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加大能源消费总量柔性管理推进能源消费双管齐下
2022-08-02
17日,国家发改委就《关于完善能源消费强度与总量双控体系的建议》回答了记者提问。
国家发改委指出,《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提高能源消费总量管理灵活性的措施。
一、 实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规划
近年来,国家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部署了一批关系国计民生和发展未来的重大项目。相关项目能耗巨大,已成为该地区实现能耗双控的难点。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方案》规定,对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家重大项目,在能源消耗双控考核中实行一定的能源消耗量。按照“中央与地方共担”的原则。救济量。
二、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十四五”期间,各地计划投产的“两高”项目数量和新增能源消耗量大,将严重影响能源双控目标的完成。消耗。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已成为能源消费和碳达峰、碳中和双控的重中之重和重中之重。为坚决遏制盲目发展“两高”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省(区、市)建立在建“两高”项目清单,提出建设,现有“两高”项目,实行分类处置,使用新能源5万吨标准煤为限额,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将加强管理。坚决遏制盲目发展“两高”项目,倒逼地方政府转变方式和结构,腾出用能空间,这也是提高能源消费总量管理灵活性的重要手段。
三、鼓励地方政府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
考虑到我国可再生能源未来将迎来高比重、规模化发展,结合可再生能源用电保障机制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评估在地方能源消费总量中,超额消费将由可再生能源用电地区按规定扣除相关能源消费量,形成政策组合,进一步刺激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消费。
四、鼓励地方政府超越能源强度降低目标
《方案》坚持能源消费强度优先,并围绕该指标设计了总量的灵活管理措施,即对能源消费强度降低达到国家下达的激励目标的地区,能源总量消费目标免于评估。
五、推动能耗指标市场化交易
在完善能源消费双管控体系的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结合市场化改革要求和“十三五”能源使用权交易试点工作开展,我们提出完善能源使用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建设全国能源使用权交易市场,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促进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行业和经济发展良好地区流动和集聚条件。
国家发改委强调,在能源消费双管齐下,将出台和完善三项重要管理措施。
一、推动能源预算管理在地方实施
“十四五”期间,全国和各地区新能源消费空间普遍较为紧张,各地区要加大存量潜力,用好增量能源消费指标国家发布的能源消耗指标和挖潜发布的能源消耗指标。通过实施能源预算管理、开展能源消费产出效益评价等措施,推动地方政府更加准确掌握本地区能源消费情况,优化能源要素配置,优先保障能源消费。居民生活和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和项目,
二、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
针对部分地方节能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作为坚决遏制“两高”盲目发展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推动加强各地区节能审查制度建设。 ”项目,确保完成能源消费双控目标。同时,结合能源消费双控目标进展情况,强化相关工作要求。对未达到降低能耗强度基本目标进度要求的地区,在节能审查等环节,对高耗能项目的审批实行延迟和限制。项目实施能耗当量减排和替代,
三、完善能耗双控考核体系
根据完善能源消费双管齐下的新举措、新要求高能耗管理,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更好发挥考核“接力棒”作用。后续,我们将按照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原则,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特别是进一步提高能耗强度降低指标考核权重,合理设置能源消费总量指标权重考核等。同时,加强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要素优化配置。实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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