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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体育局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通知

2023-06-22

直属处室: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节能条例〉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229号)精神,贯彻落实《事业单位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简称《条例》)全省各地会议部署要求,为做好《条例》在我局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为促进全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建立我局事业单位节能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节约能源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条例》是《节约能源法》的重要配套法规。 各单位要顾全大局,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精心组织。 要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各责任单位特别是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条例》,做到准确理解、融会贯通,并认真贯彻落实。 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有重点、积极有效地做好节能增效工作。

为加强省体育局扎实有效贯彻执行《条例》,决定设立副局长周海涛任组长,陈建国任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体育馆馆长刘跃鹏任副组长。 、宣传教育法制处、监察办、后勤服务中心、体育馆等部门组成省体育局事业单位节能领导小组。 其职责是在局领导下推动、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对局机关节能工作及其职责负责,负责指导全局事业单位节能工作。局各单位; 体育馆具体负责水电等整体节能工作。

机关、直属单位办公室应当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本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并有部门和专人负责为贯彻落实《条例》。

2、制定规划,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对于规范和指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增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预见性和科学性,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根据《条例》要求,总体上各单位要遵循“十一五”期末能源消耗比“十一五”期末降低20%的节能目标。 “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 2月25日前向办公后勤服务中心(事务科)报到。办公后勤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体育馆及各直属单位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总体方案。 在查阅2005年有关数据和统计2006年、2008年能源消费情况的基础上,要明确“十一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的量化目标和宏观管理目标,以及节能管理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作出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并与国家有关政策和同级节能专项规划相衔接。 同时,各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每年将本单位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部门。 上年度能源消耗情况,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计划。 各单位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应于当年2月中旬前报所在机构后勤服务中心备案。

(二)狠抓事业单位节能体系建设是确保我局事业单位节能规划、目标和指标落实的保障

1.建立目标责任制,强化考核评价。 世界各单位应尽快建立各自的节能目标责任体系,制定各自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节能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内容。 要确定本单位节能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将节能目标和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

局属事业单位节能领导小组将于每年3月份组织对各单位上一年度节能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价,并上报相关情况。

2、建立健全能源消耗计量和统计制度。 各单位要尽快建立事业单位能源消耗计量统计制度,完善能源消耗统计制度,明确统计范围、周期和要求。 各单位要尽快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 每年2月底前完成本单位上一年度能源消耗统计,并将统计报告报送局后勤服务中心(办公部)。 本单位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统计汇总工作应于3月底前报省事业单位节能管理办公室。 2009年1月底前,完成2005年至2007年本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报表。 各单位要及时对2005年至2007年能源消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摸清情况,统计并按要求上报。

3、制定能源消费定额,进行能源审计。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应当会同局有关部门、场馆,根据局系统特点和能源消耗综合水平,逐步建立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 制定各直属单位能耗定额。 根据省级事业单位节能管理部门颁布的能源消耗支出标准和能源审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场馆组织开展事业单位综合能源消耗审计工作。

三、当前节能应抓好几个关键环节

(一)切实加强建筑节能。 规划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整体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严格加强建筑空气节能-空调、照明系统和电力系统。 设备配置及采购。

(二)做好公共机构车辆节能工作。 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节能汽车的规定,推广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汽车,尽快淘汰高油耗、排放超标汽车。 新购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车和清洁能源车。 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精神,积极推进规范节能减排工作。公务用车按车牌末号每周少开一天。 各单位要建立完整的公务车辆档案,推行车辆能源消耗核算,定期公示公务车辆燃料消耗情况。

(三)切实加强水、电、煤、气等能源消耗节能。 各单位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局《关于加强节能降耗落实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赣体办字[2007]50号)精神,加大管理力度,采取严格措施,从细节入手,按规范运作,严格实施标准化和优化,降低能耗。 场馆要加强对干线和公共部位的监测和管理,同时积极指导和监督各单位水、电资源的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 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要重点加强锅炉燃料节能管理江西办公 能耗管理系统,积极争取通过技术改造达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提高能源效率的目的。

2009 年 1 月 13 日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节能作为“一次能源”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本市能源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制定《北京市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实施。 请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北京市教委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北京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

节能减排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绿色北京的重要任务,是减碳减污的源头举措。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各省区最好水平。 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节能“第一能源”作用,进一步保障全市能源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_大唐集团以热效率为核心能耗管理指导意见_石化能耗管理系统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工作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本市能源运行特点,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表率作用,大力开展倡导全民行动,依靠科技和专业服务,以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保障,聚焦石化、水泥、数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压实责任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和用能单位,坚持分步推进,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万元地区地区生产总值全年持续用能 2019-2021年,平均下降约5%。 2021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250万吨标准煤左右,为实现“十四五”期间建设绿色北京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表率作用

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学校等事业单位要带头采取更加严格精细化的节能管理措施,确保事业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2% .

要制定《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节能低碳行为准则》并组织实施。 分中心行政办公区率先做出表率,各项措施率先符合行为规范要求。

要加强能源消耗计量监测,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能源消耗数据分阶段、分类(电、热等)实时监测并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率先推动实现用电量实时监测并接入平台。 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前,实行抄表月报制度。 要深化数据分析利用,做好节能评估诊断,加强问题整改,推动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

要优化办公区门厅、走廊、卫生间、电梯间等不同区域的照明方案,充分利用自然光,加强感应控制,杜绝“日光”; 会议结束和下班时关灯,杜绝“长明灯”。 室内温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标准。 地下车库原则上不供暖。 具备单独控制条件的,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提前关闭空调。 办公电脑开启“10分钟无操作关闭显示器”等省电设置,下班前关闭主机、显示器、打印机、路由器等设备电源,关机会后及时调出会议室的显示屏和会控设备。 根据情况和时间段,精准设置开水器的运行模式,在满足供水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开、备时间,减少开、备开水器数量。 短距离上下楼梯时建议不要乘坐电梯,出差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团体乘车。 (牵头单位:市办公厅、市教委、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3、大力倡导节能全民行动

倡导市民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调节室内供暖温度,避免冬季长时间开外窗,减少热量散失。 鼓励家庭使用高效燃气灶具、灯具和家用电器。 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我自愿每周少开车一天”、“MaaS出行绿全城”等碳普惠行动,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 以“双十一”等为契机,继续开展节能家电、家用LED照明灯具消费促进活动,适时补充节能门窗、一流节能产品等新品类。高效壁挂炉。 加大对节能效果突出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大对能源浪费行为的曝光力度。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委)

4、积极开展节能专业培训和咨询服务

开展“节能员”培训。 发挥全市节能专家队伍优势,结合不同行业用能特点,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开展“定制化”培训。 ,提高节能能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开展“三进”服务。 组织专家和专业节能服务机构走进企业、公共建筑、社区开展节能诊断和节能咨询服务。 到年底,开展活动不少于100场,普及节能政策和技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加快实施一批节能技改项目

重点服务,组织推进一批节能技改项目,开展项目节能预审,做好项目改造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工作,加强能源奖励资金衔接——省城两级技术改造,更好调动企业改造积极性。 尽早形成节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加快实施道路照明节能改造。 加快推广使用LED等高能效光源设备,科学合理控制路灯开启时间,推进路灯智能化分时分区控制。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强石化、水泥、数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的能源管理

(一)严格控制和降低石化、水泥行业能源消费规模

落实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以燕山石化、金隅集团两家水泥厂为重点,严格控制和降低石化、水泥行业年能耗规模。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二)严格控制数据中心能耗

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_石化能耗管理系统_大唐集团以热效率为核心能耗管理指导意见

年底前,将本市重点用能单位中提供第三方(非自用)数据中心服务的企业用电实时数据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中心平台实现实时准确的功耗监控。 对节能监测工作中发现能效水平低的数据中心企业,依法开展能效现场检查,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完成整改。受监督。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对能耗强度不减反增或能耗增量超过五年规划时间和进度要求的地区,可评估核准数据中心项目区或进行能耗减量置换。 (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对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超许可规模用能的数据中心项目,分类设置数据迁移过渡期,责令限期改造。 对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数据中心项目石化能耗管理系统,将依法依规责令关停。 落实《北京市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加快关闭或拆除低效数据中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委、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要求,做好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排查工作,加强异常用电监测分析,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清理.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

(三)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改革政策

落实国家电价改革部署,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峰谷电价形成机制,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削峰填谷。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对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加征燃煤发电标杆电价20%; 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的购电价格,具体范围按照国家有关代购电的规定执行。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七、进一步加强节能执法依法检查

依法开展冬季节能督查专项行动,依托“互联网+督查”平台,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综合节能和综合督查,根据综合督查情况下,选择部分单位依法依规到现场开展能源利用效率,明令淘汰耗能设备等国家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用能行为对企业进行跟踪督促,加快整改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依法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执法检查。 围绕商业建筑、宾馆、饭店、购物中心、电影院等公共建筑,重点检查冬季室内温度控制情况。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依法开展能源计量领域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热量表、燃气表、电能表等冬季采暖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八、强化区、部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责任

严格落实市、区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三级双控”目标责任制,细化明确年度节能降耗目标,加强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理,并结合2020年受疫情影响的能源消费总量基数较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适当增加管理弹性。 各区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管理制度,优化能源计量仪表配置,严格落实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月度能耗数据报送系统。 要加强能源管理人员的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建立健全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管理制度,完善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及时推动实施全员能耗定额管理,加强数据分析,定期向政府公布公共公共建筑和能源消耗严重超过用电量或者能耗定额的。 其所有者和经营管理单位名单。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九、切实抓好节能工作有序开展

要依法依规开展节能工作,保障市民生活用能,不得以加强节能为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各项节能措施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要合理降低景观照明强度,压缩开放时间。 要加强公交、地铁智能调度,根据季节变化和市民出行方式优化线路和班次,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系统能效。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委)

十、加强节能工作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工作组的作用,统筹推进全市节能领域重点工作。 今冬明春采暖季实行“周调度月报”制度。 集团办公室每周组织有关单位研讨调度重点节能任务,对进展缓慢的区、部门、用能单位及时提醒、警示,每月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各区委、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专项节能工作方案,于11月5日前报市发改委协调平衡,市发改委汇总后报市政府。 要及时清查清理未在区级审批权限内办理核准备案手续的项目,以及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或超许可规模用能的项目,并上报项目清单于11月20日前报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化工局备案,加快组织整顿。 (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