款金融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政策。 加快发展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 积极推动环境高风险地区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和排放计算方法,研究在相关条件成熟后适时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 加强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的协调配合,继续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扩大实施范围,加大实施力度,落实电价上调落后“两高”企业政策。 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完善城市供热价格形成机制。 and the for the of urban fees, and the of a for in the and the of and where . (The and , the of , the 's Bank of China, the China and , the China , the of and , the State of , and the are to the of )

(6) the . the pilot of paid use and of use , the of use and , and the flow and of to high- , , , and areas with good . and the , and to the pilot scope of . green . power side . , and the "one-stop" model such as , , , , , and . and open the , third-party of , and new such as - and . the and the scope of . the green , , and , and the of -, low- and . (The and , the of and , the of , the State for , and the are to the of )

(7) . the of key - units, the , and the and of for of key - units. the and of in the of , , , etc., and the of a for of urban . the scope of of , and the of and . Build a fixed , the of in parks, and the of and for key units in the of . the of teams, the of data, , , and the of data. ( of , and , of and ,,, of , State for , etc. shall be to the of )

(8) the - and - team. the - at the , city and , and the of - . Key - units set up posts and as . the of teams at the level and level, and set up full-time for key units. the of - and - staff of , and law , and , and , , and . new in the field of and , and the of . ( and , of and , etc. are to the of )

5. the of work

(一)加强组织领导。 All , and units must fully the and of and work, unify their and with the - and of the Party and the State on and , base on the of and , and to , clear goals and , plans, pay close to work , and the of tasks of and the "14th Five-Year Plan". The local 's at all shall take for the and work in their , and the shall be the first in . They shall and , and the 's and goals with the five-year plan for and . and plans are fully , and the of the lower-level , and key units are . is to layer-by-layer . take the lead in and , and the of . The and and the of and must and , do a good job of , the and of tasks, and risks in a , and major to the State in a . (The and and the of and take the lead, and all are to the of )

(2) and . Carry out the “14th Five-Year Plan” 's 's - and and , use the , for areas with work , and and for areas with poor work. After the are by the State , they will be to the The in of as an basis for the and of the team and of the 's . the for dual of , and the of , the of on the of to curb the blind of "two high" and the of , and the of goal and the of based on the and cross-cycle . to carry out the of the of and , take the of the total task as an , and the for . the for and , , and . (The and and the of and take the lead, and the is to the of )

(3) Carry out . Carry out in-depth to a green life, 's of , a , , green, low-, and , and all forms of and waste, and a green and low- trend. green , the of green and low- , week, world day and other , and and , and and . and and of - and - .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 , and to and . the for the to in and . Carry out for and , and guide and the to their for and . ( , , and , of and , of and , State , All-China Women's , etc. are to the o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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