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惠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回访能耗综合分析大数据应用产品
2023-07-22
“我们有16座换热站,供热面积180万平方米,客户数量3万家。我们引入供电大数据系统,对换热站设备的能耗和能耗比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所有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能耗是否很低。” 10月16日,辽宁省抚顺汇丰供热有限公司生产科长、监控调度中心主任付恩超会见了前来参观能耗综合分析大数据应用产品使用情况的供电员工。
9月30日抚顺能耗管理系统,抚顺供电公司与辽宁省电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能耗综合分析大数据应用产品在抚顺投入试运行。 本产品针对的是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供热企业。 精细化采集供热企业各生产环节能耗数据,全面打通企业信息流,实现关键数据的汇聚融合,建立供热系统能耗指标体系,并利用统计数据、图表等精准分析供热企业节能空间,帮助供热企业提高能源效率。
抚顺供电公司互联网办公室副主任金双元介绍,综合能耗分析大数据应用产品重点针对抚顺供热行业特点以及各供热企业的经营状况。 通过设备能耗监测数据与历史数据的对比,可以对公司的供热、耗电量、用水量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该产品还针对换热机组流量不足、管网积气、循环泵运行不同步等常见问题,结合温度、湿度、辐照度等气象环境因素,汇总换热站各项能耗指标,利用大数据方法预测供热企业能耗水平,协助企业制定节能策略。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能源消耗。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深圳某物业镇江分公司向业主委员会返还30万余元。
被告深圳某房地产公司镇江分公司系镇江某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被该住宅小区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公司离开现场后,原告业主委员会发现物业公司未如实向业主发放停车费收入、广告费收入等公共福利,并多收取公共能源消耗。 被告深圳某物业公司交付公共福利40万余元,退还公共能源消耗30万余元。
润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现实生活中,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住宅小区的管理者,经常利用其管理便利,占用住宅小区的公共空间、设施进行经营,并将营业收入归属于住宅小区。他们自己,这是非常严重的。 侵害业主利益。 《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公司或者其他管理人使用业主共有部分取得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部分。” 分配问题。 本案中,该小区第一业主委员会于2010年6月与被告深圳某房地产公司镇江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镇江能耗管理系统批发公司,规定该小区广告费、停车费收入的70%上交业主。委员会作为维修基金和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据此,法院根据被告深圳市某房地产公司镇江分公司提交的地下车库地面车位、斜坡车位出租明细以及广告费等公益清单,经查,物业服务公司利用社区公共空间和设施进行业务和收入。 基本上,在扣除合理成本费用后,责令被告人、深圳某房地产公司镇江分公司、深圳某房地产公司向其支付车位费、广告费等公益金30万元以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社区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
关于原告主张两被告退还多收的公共能源消耗费用。 法官认为,公共能源消耗是指社区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 楼主分享。 公共能源消耗不同于公共收入。 即使公共能源消费有剩余,也是单个所有者的私有财产,而不是所有所有者所有。 住宅物业业主委员会不能以全体业主的名义主张物业服务公司退还多收的公共能源消费费,只有个人业主可以主张。 因此,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润轩徐野)
■裁判提醒■
现实中,业主很难知道社区公共福利的具体数额,也很少有物业将这部分福利分配给业主。 社区公益往往成为“混账”。 本案中,根据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广告费和车位费收入的70%应由深圳某房地产公司镇江分公司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支付。 因此,除了物业公司应主动出击外,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还应监督物业公司,使其及时进行交付结算或公示,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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