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10月实施鼓励使用太阳能
2022-06-12
房屋暴露在寒冷的环境中,墙壁的隔热性能较差。冬天经常很冷,夏天很闷。这种节能低效的房子,着实让很多市民头疼——既不修也不卖。 《大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通过节能立法,为民用建筑戴上“金箍棒”。还应该有计划和分步实施。昨天能耗管理方案,市建委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办法》加强了建筑节能设计的审查和管理。规定土建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建筑节能设计专章、建筑节能设计说明、节能- 保存计算书;节能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设计内容专项审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报告和民用建筑节能备案表。不予核发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同时规定对五类民用建筑进行能效评价和标识,评价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办法》规定,在本市使用的建筑节能产品,应当将产品相关资料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征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的意见,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
《办法》明确了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对象、资金来源和主要手段。规定市和区、市、县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既有民用建筑分类节能改造。规定实施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保温、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鼓励设计和改造。安装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监测制度,对大型公共建筑能耗进行调查、统计、评价和分析,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