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遭遇高电价破解5G基站建设中的“电老虎”
2022-12-04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消息:今天最热门的话题是“新基建”。“新基建”品类的5G基站遭遇“幸福烦恼”。一方面是建设热潮,另一方面又遭遇高电价。为破解5G基站建设“电老虎”,多地纷纷送出电价降价政策“大礼包”。
5G基站单站建设成本高
前不久国两会期间,国网电动汽车公司董事长全胜明介绍,在应用初期,5G套餐的成本高于4G,电费为5G基站也更高。一方面,在相同信号覆盖水平下,5G基站安装数量是4G的1.5-2倍;3.5倍。“此外,5G商用部署尚未成熟,5G基站能效管理等技术也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基站能耗管理系统,多重因素叠加,导致5G整体能耗远高于5G。” 4G,用电成本也增加了。” 全胜铭说道。
据测算,以目前1.3元/千瓦时的平均出让电价计算,4G基站年电费为20280元,5G基站年电费将高达54600元。据电信运营商官方统计,5G基站最大功耗约为4G的3-4倍,电信运营商的电费将是4G时代的6-12倍。高远的工商业电价也远高于开关电源的限价,每千瓦时0.9元左右。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5G基站的供电方式主要有两种,即电网公司直接供电和第三方转移供电。对于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方式,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为0.682元/千瓦时;第三方转供电方式,实际电价为1.1-1.5元/千瓦时。
据权胜明介绍,目前,国家电网公司业务范围内已建成18.9万个5G基站,其中约72%使用电网公司直接供电,28%使用第三方电力传输;部分大城市5G基站第三方送电比例甚至高达70%,直接推高5G基站整体电费。
多地出台电价优惠政策
近期,为支持“新基建”5G建设,电价优惠的公共资源正在逐步开放。北京、山东、江苏、山西、河南、新疆等地政府出台了5G基站建设电价优惠政策,旨在降低5G基站建设运营成本。成本。记者梳理发现,政策“大礼包”多围绕供电转直供、建立基站电装绿色通道、支持电信运营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等展开。
例如,山东要求对电网企业直供入户、安装2.5千瓦及以上储能设备的5G基站,低谷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分钱(含税)。实行峰谷电价时的现行标准。江苏文件称,对符合条件的5G基站实行直供电,优化5G设施供电申请审批流程,推进符合条件的5G基站供电转直供电工程。组织和推广;提供转供电转直供电等政策支持;新疆要求,调供电主体不得通过调供电营利,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损失和分摊费用之和不得超过向电网公司缴纳的电费总额;河南明确,直供电基站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山西还出台了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的措施,如优化5G设施供电申请审批流程、改供电为直供电、对参与供电的5G基站电价给予补贴等。市场交易。. 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损失和分摊费用不得超过向电网公司支付的电费总额;河南明确,直供电基站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山西还出台了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的措施,如优化5G设施供电申请审批流程、改供电为直供电、对参与供电的5G基站电价给予补贴等。市场交易。. 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损失和分摊费用不得超过向电网公司支付的电费总额;河南明确,直供电基站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山西还出台了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的措施,如优化5G设施供电申请审批流程、改供电为直供电、对参与供电的5G基站电价给予补贴等。市场交易。. 如优化5G设施供电申请审批流程、供电转直供电、对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5G基站电价给予补贴等。. 如优化5G设施供电申请审批流程、供电转直供电、对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5G基站电价给予补贴等。.
政策红利正在发挥作用。以辽宁为例,今年“五一”后,全省5G基站电价已降至0.4元/千瓦时。未来三年,三大运营商将降低电费成本2亿多元。“5G还处于研发阶段,部署和运营成本不小,这个时候可以给予一定的补贴和支持,缓解压力,更好地实现产业发展。”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总工程师罗松认为。
多渠道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
对于用电用户来说,今年最大的政策红利是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将工商业电价下调5%的政策延长至今年年底”。以年末80万个5G基站计算,仅5G基站电费一年就可减少218.4亿元。
在全盛明看来,降低电价只是一方面,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还需要多渠道共同发力。例如,在降低5G基站能耗方面,5G设备制造商、建设商和运营商必须通过技术进步、管理创新等多种手段优化能源管理,进一步降低5G基站能耗水平。站。
此外,多位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也认为,5G基站建设关键期不会掉链子,需要政府、通信运营商和电网企业通力合作,共同努力,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成本。
编者按
为全面推行清洁能源供暖,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减少大气污染,近两年安徽省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借助国家利好政策,以空气热能为代表的安徽省乘风破浪,顺势而为,为居民带来清洁、舒适、高效、安全、节能的洁净环境。为此,中国热泵产业联盟小编整理了2016-2017年安徽省10个城市空气源热泵应用政策。热泵行业发展规划,
安徽省
2016年3月4日,安徽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2016-2018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指出,全省重点用能单位按年组织开展(2016年、2017年、2018年)单位开展能源审计,根据能源审计建议,督促重点用能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能源审计实施范围:2015年年能耗1万吨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大型公共机构;自愿进行能源审计的企业(单位)。
2016年4月25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6年安徽省建筑节能和科技工作要点》,指出大力推进节能减排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例如建筑物中的空气热。督促各地完成中央和省财政支持的国家和省各类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工作,总结示范经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政策激励措施,推广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大规模应用。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
2016年7月1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十三五”期间——“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将进一步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推动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大型公共建筑和事业单位实现能耗监管全覆盖。“十三五”期间,
2016年7月2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研究确定节能环保标准体系目录。保护技术标准芜湖工业能耗管理系统节能减排,建立与安徽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2016年8月11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安徽省绿色建筑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出在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优先支持政府投资科技楼和保障性住房开展绿色建筑示范;优先支持利用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建筑开展绿色建筑示范。
2016年9月1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实现翻一番力争达到2万亿元。着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大幅提高空气能热等新能源应用比重,全面促进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快速发展。力争到2020年绿色低碳产业产值达到4000亿元。
加快发展空气热能等新能源产业。到2020年,空气能热能等新能源产业产值将超过1000亿元。开发和推广面向工业、建筑等重点领域的高效节能技术和装备,促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与改造等节能服务业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推广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到2020年,安徽省空气源热泵等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将超过2000亿元。
2016年11月1日,安徽省印发《绿色建筑推进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指出要加快大规模发展空热等可再生能源建筑。结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建设,推动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重点推动政府投资公共建筑率先应用空气源热泵技术,做好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强制监管工作中央供暖和制冷。
开展空气源热泵分布式能源站试点,探索适合热泵应用的规模化、商业化建设运营模式。到2017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将达到60%。到2020年,新增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00万平方米。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探索向农村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鼓励农村建筑应用空气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2016年11月22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实施的通知》,指出本《标准》将于2017年1月1日原《合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合肥市公共住宅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设计实施细则《合肥市居住建筑节能65%标准》、《合肥市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实施细则》废止。
2017年1月13日,安徽省经信委印发《安徽省“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指出,到2020年,空气源等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到安徽省热泵产值力争达到2000亿元;加快重点领域节能技术改造。运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技术、工艺和装备改造,提高传统产业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能源高效低碳利用。推动工业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积极推广利用空气热能等新能源。
在工厂和园区广泛使用空气源热泵,加快分布式能源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比例。通过推广空气源热泵等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支持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建设,引导节能环保制造和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培育绿色经济增长点,发展绿色朝阳产业。
2017年3月11日,安徽省经信委印发《关于2017年安徽省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重点工作的通知》,指出空气源热等节能环保设备加强水泵建设,清理全省节能环保产业现状。以点击和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装备等优势产业为突破口,推动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发展,举办大型工业节能环保新技术推介会,新设备新产品,
2017年3月20日,安徽省印发《2017年全省建筑节能和科技工作要点》,指出2017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将达到60%。加快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建设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镇),加强相关政策、标准、技术、产品等示范成果总结推广。 ,全面完成省级验收考核工作。加大先进技术在新建建筑中的推广力度,重点推动空气源热泵技术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中率先应用。
2017年4月7日,安徽省环保厅印发《“三河一湖一园一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程建设方案》,指出未来四年( 2018~2021年),安徽省将大力发展空气热能等清洁能源。构建安全、稳定、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加快发展空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进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提高动力煤在煤炭消费中的比重,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未来四年(2018~2021年),安徽省将深入推进低碳发展,采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空热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业行业,大力推广低碳技术和产品。构建环境友好型绿色产业体系。推广工业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加强工业领域节能管理。
2017年4月1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指出以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快超低排放和节能减排——燃煤机组节能改造,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淘汰小燃煤锅炉,以空气热等清洁能源替代。
2017年5月26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安徽省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扩大空气能开发利用。在资源条件优越、建筑能源需求旺盛的地区推广空气能供热等可再生能源供暖供冷。到2020年,空气热等可再生能源供暖供冷面积达到4800万平方米。结合建筑节能和提高居住舒适度的需要,扩大空气源热泵项目应用规模。
大力实施电能替代,加快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扩大电力消费,提高安徽省电气化水平,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在居民生活和生产制造领域,“以电代煤”,大力推广应用空气源热泵、电采暖、电泡茶、电烤烟等电炊具。到2020年,安徽省能源终端消费环节以电能替代散煤,燃料油消费总量约200万吨标准煤,
2017年5月31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安徽省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将达到相当于约800万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在供热利用方面的应用逐步扩大,空气能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供冷面积达到4800万平方米。“十三五”期间,完善空气能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优化发展布局,创新发展方式。
提高空气能应用水平,增强空气能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装备的研发、制造和集成创新能力。提高空气热能应用水平,以合肥、芜湖、蚌埠为重点,结合日益增长的建筑节能和提高居住舒适度需求,扩大空气源热泵项目应用规模。抓住国家推进南方城市集中供热的契机,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居民负担能力的指导方针,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到 2020 年,
2017年6月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要积极发展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空气源热泵系统、冷热联供等技术。,扩大空气热能的利用。推广冷热电联供、空气源热泵系统、工业余热余压等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展冷热电多能互补工程试点示范,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协调发展。实施电能替代。在居民生活领域,加大电代煤和空气源热泵技术推广力度;在生产制造领域,推广空气源热泵、电窑、电茶、电烤烟等生产设施。在商贸流通领域,推广集中空气源热泵、电冷库空调。
2017年6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4202万吨标准煤以内。加快推广应用空气源热泵等节能新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传统产业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节能环保“五百”专项行动,推广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引导节能环保制造和服务企业发展,培育绿色经济增长点。到2020年,安徽省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总产值超过4000亿元。
大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进煤改电,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煤炭,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提高电能在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商业流通等领域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减少散煤和燃料油的消耗。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5.5%。
因地制宜加快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推进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加快淘汰落后耗能设备、制冷供暖系统节能改造。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企业使用仓储设备设施使用清洁能源,加快智能装备和节能新技术的集成应用。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等产品和技术应用。
2017年8月16日,安徽省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关于推进能源电能替代的实施意见》,指出在建筑领域,空气源热泵的应用要大力推广。加大热泵系统在新建民用建筑中的推广力度,推广热泵技术在既有建筑中的应用,进行冷热改造。重点推动政府投资的写字楼、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热泵技术,实现供暖、供冷、生活热泵。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0的,
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1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建筑,以及有集中供暖、供冷需求的住宅,采用热泵系统。到2020年底,安徽省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继续推进规模以上企业燃煤(柴火)制茶和空气源热泵电烤烟替代燃煤烤烟。加快推进农作物烘干领域电能替代,重点推广使用空气源热泵储粮前烘干技术,全面提升农作物烘干质量。
在政策措施方面,各市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具有标志性条件的电能替代项目和电能替代技术研发,通过奖励、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对制冷量50千瓦以上的热泵装置,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056元。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绿色节能建筑冷热联供的相关技术要求,抓紧组织制定规模化应用空气源热泵,
合肥
2017年8月9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合肥市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指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以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快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开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综合治理,淘汰禁燃区燃煤锅炉,全面推进燃煤机组节能改造。工业污染源规模化排放。
芜湖
2016年11月30日,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芜湖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芜湖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指出范围申报项目包括:工业节能项目、空气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空气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蚌埠
2016年5月27日,蚌埠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6年度蚌埠市千家万户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指出在工业企业节能方面,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淘汰落后设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有效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碳排放。在建筑节能方面,应推动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的综合应用。有热水需求和条件的新建建筑宜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使用不少于一种可再生能源;有集中供热供冷需求、热泵条件适宜的公共建筑,应当优先采用热泵系统。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
2017年5月11日,《蚌埠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十三五”期间,蚌埠市将逐步推广可再生能源。大型公共建筑中应用的空气热能等能源。积极推动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单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需要集中供热供冷的,鼓励使用热泵系统:鼓励相关基础研究,加强运维管理,
阜阳市
2016年3月27日,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阜阳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指出,在节能环保服务业方面,能源- 列入国家和省的节能示范项目,实行合同能源 国家发改委管理的节能示范项目,列入国家发改委推广目录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对生产节能环保设备的企业,具体奖励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富阳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印发。
2016年6月14日,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2016年阜阳市建筑节能和科技工作要点》,指出2016年,我市将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建筑物中的空气热量等能源。结合富阳市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大力推动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积极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县、镇)项目,做好纳入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
2017年7月11日,阜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阜阳市2017年度能源消费量和强度双控责任目标安排的通知》指出,2017年阜阳市能源消费总量为30万吨标准煤。对未完成能源消费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的地区,推迟和限制开展区域能源考核,暂停或减少中央和省、市节能减排资金支持。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工业、建筑、事业单位、商业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淮南市
2016年7月6日,淮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淮南市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安徽省力争完成工业投资2000亿元。坚持“节能优先”和“效率为本”,做大电力产业链。到2020年,力争安徽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00亿元。将发展现代物流业和综合服务业联系起来,形成以新材料、新能源、新物流“品牌”为特色的新型产业园区。重点发展空气热能、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
2017年6月13日,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淮南市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指出有序扩大整治范围,集中治理城乡结合部燃煤小锅炉区、镇、乡、2017年采暖季 完成潘集区、八公山豆腐车间、大通区、经开区菇棚600余台燃煤小锅炉整改试点工作。
安庆
2017年4月23日,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庆装配式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指出到2025年,围绕装配式建筑,积极发展装备制造、可再生能源等相关产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2017年7月4日,安庆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十三五”和2017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指出要大力推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动空气能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大规模应用。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房节能绿色改造,因地制宜利用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农村生活能源需求。
苏州市
2017年5月18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苏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指出可再生、高能效、低污染、低污染将减排作为能源发展 大力推进传统能源向集约化、清洁化、低碳化转型升级,扩大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投资,引导能源绿色消费。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需求和使用管理,逐步降低煤炭消费强度。推进城市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配电、供热水等建设。
六安市
2017年1月18日,六安市市政厅、六安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六安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十三五”规划》,指出鼓励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推进供暖、空调、配电等重点耗能设备节能改造和空调通风节能改造系统。严格执行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的规定。积极推广应用空气源热泵产品和技术,
2017年3月3日,六安市发改委(物价局、绿色指数办)印发《单位2017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及预算》,指出节能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00万元。项目起止时间:2017-2019年。
2017年4月7日,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2017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重点和任务分解的通知》,指出积极加快空气能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做好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专项验收准备工作,加强对已建成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的资料整理和资金使用审计指导市初验,确保专项验收顺利通过。全面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规定》
滁州
2017年7月31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滁州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72.91万吨标准煤,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85万吨左右。积极发展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热泵系统、冷热联供等技术,扩大热泵和空气热能的利用。积极推广热泵技术应用,在资源条件优越、建筑能源需求旺盛的地区推广热泵供暖和制冷。
结合日益增长的建筑节能和提高居住舒适度的需要,扩大空气源热泵项目应用规模,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优先采用热泵供暖和制冷当资源可用时。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品。积极推进居民生活、生产制造、商业流通等各领域电能替代,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电气化水平。
2017年8月9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滁州市“十三五”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72.91万吨标准范围内煤炭; “十”“三五”期间,滁州市将在工业、建筑、事业单位、商业、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节能工作,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等,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改造工程、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和国家节能行动计划。
积极开发利用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7.6%以上;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85万吨左右,消费比重降低到30%。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值16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超过900亿元。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推动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大规模应用。
铜陵
2016年10月17日,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铜陵市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实施节能标准化试点示范,选择园区和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示范辐射效应,开展节能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广空气源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电机及电机系统等先进节能技术和装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宣城
2017年5月25日,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宣城市城乡规划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审图管理的通知》,指出公重点推动政府投资建设率先应用热泵技术。自2017年9月1日起,单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且有集中供暖供冷需求的公建公共建筑强制采用热泵技术。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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