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建筑用电量限额管理暂行办法》
2022-10-10
6月12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委、市公共事务办公室等部门发布新版《暂行办法》 《北京市公共建筑用电量限额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筑用电量将根据建筑历史计算。本市同类型建筑单位面积用电量和平均水平确定公共建筑用电量值,纳入考核标准。
2014年,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公共建筑用电量限额管理暂行办法》(京建发[2014]17号),对全市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用电量实行限额管理。截至目前建筑能耗管理系统,全市管理公共建筑11258座,占地1.47亿平方米,占全市公共建筑面积的47%。
“随着限电管理的深入,原有措施的推进和落实面临一些新问题。” 市住建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一是确定用电量限额的基准年提前,需要及时调整更新;二是原有考核方式受条件限制,仅考核用电量,全能耗考核有待改进;三是营商环境的优化对简化沟通提出了新要求。
为解决上述问题,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共建筑用电定额管理,四部门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新版管理办法明确,公共建筑用电量限额根据建筑历史用电量和本市同类型建筑单位面积用电量平均水平确定;公共建筑能耗限值根据本市建筑面积和同类型建筑能耗指标确定。也就是说,在不超过同类型建筑平均水平的前提下,
例如,建设3万平方米的写字楼,2015-2019年的年用电量分别为262万千瓦时、271万千瓦时、261万千瓦时、273万千瓦时、274万千瓦时。那么写字楼2020年用电量限额为前五年历史用电量Q1与同类型建筑Q2平均水平中的较小者。
Q1的计算方法为:2015-2019年平均用电量下降2%,即Q1=[(262+271+261+273+274)/5]*(1-2%)=2,628,360 kWh ;
Q2的计算方法为:2019年北京同类型建筑单位面积平均用电量乘以面积,假设2019年北京写字楼平均单位面积用电量为90千瓦时/平方米,即Q2为270万千瓦时。最终,2020年建筑物的用电量限值为2,628,360千瓦时。
同时,新版管理办法提出将公共建筑能耗限值纳入考核标准。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实施对象的指标执行情况,对实施对象进行考核,确定考核优秀的建筑和优秀的建筑。不通过考核的,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具体而言,考核中的优秀建筑是本年度用电量未超标、单位面积用电量在同类型建筑前5%的建筑。
根据规定,考核不合格的电费结算单位不得参与市、区级文明单位、文明单位、能效带头人的评选;考核不合格的公共建筑不得参加绿色建筑评价标志。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由市城管委优先纳入有序用电范围,由住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处3万元以上罚款。罚款1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