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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事业单位节能条例》答疑解惑

2022-02-17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

就《事业单位节能条例》答记者问

2008年8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颁布《事业单位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几天后此前什么是能耗管理,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该规定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事业单位节能专项管理规定?

答:事业单位节能是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事业单位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事业单位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也是事业单位的必然要求。同时,事业单位节能带头,对增强全体公民的节能意识,营造全社会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事业单位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整体上看,事业单位能源消费总量过大、能源消费增长速度较快、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局面并未得到根本扭转。因此,必须采取更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的节能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事业单位的节能工作水平。国务院制定本条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节能工作,制度化,依法推进事业单位节能工作,提高事业单位能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示范作用,开创事业单位节能工作。工作的一个新方面。

问: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是:按照《节约能源法》关于事业单位节能的规定,总结近年来国家机关开展节能工作的实践经验,从了解事业单位能源消耗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以提高事业单位的能源利用率。效率是核心,有针对性地细化《节能法》相关规定。特别要完善事业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完善事业单位节能管理制度和节能措施。条例的制定主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相关制度措施较为严格,真正做到事业单位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走在前列,在节能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工作。二是注重制度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各项规定明确、具体、有力,同时又实用、易操作。三是坚持约束与激励相结合,既明确了事业单位节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又建立了节能的激励措施和处罚措施,

问:《条例》对事业单位的节能管理规定了什么样的管理制度?

答:为切实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关于事业单位节能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事业单位节能工作中的职责,使事业单位的节能工作能够切实有效。监控和控制,草案分为三个层次。事业单位节能管理体系既统一监督管理,又相互协调。一是国务院节能主管部门主管全国事业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管理机构负责国务院节能工作。负责宣传、指导、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协调和监督全国事业单位的节能工作。二是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同级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级事业单位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三、各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要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同级系统内事业单位的节能工作。同一级别的器官。

问:《条例》对事业单位节能规划的制定和组织有哪些规定?

答:制定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节能规划,对规范和指导事业单位节能工作,增强事业单位节能工作的可预见性和科学性,保障事业单位节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事业单位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因此,《条例》首先明确了事业单位节能规划的主体、依据和主要内容,即:事业单位的节能规划由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等级。有关部门要根据人民群众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同级政府。事业单位节能规划应当包括指导思想和原则、用能现状和问题、节能目标和指标、节能关键环节、实施主体和保障措施。为保证事业单位节能规划的实施,条例还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中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事业单位年度计划向同级事业单位报送。机制。事业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能源消耗特点和上年能源消耗情况,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计划,采取有针对性的节能管理或节能改造措施,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节能目标。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行政机关备案。

问:《条例》对事业单位节能有哪些基本管理制度?

答:针对当前事业单位节能工作存在责任不明确、规章制度不完善、用能不明确、监督约束不力等问题,《条例》从八方面规定了基本管理制度:

一是明确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节能工作全面负责。事业单位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对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的依据。

二是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节能管理规章制度。

三是规定事业单位实行能源消耗计量制度,区分能源消耗种类,对能源消耗系统实行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加强能源消耗实时监测。了解其单位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能耗。浪费现象。

四是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耗统计工作,如实记录能耗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并报送人民事务管理机构。每年 3 月 31 日前为上年同级政府。能耗状况报告。

五是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在有关部门规定的能源消费指标范围内使用能源,加强能源消费支出管理;能源消耗超过能源消耗定额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管理事务的组织作出说明。

六、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和设备政府采购目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和设备,不得采购用能产品和设备国家明确淘汰的。

七是规定事业单位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应当通过能效评价和审查。

八是落实能源审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用能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和能源使用情况进行技术经济评价,并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问:事业单位节能具体措施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事业单位能源消耗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条例从七个方面规定了事业单位节能的具体措施:

一是规定事业单位要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的运行调整、维护和检查,实施低成本、无成本的节能措施。

二是规定事业单位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到关键用能系统和设备的操作岗位。

三是鼓励事业单位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

四是规定事业单位在选择物业服务公司时应考虑其节能管理能力,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节能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五是规定事业单位在实施节能改造时应当进行能源审计和投资收益分析,采用计量方法对节能改造后的节能指标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

六是规定了公共机构办公设备、空调、电梯、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备以及网络机房、食堂、锅炉等关键用能部位的节能运行规范。房间。

七是规定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按标准配备,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

问:如何确保事业单位节能管理制度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答:担保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因此,条例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同级事业单位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明确规定监督检查的内容。检查。特别是,为提高监督检查实效,条例规定,对节能规章制度不完善、能耗严重超标的事业单位,应当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考虑到事业单位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部分事业单位还负责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这与一般行政相对人不同。因此,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未建立节能管理规章制度,未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计划,未实施能耗计量制度。对责任人给予处罚等非经济处理措施,并与监督检查内容一起规定为监督保障措施,没有“法律责任”一章。同时,

文件链接:《事业单位节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