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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供电公司细化精益管理措施持续提高电网经济效益

2023-04-29

1月27日,济源供电公司组织人员对黄河路周边配电站线损和质量进行现场检查,细化精益化管理措施,不断提高电网经济效益。

精益管理是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 济源供电公司统筹当前和长远,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效率和效益这条主线,不断优化经营战略,以更高质量、更大力度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高效发展济源工厂能耗管理系统,提高公司运营质量和效率。

济源供电公司坚持以变革赋能精益管理,推动公司瞄准先进,推动赶超,跳出济源,对标先进,瞄准省内外一流水平,认真审视电网结构、管理模式、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和工作标准。 找准短板和差距,积极探索创新资源配置、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持续优化管理运行体系,推进管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以提质促精益管理,牢牢把握企业主业,以统筹规划、全面预算管理为重点,大力推进提质增效,将节约理念贯穿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推进标准成本的全面应用和财务预算全过程管控和经营活动全过程监控,使“花钱要结果”成为自觉习惯。

此外,济源供电公司以提效倒逼精益管理,积极适应监管形势要求,审时度势审时度势,不断优化经营策略,千方百计增供增销,大力发展依托能源互联网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打造新的增长点、增长极。 以效益为导向,以改善为重点,突出投资效益、成本优化和亏损合理性,加强资产和资金全要素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经营效率。 (李建国)

京建法[201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综合抗震节能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1]32号),加强综合抗震和住宅建筑节能改造(以下简称综合改造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经研究报市政府批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程序,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一)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 综合改造工程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综合抗震节能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1]32号)要求,建设监理企业应当实行承包资质名册管理制度。 市、区、县政府出资建设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应当依法在《北京市抗震节能综合整治施工资质名录》中选择项目参与单位。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名册”)。

(二)严厉打击串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综合整治工程中存在串通、围标、分包、违规分包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其移出《名册》。

二、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联动机制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要针对综合整治项目任务重、管理难、质量要求高、工期紧的特点,切实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 要综合考虑工程规模、房屋结构形式、区域地理位置、工程实践经验等因素,科学确定综合改造工程实施主体。 ,充分发挥规模效益; 要科学制定区县综合整治工程招投标工作方案。

(二)各区县住房建筑综合抗震节能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落实招投标工作区县政府制定方案,配合区县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与招投标工作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同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招投标工作进行调度,把握招投标工作节奏,细化各项目招投标方案。 要每周召开一次招标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执行既定招标工作计划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项目推进。

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将项目招标工作方案抄送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区县招标监督机构)。 区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派专人督促、指导实施责任单位采取提前介入、第一时间服务的方式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招标相关规定。

(三)实施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项目招标方案,及时办理前期手续,做好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相关工作. 项目招标工作启动时,应当编制并完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文件,确保招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要每周向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项目审批手续和招投标工作进展情况,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

(4)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项目进度计划和措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应全面、系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优化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区县有关部门要完善行政审批公示、监督检查、首问负责、一次性通报、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一)明确开标条件

1.实施加固改造方案的综合改造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房屋产权证原件;

(二)增层部分立项批准文件;

(三)建筑部分规划方案;

(4)符合招标要求的设计图纸;

(五)项目建设资金到位证明。

将在开标时核实增加楼层的规划许可。

2.不实施加层改造的综合改造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北京市住宅抗震节能综合改造领导小组确认文件;

(二)综合改造项目规划备案程序。

(二)招标事项并行处理。 招标人具备开标条件,在区县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招标备案手续时,可同时办理复制招标办法、自行备案招标条件或备案委托招标代理合同、投标人资格条件登记及招标文件备案手续。

(三)推广示范文本。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使用房屋抗震与节能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办公室统一编制下发的综合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部(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 文件,签订合同。

(四)优化招投标工作。 招标人按照《北京市建筑综合抗震与节能改造工程合格承包人名录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和要求选择并确认投标人后,可直接到区县级招标监督机构办理相关招标备案手续。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的,可以不发布招标公告。 在保证招标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经招标人与所有投标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后,招标工作的时限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少于自招标人开工之日起5日。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

四、强化服务意识,加快审批流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综合改造工程是市政府提出的一项重要实事工程。 时间紧迫,任务紧迫。 做好招投标工作,对综合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保障首都城市安全的高度,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并行审批,提高效率。 优化整合行政审批和监管程序,规范招投标活动,确保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实施。

1. 坚持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备案、招标方式复印及时办理; 自行投标条件备案时限3个工作日,投标文件备案时限7个工作日,投标条件书面报告备案时限3个工作日日常和合同备案时限5工作日调整为立即处理。

受理人员收到相关申请后,应当立即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立即受理审查,立即决定是否批准,并立即出具相关文件。 申请人无需改天领取申请; 不符合受理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立即通知申请人。

2、综合改造项目严格执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依法调整为3天,其中至少应包括2个工作日。

3.提高投诉处理效率。 区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投诉的决定,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投诉的书面决定。 如需检验、试验、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入计算。

(三)规范管理,加强监督。 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监管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规范管理行为孝感能耗管理系统招标文件,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 市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将加强对综合改造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市与区县两级协调配合,规范管理行为,构建监管服务体系上下联动、横向联动、一体化运作。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全市综合整治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督促各区县严格落实各项招投标管理措施。

1980年后建成的仅实施节能综合改造项目的建筑,不得在“名册”中选择项目参与单位,其他项目的招标程序按本文件执行。

2012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