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提醒会
2023-08-07
中国质量报(颜东)本网从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扬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保护业主和物业合法权益为促进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近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召开了物业服务业提醒会。城市物业服务收费政策。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增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市区37家信用等级5A、4A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会议。
夏增忠在会上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以人为本,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当好“服务员”。 “以人为本”物业管理就是“物业为本”,就是要始终贯彻“精致服务、对民负责”的理念,严格执行物业服务水平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硬件设施要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必须落实,服务项目要到位,组织的活动必须落实。 决不能流于形式、处理事情、推卸责任。 必须以优良的设施、优良的环境、优质的服务赢得业主的声誉,从而实现物业的保值增值。 二是依法经营,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当好“执行者”。 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各项价格法律法规。 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公示公共能源消耗和电梯运营费收支情况扬州能耗管理系统批发报价,并根据各物业管理区域、每部电梯的公共能源消耗情况,积极开展自查自纠。 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切实规范收费行为。 三是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当好“管理员”。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客服电话、前台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搭建物业与业主沟通的桥梁,第一时间响应和处理业主的需求,改变杜绝“平时不见面,一年一次见面,一见面就收钱”的现象,自觉想业主之所想,急业主之所急,做业主所期望的事。 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单独列出公共能源消耗和电梯运行费的成本和收支,定期定点公布公共水电费、电梯电费的分摊余额和使用情况,突出公开透明的原则,减少业主矛盾,降低投诉举报率。
会上,扬州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讲解了物业服务收费、公共能源消耗、电梯运营费等政策; 对规定进行了解读。 万阳物业、万科物业、恒通物业、艾涛物业、珠港物业等5家5A级物业服务企业分别就规范收费发表讲话,37家物业服务企业签署《扬州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诚信承诺书》 “现场”。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近年来物业服务收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
下一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开展联合抽查检查,重点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公共能源消费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电梯运营费公示共享。 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服务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并给予包括他们进入信用管理系统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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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21年,西安物业费正式进入“一费制”时代。 有的社区到现在才通知开始咨询,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新办法的咨询。 一些社区开始对以前从未收费过的公共能源消费进行收费。 业主们对此表示无法理解。
我希望改变一次性收费的物业管理制度。 我还没有明确什么时候征求意见。
郑先生的家位于西安市雁塔区西湾路口金泰假日华城小区。 “我今天去交费,才得知业主已经开始就一费制征求业主的意见了。” 1月3日,郑先生表示,他已经填写了调查问卷,并同意“一次收费制”。 费用由每月每平方米1.2元改为每月每平方米1.9元,每月可上涨20多元,但停车费由每月150元降至每月80元,这可以降低每月的总体成本。 支出不到50元,他希望尽快实施。
郑先生称,对于缴纳物业费,物业表示,一季度物业费仍按去年标准收取,物业费每平方米1.2元,电梯费0.38元,共享电费为0.16元。 退款多,补少。 物业于1月3日凌晨才发布《关于实行“一费制”业主意见征询的公告》,表示实行“一费制”需履行调价程序,需要1/2业主同意。 让他无法理解的是,如果他没有亲自去物业交费,也没有人通知他填写调查表,而且调查也没有时间限制。
华商报记者看到,1月3日上午9点,该小区管家频频发布公告。公告称,竣工前,该小区物业服务费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价格调整程序。 物业服务费和停车费服务费同时,物业制定了“一费制”意见确认表,业主持单据到物业服务中心确认意见。
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除了每月1.2元/平方米的物业费标准外,还有根据楼层价格不同的共享电费和电梯费。 该物业已按照政府要求办理意见征求和调价程序。 征求2/3以上业主意见,同意比例达到户数和面积的一半以上。 征求意见结束后,调价申请需向上报,通过后方可实施。 政府的标准是三个月的过渡期,预计最终实施时间为3月份。 原物业费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
为什么在实行一次性收费制度的情况下,公共能源消耗却突然增加?
郭先生的家在西安市雁塔区邓家坡街道阳光社区。 今年以来,新的物业“一费制”标准不仅没有实施,社区还突然加收公共能源费。 社会上很多人都关心此事。 异议。
“正好到了交停车费的时间,物业也要求公共能源消耗费必须缴纳,否则车辆信息无法录入。” 郭先生说,该小区是一个老旧的多层小区,有两三千居民,只有地面停车位。 停车服务费每个月80元,车辆信息录入停车系统即可正常停车,于是他支付了公共能源消耗。
从郭先生去年10月20日和12月25日的两份账单可以看出物业能耗管理系统,此前没有公共能源消费费。 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发生。一季度公共能源消费103.2元。 根据先生的面积计算。 郭某家196平方米,公共能源消耗0.18元/平方米/月,一季度停车费240元,1月1日至12月31日物业服务费801.6元(折合单价)每月0.35元/平方米)。
“我家一直订阅《花商报》,看了很多有关物业管理“一费制”改革的新闻。我知道改革后,共享电费将纳入物业管理费中。物业费。” 住户电表已经装修好久了,物业之前也从来没有收取过共享电费,怎么突然开始收取这笔费用了。 我询问业主,业主说公共能源消耗,包括小区监控、单元门禁、照明等费用,还有维护小区绿化、浇水的费用。 没看到物业说实行物业“一费制”,也不知道小区是什么类型。 他们应该在社区张贴标语,宣传服务水平。
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过去公共能源消耗也是产生的。 这笔费用由酒店补贴。 小区物业费服务费按照每月0.35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 物业“一费制”实施前,可对公共能源消耗进行收费。 至于后期是否调整物业“一费制”,何工作人员表示,周末物业值班,主要处理维修等业务。 其他情况不清楚,需要平日由物业主管解释。
对于郭先生所在社区对公共能源消费收取类似于共享电费的情况,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发改委获悉,在物业“一费制”实施之前,共享电费电费可以按照政策收取,按照新标准收取物业费后,不再收取共享电费。 按照原来的标准,物业在收取共享电费时需要进行计算。 现实中,存在财产尚未入账并预付的情况。
知道一下:执行节点就是完成调价程序的时间
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发改委相关部门获悉,虽然《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新收费标准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物业公司必须按照《市政办法》完成发布计划、征求意见、确认服务水平、通报验收标准等程序,需要一定的过渡时间(1至3个月,视具体情况而定)。调价程序完成前,暂按原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实施。 因此,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再按照新的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标准收取。
何时按“一次收费制”收费,是根据调价手续完成时间计算的。 如果有预收物业费,可以多退少赔。 也就是说,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提前开始征收2021年物业费和停车服务费,且新的收费标准将在调价结果公布后实施,则时间点为2021年的结束日期。完成价格调整程序。 。 并按照《市政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按照合同按月计算收取,预缴费用不得超过三个月(除业主自愿缴纳)。
华商报记者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