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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实施物业管理新规,社区车位只卖不租

2022-06-02

中国广播网宁波1月1日电(记者曹美丽)新修订的《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将于今天(1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规定住宅车位只卖不出租,最高罚款20万元。

据了解,作为小区业主,不少宁波市民遇到了因没有向开发商购买车位而无法在小区内停放私家车的烦恼。宁波物业管理新规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和车位,首先要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业主协商处理空置车库和停车位。

为保证小区车库、车位的充分利用,新规定明确,业主要求出租空置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限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新规定还明确,建设单位不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宁波物业管理条例能耗公示,将车库、车位出售、捐赠、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也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对违法所得,可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还对人防工程停车位作了特别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下人防工程设施如通常用作停车位,应向所有业主开放,不得设置专用停车位。建设单位不向全体业主开放人防工程停车位,擅自出售或者以专用车位形式出租的,主管部门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