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山东省将对200多家电力企业开展执法监督,监测企业能耗指标是否达标
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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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热电网讯:北辰电力网获悉,山东省能源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对电力企业实施执法监督的通知。详细情况如下:
市发改委(能源局)、相关企业:
为依法加强和规范电力企业监督管理,促进全省电力行业提质增效,根据《产量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山东省单耗能效益(试行)和山东省单耗能产出效益。《试点工作方案综合评价通知》(鲁发改环字[2019]773号)要求:电力公司接受执法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控对象
电力、供热和拥有自己发电厂的企业。清单见附录 1。
二、监控内容
实施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重点监测企业能耗指标是否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各市可根据节能法律法规和工作需要,增加监管内容。
三、组织实施
督查以现场执法方式进行,由市发改委(能源局)组织实施。各市对现场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不合理用能行为,要依法发出限期整改或者提出节能监管建议。
四、职位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严密。各市要加强对本次督查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充分依托节能监管机构或相关执法机构,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监督质量和质量效果。被监督单位必须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对信息真实性负责,指定专人配合执法监督.
(二)严格执法,引导帮助。执法监督人员要严格执法程序和工作纪律,树立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执法形象;充分发挥专业专业知识,帮助企业增强依法合规意识,引导企业依法科学合理使用能源,不断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
(三)依法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监管中发现的节能违法或不合理用能行为,将依法处理,处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公示,被监督单位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要求及时整改,执法监督部门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审查。
(四)及时认真梳理总结。各市要及时总结执法监督情况,包括工作开展、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形成督查报告能耗管理整改,附能耗汇总表及结果处理。汇总表(附件2.3)需加盖公章,9月10日前报省能源局) ,电子版将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