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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通知

2023-08-29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建设局:

为掌握我省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情况,促进民用建筑节能,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能源统计调查的通知》 《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建办标[2022]20号),现就做好我省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一)全省城镇统计调查内容。 根据《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调查制度》),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基本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耗信息),以及城镇新建绿色建筑信息(新建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纳入范围统计数据。

(二)部分城市统计调查内容。 《调查系统》显示福建建筑能耗系统管理,福州、厦门、莆田、龙岩等4个城市需要采集城镇住宅建筑、中小型公共建筑、行政村住宅建筑能源消耗信息。 具体统计数量要求如下:

福建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_福建建筑能耗系统管理_福建省能耗指标

1、住宅:福州市不少于500栋、厦门市不少于600栋、莆田市不少于200栋、龙岩市不少于200栋;

2、中小型公共建筑:福州市不少于300栋、厦门市不少于400栋、莆田市不少于150栋、龙岩市不少于150栋;

3、行政村:福州市不少于10个,厦门市不少于20个,莆田市不少于10个,龙岩市不少于10个。

二、组织实施

(1) 提交程序。 设区的市(含平潭)建设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确定县级上报数、发布统计系统台账、开展培训、审核汇总数据等,并建立数据库。

(二)提交方式。 统计任务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报送汇总,逐级上报。 各市(县、区)的登记编码由省政府统一下发设区的市建设局,再分配给所辖县、区的责任部门。 《调查制度》的报告期为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统计报告应于2022年8月15日前完成。

三、具体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选取样本建筑,加强审核管理,加强与电力、燃气、自来水、统计等部门的联系,获取相关建筑能源消耗量及时整理数据,加强数据校对和审核。 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各地要认真做好报告下发、录入、审核、数据汇总以及统计工作总结和统计数据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 工作量大的地区要妥善安排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经费,并组织有经验的技术支撑单位协助。

(三)省部门定期通报统计数据报送时间、数据质量以及各地统计工作年度报告,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建筑节能年度考核。地方。

(四)《调查制度》报告期为年度报告。 2021年市级工作报告由各设区市建设局编制,省级工作报告由福建省海峡绿色建筑发展中心编制。 请于2022年8月31日提交。前几天已报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系统事业单位能源资源

消费统计系统

为全面了解部委系统事业单位能源资源消耗实际情况,规范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加强节能管理,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管节约[ 2019]229号)及相关技术标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调查对象

具有独立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部委系统事业单位。

二、统计调查内容

使用部系统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和煤炭、燃气、燃油、电力、热力、水、土地等各类能源消耗信息。

三、统计调查范围和方法

事业单位能源消耗统计采取综合调查方法。 范围包括本级部委、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部属单位,部属高等学校、直属事业单位由各部委的服务局等

四、职责分工

机关部服务局负责部系统事业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开展统计培训、组织统计工作经验交流、审核统计等。汇总统计资料、编制统计工作报告等。

部系统事业单位节能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负责组织本单位能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开展统计培训、组织统计工作等。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部服务局等。

5. 调查表

(1)基表

基层表格包括“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事业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状况”、“事业单位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耗状况”、“事业单位供热能源消耗状况”,由事业单位节能管理部门填写。 《事业单位基本信息》报送部服务局,其他三表由事业单位留存。

(2)综合表

综合表包括“事业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汇总”、“事业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汇总”、“事业单位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耗统计汇总”、“供热统计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 各事业单位经统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一一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汇总报部服务局,部务服务局保管。

六、提交要求

本制度中,综合表中除土地面积、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成本指标需保留两位小数外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管理系统,其余均不保留小数位。

部机关服务局应当定期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相关报表。

部委系统事业单位每年1月10日前报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并报送《事业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级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机构”于次年4月5日之前按年度计算。 概要情况》、《事业单位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耗统计情况概要》、《事业单位供热能源消耗统计情况概要》。

各事业单位报告部门代理服务局报告周期、范围、时间、方式要求见附件1。

7、能源消耗数据的数据分析和联合审核

机关部服务局建立数据质量审核和抽查机制,每年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报表的准确性进行抽查。 各事业单位节能工作负责人应当严格审核本单位能源消耗统计数据,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所在单位服务局机关部。

机关服务局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要求进行数据分析,每年对部系统事业单位能耗数据进行联合审核。

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建筑面积、用能单位数量、运行情况,每年对煤炭、燃气、燃油、电力、热力、水等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统计单位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形成《单位能源资源消耗公共统计分析报告》,与统计数据同时报送部机关服务局。

8. 数据安全管理

事业单位能源消耗统计信息的公开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事业单位与其他部门和系统内共享、使用综合数据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共享。 国家安全等对保密有特殊要求的部门应根据本系统的要求自行组织本系统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并将相关能源资源消耗信息报送国家服务局。如果符合保密要求,则向该部通报。

附件:1.报告目录

2.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

4、事业单位数据中心机房能耗现状

5、公共机构供热能源消耗情况

六、事业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

七、事业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

8、事业单位数据中心机房能耗统计汇总

状况

9、事业单位供热能源消耗统计汇总

十、主要指标说明及报告填写说明

11、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参考系数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