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筑业在碳中和推进中的几点建议
2023-05-25
成员唐华新: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建筑业碳中和的若干建议》已收悉。 感谢您对我省建筑业碳中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批复如下:
江苏城乡建设具备良好的节能减碳基础。 到2021年底,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99%,累计绿色建筑面积超过9.9亿平方米; 高星级绿色建筑数量和比例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全省节能建筑规模继续保持全国第一。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在碳高峰期实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后,省住建厅主动谋划,推动全省城乡转型发展建设模式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派员参加全省碳中和工作专班,与全省碳达峰工作在发展目标上保持协调统一,高峰时机和重大政策。 成立省住建厅绿色建筑和绿色城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加强城市领域碳达峰工作的统一统筹和乡村建设。 今年1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起草并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市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城乡建设”(苏政发[2022]号碳发展总体要求。2021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将牵头印发《关于推进绿色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 《碳达峰目标》(苏建办〔2021〕66号),提出全面推进全省城乡建设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变的要求、原则、目标和措施。总结“十三五”成就,分析“十四五”新形势新任务,《江苏省“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苏建科〔2021〕114号)发布,将建筑节能减碳纳入规划。
在编制建筑业碳达峰行动计划。 在全省城乡建设领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做好碳峰顶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 2号)等文件,参与全省“1+1+”N个碳达峰政策体系建设,积极对接《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城乡建设现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碳达峰目标下的江苏建筑节能战略”等课题为研究基础,在总结江苏省十余年绿色建筑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并起草《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了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时间、路径和任务。 目前,《实施方案》已完成征求意见。
建筑行业碳中和标准研究。 近年来,江苏着力提高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等环节的节能标准,将建筑节能标准从65%提升到75%。 为实现2022年碳峰碳中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国家标准《建筑碳排放量计算标准》(GB/)的基础上,联合省有关研究机构,研究起草了《建筑碳排放量计算指南》。
同时,为落实住建部建筑碳排放核算要求,继续推进我省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明确建筑碳排放量的核算与评价。民用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及碳排放强度水平,省住建厅计划2022年省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获批为《建筑节能及碳排放量计算核准》标准》、《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规程》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建筑节能与碳排放核算审批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我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碳排放核查的程序、原则和方法,为民用建筑节能与碳排放核算提供了支撑。 《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规程》提出适合我省气候特点、建筑节能特点和人民群众需求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措施、关键节点做法和质量控制要点。 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推动我省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
在太阳能建筑应用推广方面。 太阳能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碳中和在建筑领域的推广应用具有积极意义。 我省2015年出台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中明确规定,“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新建住宅、宾馆、酒店、医院等公共建筑应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到2021年底,全省累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达到8亿平方米,太阳能建筑应用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将从2016年的30.47%提高到2021年的42.7%。2022年,“ 《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号)明确要求“推进太阳能光伏屋顶、幕墙等建筑一体化建设,积极发展地热能应用,促进空气能利用源等热泵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供热。” 在省财政的支持下,省住建厅开展太阳能光伏、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 同时,以节能降耗为核心江苏建筑能耗系统管理平台,积极探索建筑智能化能源管理,助力实现建筑“双碳”目标。
为促进太阳能应用技术在民用建筑中的健康有序发展,今年拟出台《太阳能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应用指南》。 提出基于现代化设计和应用的技术措施和总体方案,加强太阳能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水平。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积极推动编制《建筑节能与碳排放核算核准标准》、《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规程》和《集成应用技术导则》江苏省太阳能光伏光热建筑研究”。 结合相关课题研究,探索建立具有江苏特色的“绿色设计、低碳建造、节能高效、数字化运营”的建筑技术和标准体系。 完善配套扶持政策,推进适合建筑的光伏安装,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在全省59个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试点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关心和帮助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 年 6 月 9 日
“五一”期间,为切实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五一”市场价格专项检查4月25日以来的第一个“节日”。截至目前,共出动督察员2780人次,出动督察单位2377家,发出提醒函235条,查处案件6起。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竞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检查重点关注粮油、肉禽、蔬菜等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动态温州能耗管理系统批发价格,加强价格检查。 4月26日,该局组织执法人员赴永嘉市大、中、小超市等进行抽查,认真检查商品价格内容是否真实清晰、标签是否对齐、标识是否醒目等,总体情况良好; 执法人员还随机抽取了价签,提醒工作人员在填写打折价签时注明原价、打折时限、打折原因、打折价格等信息。
针对节日消费特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景区门票、停车收费等旅游相关领域的价格监管,严厉查处节庆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标价不明、哄抬物价、价格欺诈。 执法人员对苍南渔寮景区、泰顺泗溪大桥、乌岩岭、文成九溪欢乐谷等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购物、停车、娱乐等经营企业开展价格检查和提示,指导景区管理和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商品和服务价格,要求不得存在捆绑消费、重复收费、价格欺诈、额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从检查情况看,温州市景区门票、酒店、民宿、客运企业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良好。 部分大型超市和部分景区周边商户存在标价不规范、标价模糊、商品标签不一致等问题。 工作人员已责令商家整改,并告诫商家自觉遵守价格规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温世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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