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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起,社区将取消公共能源消费

2022-05-08

合肥市物业费“一费制”稳步推进。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一费制”已在30%的小区实行,近200家滞销物业公司接受物价部门约谈;合肥住宅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只有“综合物业服务费、车辆停车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三类,全面取消公共能源消费。

30%的社区实行一费制

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截至11月下旬,合肥市30%以上符合实行“一费制”社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已实行“一费制”。60%的住宅小区正在稳步推进。预计到年底专项整治活动结束时,80%以上的社区将实现“一费制”。

11月13日,市物价局、庐阳区物价局对庐阳区40家未实行“一费制”的物业公司进行公开集体约谈(本报11月13日第5版,“一费制推广行动“40家已被采访”已报道),金桥社区、南国花园、北美印象、域花园4家社区物业公司当天未参加采访会。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物价部门对4家住宅物业公司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费”后,业主少付

据物价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实行物业费“一费制”的社区,将单独征收的公共能源消耗计入物业综合服务费统一征收。降低收费成本并提高收款率。

“根据此前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成本调查测算,高层(有电梯)和多层(无电梯)物业的公共能耗约为0.2、0.1元/平方米/月。随着各项成本的增加管理能耗费,实际公共能源消耗仍略高于原估算的标准范围。当物价部门推动“一”的实施时——收费制”及办理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公共能源消耗 能源消耗纳入“一费制”时,严控涨价,严禁借机提高价格。”上述人士介绍。

据介绍,“一费制”实施后,业主可以明确缴费,缴纳的物业综合服务费普遍低于应缴的物业综合服务费和公共能源消耗总量。一费制”。,减少了由于不透明和未公开的付款引起的许多冲突。从市物价局价格投诉受理中心反馈的数据来看,自开展物业收费“一费制”专项整治以来,物业服务收费投诉占投诉总量的近50%。在竞选初期,已经连续几个月大幅下降。

全面取消社区公共能源消费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肥方[2011]41号),政府指导的物业服务收费仅为“综合物业服务费、车辆停车费”。服务费“、装修及装修垃圾清运费”三种,取消了以往单独收取的公共能源消耗。同时,文件明确了2011年8月1日前签订的尚未到期的楼前服务合同的“过渡期”,但“过渡期”并非无限期。

昨日,该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物业服务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确定从明年起,对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住宅小区全面取消公共能耗。 2011 年 8 月 1 日之前签订的 2 年以上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