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行业动态-能耗管理系统、能耗监测管理、工厂能耗管理系统、医院能耗管理、校园能耗管理-康沃思物联

关于《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7-3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2 年 6 月 15 日

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安徽能耗管理系统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水平发展。质量发展,全面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源消费双控”)和主要污染物排放。 总量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机制,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促进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安徽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力争下降14.5%。 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分别达到13.67万吨、6900吨、8.3万吨、3.07万吨。 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力争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绿色转型区基本建成。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产业绿色升级工程。 聚焦石化、化工、钢铁、电力、有色、建材等主要耗能行业,开展工业能效提升行动,对标国际先进或行业标杆水平,明确分行业能效提升目标,组织实施重点工作措施。 持续提高耗能设备和系统能效,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冶炼等节能技术。 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能源效率提升,培育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和绿色数据中心。 “十四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协调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数据资源局等,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需由市人民政府实施,不再列出)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项目。 推动所有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协调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活力。 推动园区内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综合能源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加强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提高园区污水处理能力。 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环境监管,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特色污染物集中处理等“绿岛”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等)

安徽省能耗指标_安徽节约能耗管理_安徽能耗管理系统优化

(三)城市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全面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行统一绿色建筑标识制度,加快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 实施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建设。 加快规模化发展工业余热供暖,引导各地因地制宜推广热泵、燃气、地热供暖等清洁低碳供暖方式。 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30%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30%以上。 力争新建事业单位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协调单位:省管理局、省能源局等)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项目。 大力发展智能交通,积极利用大数据优化交通组织模式。 加快货物运输“公转铁”、“转水”,持续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 到2025年,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超过80%。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协调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全面执行轻型车、重型车国VI B排放标准。 到2025年,新能源及国六标准卡车保有量力争达到40%,柴油卡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左右。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协调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等)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城市配送、物流车辆中的使用比例。 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在新增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的比重将超过50%。 (责任单位:省邮政局)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项目。 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建设规模化沼气、沼气工程。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提高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五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利用体系。 加快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管理。 加快规模畜禽养殖场(社区)标准化改造建设。 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便利用率达到95%。 污染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绿色防治和统一防治覆盖率分别达到60%和50%。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项目。 加快公共机构现有建筑围护结构、供暖、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全省事业单位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新增、更新公务用车时,原则上应当购买新能源汽车。 推进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能机构建设。 到2022年,省级95%、市级90%、县级党政机关70%达到编制标准。 到2025年,全省公共机构实施承包能源项目15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管局)

(七)煤炭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项目。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新建、改建、扩建煤炭项目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 以削减非电煤炭消费为重点,各市将年度煤炭削减目标分解落实到重点用煤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煤炭削减诊断。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协调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推动煤电行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三联动”,加热改造和柔性改造。 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 到2025年,火电平均供电煤耗下降到295克标准煤/千瓦时,散煤基本清理。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协调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以燃气发电机组、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热处理炉、烘干以电炉(窑炉)和建材产业为核心 重点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 继续推进燃煤工业窑炉清洁燃料替代改造。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

(八)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 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建设并举,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全面推进各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 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有序推进皖北平原连片风电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皖西南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鼓励分散式风电商业模式创新。 大力推进风储一体化。 加快建设一批抽水蓄能电站,打造千万千瓦级绿色储能基地。 生物质能源多元化高效利用,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和供热改造,合理规划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统筹布局生物燃料乙醇项目,适度发展先进生物质液体燃料燃料。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达到15.5%以上。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协调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九)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项目。 统筹建设城市垃圾回收“中转点、中转站、分拣中心”。 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体系重点城市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协调单位:省商务厅等)深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培育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标准化企业。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十)科技创新与应用工程。 支持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技术的科技突破发展,突破一批低碳、零碳、负碳技术。 充分发挥合肥综合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所的引领作用,加快核聚变技术研究。 加快氢能、大容量储能等关键技术突破,推动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示范应用。 开展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等技术场景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简明节能减排关键共性技术要求,组织实施省级节能减排领域科技规划项目。 推动重点行业、关键技术、重大技术装备节能减排产业化。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

(十一)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 进一步强化区域合作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制度,突出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加大钢铁、水泥、焦化、玻璃等氮氧化力度工业以及工业锅炉、熔炉和移动源的减排工作。 继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启动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深入实施淮河流域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治理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 到2025年,全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0.2%以内,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比例达到83%,长江干流水质达到第二类。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十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 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粘合剂、清洗剂等项目。 加快石化、化工、涂料、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售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全面提高废气收集率、同时开工率和提高处理设施去除率,提高水性、高固、比重、无溶剂、粉末、辐射固化等低VOC含量产品。加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的替代在工业涂料、包装印刷等行业,严格执行涂料、油墨、粘合剂、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量标准,确保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符合标准。 产品。 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和油墨占比将分别降低20和10个百分点。 溶剂型粘合剂用量减少 20%。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协调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等)

(十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补短板。 加快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和中水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 到2025年,市县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以上,新增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000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协调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序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整理加快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关闭垃圾填埋设施,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城市一次生活垃圾“零填埋”。(责任单位:省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合作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重点关注合肥项目等13个城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建设。 到2025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少于120万吨/年。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建立健全县(市、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大力开展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推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建。 质量。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卫健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四、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完善能源消费双控体系。 加强能源消费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确定“十四五”期间各城市能源消费强度降低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各城市将目标分解到每年,留下年度目标之间适当的灵活性。 各城市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目标和降低能源消费强度基本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的城市可相应提高总量目标。 各市每年将能源消费强度控制目标分解到县(市、区),将能源消费双控制目标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 实行能源消耗预算管理,建立能源消费空间与能源消耗强度目标挂钩机制,对未实施能源消耗置换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对清单外项目实行能源消耗置换。 支持城市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 按季度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能源空间监测预警,对进度落后的城市增加调度频次。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二)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推动实施重点减排项目,优化减排总量指标分解方法,统筹考虑各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和减排潜力,综合确定市级减排目标。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任务重、减排空间大的地方,承担的减排任务相对较多。 加强减排总量与排污许可、环评审批制度衔接,提高减排总量核算信息化水平。 加强减排总量监督管理,重点检查重复计算、弄虚作假,特别是减排量和减排来源报告不实的情况。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三)坚决遏制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明确高能耗、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界定标准,全面排查在建、拟建、库存“两高”项目,实行库存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管理。监控。 严格控制新增“两高”项目审批,认真分析评估拟建项目对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影响,能源消耗、碳排放和环境质量双控,严格审查项目是否合格符合产业政策、产业规划、“三线一序”、规划环评要求,是否按照产能置换、能源消耗置换、煤耗减量置换、污染物排放面积削减等要求落实与法律法规。 对于现有已建成投产的“两高”项目,有节能减排潜力的加速转型升级属于加速淘汰落后产能。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协调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等)

(四)完善规范标准。 制定玻璃、火电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维护技术规范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效能评价标准等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对标国际国内能效先进水平,修订多项能源消费限额标准,加强标准推广实施。 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鼓励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制定行业和企业标准,支持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修订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制定公共机构承包能源管理服务地方或区域标准。 (责任单位:省管局)

(五)完善经济政策。 各级财政部门将协调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建设。 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市县财政投资分摊机制。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修订完善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在安排地区年度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时给予优先支持这里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协调单位:省财政厅等)落实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省税务局)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扩大绿色信贷规模,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融资。 推动建立财政贴息、奖励补贴、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绿色贷款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合肥市中心支行)加快发展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完善价格政策,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严禁对“两高”项目优惠电价。 完善风电、光伏、抽水蓄能、新能源储能等电价政策。 and the for the of urban fees. ( unit: and )

(6) and a - for and . such as per unit of GDP as the , use to guide the , use the to , the and of , and and to , high-tech , and more . and carry out pilot work on the of paid use and of use . , and other . ( unit: and , units: of and , , , etc.) in the of the , and the pilot work of in our . third-party of , and -level eco-- model . ( unit: of and , unit: and , etc.) green power and power -side . ( unit: ) the for the of the green label , and the of - and low- . the of and water , and crack down on false . ( unit: )

(7) the basic of and . the basic of , the of non- , and the and in the of , , and . ( unit: of , units: of and Urban-Rural , of , , etc.) the and the level of . Build an for key - units in the . ( unit: , unit: and , etc.) the at the , city, and , data and , and to the of data. Carry out the of non- total in the , the of the , and the of in key parks, and . ( unit: of and )

(8) and and . the city and , the of and law , and . Focus on key , key , and key - , carry out in-depth - , and to do a good job in daily - . the mode of , and carry out cross- cross- and joint . ( unit: of and , unit: and , etc.) the of teams, set up full-time in key units, the of , and the team level. ( unit: of and )

5. the of work

(一)加强组织领导。 units in all and must fully the and of and , the and and , and work plans, and pay close to work to the of the "14th Five-Year Plan" goals. The 's of all and take for the and work in their , and the main is the first in . They and , and the and goals of the into the five-year plan and plan for and . , and to the next level of , and key units. play a role in and , and . Key - units for the "14th Five-Year Plan" and - goals to the in of , , and teams. All and units the work of the year and the work plan for the year to the the end of April each year. ( unit: , unit: of the Group for , and )

(2) and . Carry out the "14th Five-Year Plan" city-level 's 's dual and , and , mid-term , and five-year . For whose has to the by the , their total will be from . Newly added power is not in the city's total , and raw is not in the city's dual- of . the of into the index or the " " . Party and that have not the for the year shall make to the Party and . ( unit: and , unit: , etc.) Carry out the of the of the city-level and , and take the of the total task as an , and the work . ( unit: of and ) use the of the "14th Five-Year Plan" 's 's - and and . An basis for the and of . ( unit: of the Party ) the -level and , , and . ( unit: of and )

(3) Carry out . the of green life and a , , green, low-, and . green , the of green and low- , - week, world day, low- day and other , and laws, , and on - and .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trade , the Youth , women's , , , and to and . Carry out for and , and guide and the to their for and . ( unit: and , units: Party , of and , etc.)

本报记者苟军报道,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双碳”和节能减碳决策部署,宣传引导节能低碳理念按照《陕西省节能督导计划》部署,深入推进全社会绿色发展陕西省能耗管理系统,持续加大重点公共领域节能降耗督导力度今年6月初至8月上旬,由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陕西省节能中心具体实施,分三批派出专项督查工作组,按照依法对西安市16家公共机构、超市、酒店、西安地铁等开展夏季空调温度和节能专项督查。

据了解,为确保专项监管规定有效落实,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关于开展公共建筑夏季空调调温节能专项监管的公告》。 6月9日,规定公共建筑内所有单位(经批准的特殊单位除外)夏季空调温度控制不得低于26℃标准。 同时,全面启动各市县公共建筑夏季空调温度和节能专项监测,进一步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

陕西省能耗指标_陕西省能耗在线监测项目_陕西省能耗管理系统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会同陕西省办公厅事务服务中心、西安市发改、商务、交通等部门,采用“监测+宣传+服务”的模式对室内空气进行监测-陕西省80万多平方米公共建筑的温度调节。 对50余个空调机房的运行维护管控情况进行现场测量监测、现场检查,并邀请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陕西暖通制冷行业等相关专家协会对空调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现场“诊断”,提出30余条改进建议,帮助用能单位挖掘节能潜力,最大限度节能减碳,减少支出并提高效率。

综合来看,陕西省发改委发布监管公告后,所有超市、酒店均可遵循国家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室内温度应达到26℃以上。 降耗工作将为保障迎峰度夏电力供应发挥积极作用。

据悉,陕西省发改委将继续深入推进公共部门节能专项督查。 结合本次16家公共机构、超市、酒店、地铁等节能专项督查结果,加大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的监督指导。 适时启动数据中心节能专项监测,进一步加强全社会绿色发展理念、节能低碳生产生活的宣传引导,助力陕西省从“双控”转型能源消费“双控”向碳排放“双控”,促进陕西省经济社会整体发展,为绿色转型、推进“双碳”工作取得新成果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