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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002506):与芜湖市万卓区人民政府签订20GW光伏电池生产及配套产业合同

2022-11-09

协鑫集成():与芜湖市万朝区人民政府签署20GW光伏电池及配套产业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

时间:2022年10月24日21:12:5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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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108

关于与芜湖市万载区人民政府签约20GW光伏电池及配套设施

工业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醒:

一、项目标的:(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在芜湖市万珠区投资建设20GW光伏电池及配套产业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计划:

电池项目:总投资80亿元(含流动资金)。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建设。2022-2024年分2年2期投资建设,每期10GW,其中一期投资35亿元。二期投资45亿元。项目占地约1000亩,一期占地约500亩(以实测为准)。同时预留500亩土地用于二期建设。

配套产业:根据电池项目实施进度,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导向和安全环保要求的相关产业链配套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银铝浆、电池屏、光伏组件、玻璃等

3、项目公司将灵活协调资金安排,通过政府机构建设、自筹资金、金融机构贷款、项目产业资金等合理方式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4、如因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和融资环境的调整,本项目的实施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迟、变更、暂停或终止的风险。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顺应双碳目标发展需要和行业变革趋势,提高公司规模化高效电池和组件产能比例,充分发挥公司在N型方面积累的领先优势电池技术,满足合肥大型组件基地产能需求,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与芜湖市万珠区人民政府签署《协鑫20GW光伏电池及配套产业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市,关于公司在芜湖市万珠区投资建设20GW光伏电池及配套产业生产基地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2) 审查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万卓区人民政府签署20GW光伏电池及配套产业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芜湖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协鑫20GW光伏电池及配套产业生产基地项目。

二、项目内容: (1)电池项目:项目总投资80亿元(含流动资金),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约65亿元。每年分两期投资建设,每期10GW。(2)配套产业:根据电池项目实施进度,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导向和安全环保要求的相关产业链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银铝浆、电池屏、光伏组件、玻璃等。

3、项目用地:电池项目占地约1000亩芜湖工业能耗管理系统节能减排,分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占地约500亩(以实测为准)。使项目一期工程准备就绪;同时,为二期建设预留500亩土地。

4、投资规划:2022-2024年投资建设分2年2期,每期10GW。

根据电池项目实施进度,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安全环保要求的相关配套产业链企业。

5、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构建设、自筹资金、金融机构贷款、项目产业基金等。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芜湖市万载区人民政府

乙方:

(2)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协鑫20GW光伏电池及配套产业生产基地项目。

二、项目实施进度:

电池项目:项目总投资80亿元(含流动资金),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约65亿元。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建设。2022-2024年分2年2期投资建设。10GW。其中,一期10GW,总投资3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占地约500亩;二期10GW,总投资45亿元,一期投产后根据市场和产能实施。.

配套产业:根据电池项目实施进度,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导向和安全环保要求的相关产业链配套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银铝浆、电池屏、光伏组件、玻璃等

3、项目实施主体:乙方在芜湖市万藻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运营主体;同时,将吸引相关产业链配套企业落户芜湖市万治区。

(三)项目用地

1、项目选址:初步选址在芜湖万藻区(具体用地性质、面积、出让地点以正式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2、用地面积:电池项目占地约1000亩,将分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占地约500亩(以实测为准)。甲方应在2022年10月31日前使用一期工程,该地块具备开工条件;同时,为二期建设预留500亩土地。

3、规划用途:主要用于建设乙方光伏电池、产业链配套项目及生活配套设施等,具体规划以审批结果为准。项目工期不少于15年。

(四)环保、节能、安全要求

乙方保证入驻的工业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排放、节能减排、安全审查的标准和规定(具体按有关部门要求办理)。

(五)行政许可

1、乙方在项目建设和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依法取得的相关行政许可(包括行政确认、行政备案),如许可(确认、备案)机关为甲方且甲方、乙方所属职能部门应具有相关行政许可。在具备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应依法依规及时为乙方办理。

2、如许可(确认、备案)机关为甲方及其在芜湖市的职能部门及上级机关以外的,甲方将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积极协助乙方及时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法规和更高级别的政策(确认,记录)。

(六)政策支持

甲方积极争取安徽省、芜湖市、万治区对该项目的相关政策支持。省、市、区对项目的财政支持资金要足额用于支持项目的发展。乙方不得将上述资金挪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扶持政策并要求乙方一次性退还资金扶持资金。

(7) 约束机制

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所列投资规模、建设进度及相关经济指标作为约束实施双向约束,以确保项目建设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8) 协调机制

甲乙双方共同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组成项目协调小组,协调处理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和具体事项,简化各项工作程序,推进项目推进。进步。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双方应加强沟通合作,共同协调解决。对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问题,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

(九)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本协议自甲方收到乙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该项目投资审批决议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N型电池技术成为下一代电池新技术

近年来,更高效的N型单晶硅电池技术已被公认为下一代新型电池技术。现阶段发展迅速,行业有望加速应用。N型电池技术具有优异的接触钝化特性、高Voc、多子传输能力强等优点。随着工艺成熟度和成本经济性的逐步提高,电池细分市场的主流将逐渐向新技术转移。新增电池产能将在市场和下游溢价产能方面更具竞争力;作为新一代电池技术,N型电池也在逐步实现产业化。公司顺势而为,投资建设芜湖N型电池生产基地,在产业链上游形成协同竞争优势。将继续引领市场,成为新一代光伏技术的重要推动者和参与者。

(2)提高大尺寸电芯和组件产能比例,降低供应链风险

公司合肥组件基地15GW光伏组件投资项目已具备连续运营生产条件

实现项目设计规划的产能和产品质量,实现全面投产,规模化组件产能规模竞争优势突出,公司规模化光伏组件技术优势、成本优势和管理优势可通过规模效应得到更好的发挥。同时,公司合肥组件基地的210mm和182mm大尺寸N型单玻和双玻组件通过了德国莱茵TUV认证。其中,210mm系列模组最大功率为685W,182mm系列模组最大功率为575W,N型模组效率已超过22%。公司充分发挥N型电池技术领先优势,在芜湖投资建设20GW光伏电池及配套产业生产基地项目,充分满足合肥组件基地产能需求,加强组件与电芯产能匹配,降低供应链风险。,提升产业链整体毛利水平,在提升公司整体营业利润的同时,提升零部件环节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有利于协鑫集成形成更大、更完善的业务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更强劲释放,提升公司在光伏产业板块的综合竞争力。

(3)20GW光伏电池项目将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随着光伏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垂直整合成为行业主流,多产业链接成为光伏企业谋求发展转型的重要战略。光伏产业链各环节利润分配不均,电池环节处于光伏产业上游,技术门槛较高,每瓦毛利较高。

公司在电池技术、成本管理、市场战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新增电池产能在产能集中、产能释放的情况下,可为公司带来超额利润,有利于竞争优势快速转化为销售。,分享和利润。未来随着芜湖20GW光伏电池项目逐步达产,除了满足合肥组件基地自产组件的生产需求外,能够全面供应市场,公司光伏行业的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显着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将显着提升。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鉴于本项目投资建设可能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灵活协调资金安排,通过政府代建等合理方式确定资金来源和支付方式、自筹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项目产业基金。,付款安排等,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3)如因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和融资环境的调整,本项目的实施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迟、变更、暂停或终止的风险。

6. 参考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芜湖市湾仔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协鑫20GW光伏电池及配套产业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

特别公告。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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